9月3日读经旧约经文注释-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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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1:1 所罗门:所罗门的智慧足以令希伯来人一提智慧就联想到所罗门。据王上4:32,他作了箴言三千句。

1:2 智慧:是本书的钥字,出现过41次,希伯来语是hokmah,具有训诲(1:2,3)、分辨、通达(1:2;2:2)、灵明、谨慎(1:4)、学问(1:5)、知识等意思。哲学所指的智慧,是源于对人生的全方位体验,是出于良善纯正之心的综合性、直观性的判断力,而不是简单的片面性、分析性的知识。圣经强调若没有认识和信仰创造和统治万物的神,多么富有睿智的相对智慧,也不能成为绝对意义上真正而完全的智慧。亦即,智慧与神息息相关。与此相同,善恶祸福亦与神绝对相关。并且,智慧良善与祝福均以神为中心而相连在一起。以下图表指出了旧约的先知、祭司和哲学家是怎样强调人对神的基本态度——义和罪,并且也表明了义人就是素常行善,被神所认可的真智者。由此来看,根本不可能有“良善而智慧的恶人”。

1:4 愚人:此词亦是把握本书的钥字,可以从四个角度考察其内涵:①“愚蒙”之人,容易被欺骗的人(14:15;15:21);②用来指愚笨顽固的人(32节;10:1,14;12:16;13:16;15:2;17:24;18:6;19:13;20:3;24:7;29:11);③与“愚顽”大致相同(7节;10:8;17:28);④指与神隔绝的心或对神无知的状态(17:7;诗14:1)。灵明:意指“敏捷”、“奸诈”。这里则指躲避恶人奸计的能力。使少年人有知识:少年人因没有社会经验而不能慎重起见,容易采取轻率无谋的行动。因此他们需要有“知识”,“知识”指经验性的知识。

1:5 属世的智慧以自然现象为基础,但箴言作为神之话语的一部分,给那有限的智慧加添新的认识之光,从而使人领悟到超自然的存在与现象。本节表明箴言的适用范围很广。学问:含有“接受”、“拿取”之意,指世世代代所积累的知识。智谋:是航海用语,含有“绳子”、“拉绳”、“操纵”之意。这里则指可以正确指引生活的深奥原理。

1:7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这句话是本书的标题,同时也可以说是理性的标语。神是宇宙的创造者,是永恒的掌权者。敬畏包含着认识神的存在并顺从、服事,即含有认识、决志、实践等层面。认识神的人把握了绝对真理——神的存在和性情,就自然会敬畏神。反之,不承认神存在的人,或许拥有片面的、过眼云烟般的知识,却并不认识真正的真理。他们并不知道神是可畏的主,看不到自己的丑陋而盲目地自高自大,随从人的罪性而蔑视智慧和训诲。唯有敬畏耶和华的人才有智慧,这句话或许听起来有些武断,但若不认识神,就不能得到绝对智慧,因此这必然是绝对真理。并且,若有认识神却不顺服神的人,他必会是愚妄之人或恶人。

1:8 我们的人生从家庭开始,生活的智慧亦从家庭学起。在对子女的教育和情趣的熏陶上,不能无视学校或教会的作用。但家庭却直接影响基本人格的形成 <提后 绪论,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1:9 项上的金链:这是名誉的标志(创41:42;但5:29)。只注重外表的修饰毫无意义,惟有以廉耻、自守、教导、顺服为衣裳时,才会显露出真正的美丽(提前2:9;多2:10)。

1:10-19 顺服神的话语是智慧,躲避罪恶也属于智慧。本文说明了恶人的特点,并指出躲避恶人也是一种智慧。亚当和夏娃因接受蛇的诱惑而犯了罪,但约瑟则因避开波提乏之妻的诱惑而没有犯罪(创39章)。

1:11 为了更加栩栩如生地表达,作者直接引用了恶人的言谈。根据前后文脉来看,所罗门时代似乎也有强盗横行霸道。耶稣也曾讲过遇到强盗之人的比喻(路10:30)。

1:12 本节是诗体,运用了对偶句。对偶句有三种类型:①同义型(7:1;8:1);②对比(反义)型(10:5;12:28);③综合型(10节;18:13)。本节属第一类。 囫囵吞了:指吞掉整个身体,这与上半句的“活活”形成对偶句。

1:14 共用一个襄袋:指强盗们把赃物全部集中到一起来进行共同分配。他们试图以此来巩固他们的联盟,以防相互背叛。为了维持自身的组织,恶人的群体亦需要秩序和彼此协助。只是恶人会利用这些秩序与协助,去犯更大的罪。

1:15 禁止你脚:这句话暗示堕落的人,具有偏爱罪恶的倾向。因此,圣经非常强调节制的美德(加5:23;彼后1:6)。 脚:在此处是单数,用以象征少年人的行为,并非指身体的一部分。

1:17 比喻了敌挡神而专行不义之徒,最终的失败与灭亡。鸟若看到人在撒网就不会飞过来,撒网的一切辛劳也就会归于无有。与此相同,恶人的一切企图都是徒劳的,不仅终将变成虚无,还会令自己遭遇灾难。

1:20-23 希伯来人喜欢用拟人法描绘山、树等自然事物(赛55:12)或抽象概念<诗 绪论,希伯来圣经文学的特征>。(伯28:20-23,27,28)最先以拟人法表现了智慧。除了本文以外,本书在(3:15-19;8,9章)等处,也使智慧具有位格。尤其,(8:22-31)几乎等同了智慧与基督。所有智慧的源泉都是神,因此神与智慧同等。

1:21 城门口:是城中的首领断案的地方(得4:11;伯29:7),也是商人做买卖的地方(王下7:1),先知宣布预言的地方(王上22:10)。因此,这里是古代近东城邦的中心。

1:22 亵慢人:在原文中是指嘲弄的人(29:8),即他们嘲讽圣洁的生活,轻看神的话语与警诫。

1:23 灵:可以理解为“心”、“意向”。此灵是智慧与聪明的灵、谋略与才华的灵,也是知识与敬畏耶和华的灵。总而言之,这意味着圣灵或圣灵的工作。

1:24-33 22,23节进行了劝告与邀请,但到了本文,内容急转而下,宣告了惩戒与审判。24,25节是26,27节的原因。在赛66:4;耶7:13也采用了类似的文章结构。 你们遭灾难……我必嗤笑:神不同于人,即使是再凶恶的罪人,只要他真心悔改祈求赦免,神就会大施怜悯(结33:11)。但若有人藐视神的话语,以骄傲抵挡神,不肯谦卑地省察自己的光景,就必会灭亡,神也会对他袖手旁观。圣经的诸多例子表明,神也像人一样具有喜怒哀乐,似乎也被这些情感所左右。但神的喜怒哀乐体现的是,作为造物主对被造物的仁慈与关怀,这一点不同于人的情绪。

1:27 惊恐好像狂风……灾难如同暴风:狂风与暴风转眼之间就带来了巨大的破坏。本节强烈地暗示了,神大而可畏的审判定要临到那些愚顽亵慢之辈。亚当之后的所有人,生来就要面对死亡。尤其是那些抵挡神,过于相信自己的力量,留恋自己业绩的人,必有灭亡在其人生的终点等待他们。圣经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虚无(传1:2),要将思考的焦点集中在罪得赦免与灵魂得救的问题上,因为这是人的首要问题。生命与死亡的终极解决方案,只能来自生命的主宰——神。凡藉着神的恩典,在生命和死亡问题上得到解决的人,就当谦卑地将自己的余生献给神(罗6:13)

1:28 恳切的寻找我:描绘了遭遇灾难的人,从清晨开始就急于寻找藏身之处的情形。平时他们故意蔑视神,但是当患难临到的时候,他们就怀着最后一线希望来投靠神。

1:31 充满:意指“吃腻”。若有人的基本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私自怀着过多的欲望,不惜手段地想要得到满足,就必会对自己感到挫折与幻灭。

1:32 安逸:此词在诗122:7节用来表示宁静,安全等积极的含意,在本节则意味着因物质上的财富或一时的成功而陷入懒惰。这种懒惰易腐蚀人的灵魂,使人沦为宴乐的奴隶(路12:16-21)。


2:1-22 本文可以视为一篇独立的诗。它再三强调了智慧的终极目标就是认识耶和华、敬畏耶和华(5节)。本文指出了因被淫妇所惑而遭受的诅咒,对比强调了以恳切的心追求智慧所得到的益处。

2:1-4 陈述了能够得着5节和9节所述祝福的条件。如搜求隐藏的珍宝:希伯来人常用这种句子比喻对智慧的追求(伯28:1-11),意指当以矿夫采金的忍耐,怀着热切的渴望来寻求智慧。这句话对不喜深思的现代人而言,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文明的事物使人享受舒适、安逸的物质生活,也使人疏于思考,只追求一时的快乐。如此一来,人就会尽量回避道德上的责任和人生的终极关怀。只急于积累财富,以营造更加安逸的生活,这就是现代人的写照。

2:5 得以认识神:在人可以理解的水平上,神启示了人所需知的一切。因此,我们这些已成为神子女的圣徒,当照自己所得之分,竭力认识神(罗12:3)。人的努力和神的自我启示,是人能够得到智慧的两个要素。其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当所罗门献一千祭牲来寻求智慧时,神所应允的超过了所罗门的所求所想(王上3:9,12)。

2:7 行为纯正的:字面意思是“行义者”。这并非指绝对意义上的无瑕疵之人,而是指那些以敬畏耶和华为生活准则、努力按照神的旨意塑造自己生命的人(诗84:11)。他们不标榜自己的义,反而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亏缺,祈求神的赦免。

2:8 虔敬人:意指“分别为圣”、“圣洁的”或“敬虔的人群”。此词一般多用来指神的子民以色列(诗31:23;50:5等),特指马加比时代,反对希腊思想,想要持守犹太人之纯正性的一群人。这群人正是法利赛人的先驱。在新约圣经中,则指所有在耶稣基督里面得救的人(林前1:2;腓1:1)。

2:9 仁义、公平、正直: 1:3也以同样的顺序记录了这三个词。这些词多用以描述神的属性(诗25:8;赛30:18)。神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人,故希望人也具有祂的性情(利11:45;彼后1:4)。但人已全然腐败(total-depravity),不能靠着自己成为圣洁。因此,为了代赎人的罪,神就将基督钉在十字架上。罪人惟有靠着基督的功劳,才能站在神面前,这是恩典中的恩典(来4:16;西1:21)。

2:10 你的灵要以知识为美:这里的“知识”并不是指一般的科学知识,乃是在整个生活领域中的终极而概括性的知识。此知识给生命赋予意义和价值,使灵魂觉醒,充满力量和喜乐(尼8:10)。 惟有通过对神的信仰才能得到这种知识(1:7)。

2:14 欢喜作恶:人若被恶习沾染,不会感觉到良心的谴责,只会继续犯罪。因为,他对罪已习以为常。严格地说,所有在基督之外的人,均因自己的暗昧罪行而拒绝进入光明,却使自己的罪恶得到合理的解释,继续行在黑暗中(约3:19,20)。即使人领悟到了现实的荒诞,也因身在基督之外而找不到终极的解决方法,只能或彷徨或受挫或满足于错谬的答案。

2:15-19 参见5:1-23。

2:21 地:在这里指“迦南地”。对以色列百姓而言,在长久的流离失所之后所得到的迦南地,是神最宝贵的祝福之一。他们若想要长期居住在那里,就得按着神的旨意过公义的生活(诗37:9)。这一点可以与基督里的圣徒,所要承受的“新地”相联系(太5:5;彼后3:13)<启 绪论,新天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