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圣经一年一遍 2月21日 民数记19~20章经文及注释
JL-100333 02/20 591919:1-22 因尸体成为不洁之人的洁净条例:在这里所提及的是有关己经因尸体成为不洁之人的条例,提示这个条例时可能是因加低斯巴尼亚的不信事件,当时那批二十岁以外的人正迅速死亡(14:29-33)。根据这个律法:第一要准备灰水(1-10节);第二用这个水洒在不洁的人身上,使他们的不洁得到洁净(11-19节)。 我们有必要把这烦琐的规例与利未记的12-15章的洁净条例进行比较研究。神继续这样命令仪式上的洁净,是为了:①教育人,神是绝对圣洁的;②属神的百姓也应该圣洁。也就是说神通过外在的圣洁告知内在圣洁的重要性。信仰生活就是这样需要敬虔的内心和外表,不能无视或偏向任何一方。
19:2 没有残疾,未曾负轭:指身体上没有缺陷,也没有投入到以劳动为目的的任何事情的状态。这样的状态预表着脱离罪恶的影响,维持完全圣洁的耶稣基督的人格(来4:15)。 纯红的母牛:公牛是用来赎罪的祭物,而母牛不仅为洗净不洁流出血,也用来焚烧制成灰。这说明母牛比公牛更温顺,能使用在神的工作中。纯红的母牛预表着在十字架上流出宝血、成就人类救赎大工的耶稣(来9:12,13)。耶稣为了洁净我们的罪,洗净我们的不洁流出水和血,死在十字架上(约19:34)。这个红母牛的工作是一次性的,但是耶稣的代赎工作是永远的(来10:1-18)。
19:3 营外:在燔祭坛上焚烧的祭物或赎罪祭物是献给神的,所以在燔祭坛北边会幕的院子里宰杀,但是这个母牛是用来制作灰的,且是被视为是不洁的,所以宰杀在营外(5,9节;利1:7;4:4)。在营外被杀预示着被视为罪人处死在耶路撒冷城门外的耶稣基督的牺牲(来13:11,12)。
19:4 血……弹七次:弹血的行为中包含着赎罪的意思(利17:11;来9:22)。这暗示着这里所提及的不洁与罪有关。圣经强调罪和死亡之间有很深的关联性(罗6:23;雅1:15)。弹血七次是完全赎罪的意思(利4:6)。这预表着耶稣基督的宝血所拥有的赎罪的完全性(来7:27;9:12;10:12,14)<申12:23,圣经中血的概念>。
19:5 皮、肉、血、粪:把这一切全部焚烧,说明这母牛的整个部分都已经完全牺牲了。这暗示着耶稣完全担当我们的罪死在了十字架上(约1:29;启1:18;5:6)。
19:6 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香柏木是不易腐烂,有光泽和香气的树,能长时间保存。这象征着生命的永恒和价值,就是永生和永生的尊贵性。牛膝草是为了洁净罪,用来洒血的(出12:22;利14:6;诗51:7)。牛膝草象征着洁净死亡的不洁。朱红色线指耶稣基督为赎罪流出的宝血。所以,把这三样东西放进焚烧祭物的火中,象征着因将来为人类的赎罪和洁净成为牺牲祭物的耶稣所要成就的永远的属灵洁净的功效。
19:7 祭司……可以进营:祭司与不洁的事物接触时,祭司自己也成为不洁。这说明亚伦本质上是个罪人,具有经常犯罪的可能性。无论职位多高、人格多尊贵的人,都处在罪恶之下(罗3:10)。在这里洗衣服和洗身子象征洗去污秽(出19:10,14)。
19:9 并非说用在洁净仪式上的水,与赎罪祭完全一样。这里的“除污秽的水”,接近原文的解释是“为洁净仪式的灰水”。以色列百姓在营外应该经常保管能在营外调作灰水的“纯红母牛的灰”,这是神对处在罪恶权势之下的人的慈悲和眷顾。神通过赎罪和洁净制度,表明了想要与人交通的心愿。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事件很好地表明了神这样的意志(约壹4:10)。当处在罪恶之下的人相信耶稣基督赎罪的宝血时,就能与圣洁的神交通。
19:11-19 用灰水洁净的理由:需用灰水洁净的是因尸体沾染不洁的人或物。神之所以制定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尸体是因罪的工价而死导致的(罗6:23)。从这个意义上可以把尸体解释成罪的传染体。因着耶稣基督胜过死亡而复活,这些仪式上的不洁已经失去了功效。圣经告诉我们,死亡并不是人类原本的存在样式。
19:12 第三天……第七天:?“第三天”用除污秽的水洁净自己的目的在于,明白自己在神面前不过是该死的人,使之 感到赎罪的必要性。这似乎是使人知罪的律法的代言(加3:23-25)。“第七天”就已经完全得到了赎罪和洁净。象征着相信耶稣基督的宝血以后所得到的从罪中得释放的喜乐(林后5:17)。这两次的洁净提示信仰生活的样式,预示通过“悔改”和“得救”成为属神国度的百姓。
19:16 被刀杀的……不洁净:并不是对尸体的藐视或对死亡的回避,而是对灵魂已经离开的肉体的不洁进行洁净礼的条例。
19:20-22 对拒绝行洁净礼之人的审判:在仪式法上犯罪的人与犯不义之罪的一同被视为罪人。所以既是仪式法上犯罪的人,也应该在内心深处悔改自己的罪恶,并按神所预备的法度执行洁净的仪式,而不是只在形式上悔改。也许在人的眼中神所提示的条例不符合常识,犯罪的人也应该完全顺服。神所责备的并不是犯罪的人,而是犯罪以后不知悔改的人。无论犯了多大的罪,只要按神所预备的条例悔改,就能得到赦免;但是即使犯了再小的罪,若不思悔改,这样的人必从神那里受到严厉的惩罚。
19:20 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仪式法上不洁的人能恢复成正常人的唯一方法是,把除污秽的水洒在身上。除了这个方法以外,任何的祭祀和努力都没有用。对神法度的尊敬和顺服,才能讨神喜悦(撒上15:22)。这个原则与人类只有通过耶稣基督才能得到赦罪和救恩的真理是相通的(约14:6;来9:12,14;10:22)。
20:1-29 漂流的终点——加低斯巴尼亚:本章讲述了以色列百姓即将结束旷野旅程,即在旷野漂流三十八年后,出埃及第四十年在加低斯巴尼亚发生的事件。以色列百姓在巴兰旷野的加低斯违背神(14章)以后,经过了三十八年旷野的漂流生活,再次来到了加低斯巴尼亚。在漫长的三十八年中,他们虽然生活在充满死亡和痛苦的旷野,但是没有一个人因饥饿、干渴或环境死亡。因为神每日供应他们的需要,引导他们的旅程(只是因神的惩罚,加低斯巴尼亚叛逆事件当时二十岁以上的人,陆续死在了旷野。14:20-35)。但是他们以怨言和不满为事,对因自己的犯罪没能得到进入迦南的荣耀,没有一丝的反省。被这些顽梗的百姓折磨的摩西和亚伦,在本章因血气显示了不信,最终导致不能进入迦南(10-12节)。摩西只能在以色列百姓和神之间起中保作用,不能自己主张对以色列百姓的权力,也没有降罚和赏赐的权力,只有神才有这种权力。当摩西和亚伦越过自己的本位,发怒责备以色列百姓,表现出不信的态度时,神通过对他们的惩治表明了以色列真正的统治者是神自己的事实。本章还提到了以色列两位领袖(亚伦和米利暗)的死亡,不应把这视为偶然的事情。这两个人的死亡提示了:①管辖以色列的是神,而不是人;②在迦南建立国家的主角绝对不能受血气和感情左右(米利暗在12:1,2节也发过怨言)。人罪恶的感情不能成就神的义(雅1:20)。
20:2-5 选民轻率的品性:人很容易被自己所处的环境所同化,特别是在困境中,很多时候以怨言和不满为事,而不是思想神的恩典和引导。以色列百姓就是这样的人,他们已经忘记了在出埃及的整个旅程中一直与他们同行,供应他们需要的神,因没有水喝就向摩西和亚伦发怨言。这怨言是无视永活之神的行为。如果他们真的希望得到水,就应该向供应他们一切需要的神呼求。使徒保罗强调相信神的人所需要的是对神的完全信靠(林后1:9)和凡事感恩的生活(帖前5:18)。
20:3 曾死在……同死:表明了百姓们着急、轻率的品性。对于属神的人来讲,绝对需要忍耐等候神的时间(雅5:7-11)。
20:4-5 这段经文说明了在旷野四十年的痛苦,仍然没有改变顽梗的百姓。他们没有明白神在他们中间作工的目的。把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让他们在迦南地建立自己国家的是神,而不是摩西和亚伦。
20:6 俯伏在地:人在面对问题时,最快的解决方法是来到神面前祷告(耶33:3)。
20:7-13 摩西的血气——没能进入应许之地的理由:这是摩西一生中犯的最大过失。他把自己的感情高举在神公义的审判和神的话语之上,这就是摩西的过失。也就是说摩西承认神的权能,但是想按自己的意志来左右这个权能。摩西没有以神代言人的身份用话语命令磐石,而是用想击打百姓的血气击打了磐石两下。神要向百姓赐下自己的能力和恩典,但是摩西因向他们发怒破坏了神的圣洁和荣耀。摩西因为失去顺服、谦卑和节制,所以没能进入应许之地。这样的事实告诉我们:①神非常严厉地对待领袖的失职(雅3:1);②为神作工的人应该只为神的荣耀使用权威;③对于将要进入神国的人来讲,绝对不允许骄傲和放纵。
20:8 杖:摩西手里拿着的杖本身不能发挥任何的能力。这个杖象征神的权威(出4:1-17;14:16;17:5,6)。吩咐磐石:这个命令强调了神对没有生命之物的主权。神用“话语”创造了天地,并维系着这一切的运行(创1章;约1:3)。如果没有神的介入,在被造世界中没有一物能存在(罗11:36)。磐石之所以能出水,是因为神话语的能力,而不是摩西拥有任何能行神迹的能力。这样的神迹在新约圣经中也出现了一次。神通过磐石耶稣基督,向高呼属灵干渴的人提供了属灵的活水(林前10:4)。本章的事件表明:①如果没有神所供应的水(恩典),人的灵与肉体就无法生存;②这个“水”是神恩典的礼物(弗2:8),而不是靠人的智慧和努力所能得到的。
20:12 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为圣:完全成就神旨意的意思。神愿意在发怨言的百姓中间行神迹,要在自己的能力和荣耀中彰显自己的圣洁。摩西因自己的血气没能成就这件事情。
20:13 耶和华就在他们面前显为圣:神愿意借着摩西和亚伦彰显自己的圣洁。但是因他们的犯罪,神反而在百姓面前借着对他们的惩治显出了自己的圣洁。神向犯罪的灵魂施行公义的审判,是为了藉着惩戒不让任何人挑战神的圣洁。事实上,在神面前人人平等。对于神来讲,每个灵魂都比世界宝贵(太6:26)。
20:14-29 以色列要求与以东人和睦:以色列从加低斯往东行军,为了尽快到达约旦(Jordan),想要说服住在近道上的兄弟以东允许他们从其领土经过(创25:21-26)。虽然以东地非常美丽,但是以色列没有用武力征服,而要求和睦,因为这个地并不是神所应许他们的地,也是因为神命令不要伤害这个地上的居民(申2:1-8)。今天以属灵的迦南——天国为目的生活的信徒,也应该拥有这样的生活态度。即使这个地球再富饶、美丽,信徒应该知道这并不是自己永远的居所,因此应该为进入永恒的家乡——天国而努力(来13:14)。
20:16 使者:指击杀埃及地长子的执行神审判的使者,对以色列来讲,是传达神救恩的使者(出12:23)。表明以色列的出埃及事件是出于神恩典(创16:7,耶和华的使者)。
20:17 大道(原文王道):指从约旦东向北,经过亚摩利和摩押以及以东到达以旬迦别的国际大道及其支路。
20:20-21 以色列百姓在以东王的武力面前默默回转,是因为神把何珥山周围的地赐给以东人为产业(申2:1-8)。虽然不是选民,但是神还信实地守与他们所立的约。神不仅仅是以色列的神,也同样是全人类的王。
20:23-29 人类祭司职分的局限:提到了一百二十三岁去世的(出埃及第四十年五月一日,33:38)亚伦和有关祭司职分的传授内容。这些内容具有以下意义:①祭司职分的不完全性:人因罪恶和死亡不能完全履行职责。但是绝对完全的耶稣基督完全履行了祭司职分。耶稣基督超越时空,以中保的身份为犯罪之人献上圣洁的赎罪祭(来7:24,25)。②祭司职分的暂时性:以色列的祭司在活着的时候,才能担当职分,所以需要很多祭司。但是我们永远的大祭司耶稣基督是永活的神,所以他大祭司的工作也是永远的、完全的(来7:21-25;8:1-4)。
20:24 亚伦的死并不是自然的死亡,是神的惩罚,是违背神计划和旨意的代价。神对一个人的审判,是看他对神话语的顺服与否,而不是看他职位的高低(林后5:10)。
20:26 亚伦的圣衣:是指大祭司的衣服。大祭司实行祭司职务时,必须要穿上这件衣服。所以,给以利亚撒穿上这件衣服,意味着接替大祭司的职分。
20:29 哀哭了三十天:一般的哀哭时间是七天(创50:10 ;撒上31:13),但是为摩西和亚伦哀哭的时间(申34:8)持续了三十天,相当于国葬。这是尊敬领袖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