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临时绿卡转正阶段的悬念】(祝良律师随笔№. 513b)
LEON JEW 祝良律师-1369 11/15 2694【EB5: 临时绿卡转正阶段的悬念】(祝良律师随笔№. 513b)
“刚收到了临时绿卡。将来转正时不会有什么悬念了吧?”席总通过洛杉矶那边的一个EB5区域中心项目拿到了绿卡,很高兴,到北加州来喝茶。
“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但要看项目。没人敢保证从此就没有悬念了。近来有关投资移民诈骗的报道很多,你随便GOOGLE‘投资移民诈骗’这几个字,就会出来好几个案子。如果你投资的那个区域中心与此类诈骗事件有牵连,你的临时绿卡能否顺利转正就很难说了。”
“极端情况毕竟是绝对少数。咱们排除这类极端情况不说。正常的情况下,还有没有悬念?”席总问。
“您知道,临时绿卡批准之日两周年之前的那90天里,您要递交一个I-829申请,把设在绿卡上的两年限制条件移除,俗称转正。如果这个申请被拒了,临时绿卡立即失效,过了两年绿卡瘾后,就得考虑回国了。移民局在审查这个I-829申请时,着力于三个方面。一是看公司的经营表现。二是投资是否到位。三是就业机会指标是否完成。此外,假如临时绿卡批准后的那两年里,你投资的公司出现了实质性的变化,尤其是重大的股权变更,那么I-829能否过关,也是一个悬念。”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对经营表现感兴趣?”席总问。
“审查投资移民申请的移民局员工一般都受过会计方面的训练。如果投资有假,或者所投的那个项目只是一个用来办移民的幌子,他们通过审核公司的经营表现,就不难找出真相。不论是投资Eb5 区域中心拿的临时绿卡,还是直接投资100万或50万拿的临时绿卡,都可能面临同样的问题,同样的悬念。例如,在直投情况下,如果在I-526投资移民申请里提到申请人将作为公司的CEO直接管理公司日常业务,但在I-829转正申请里拿不出申请人工作的证据,如公司组织方框图、发工资记录和详细的职责描述等,那不是等于邀请审查员来怀疑这件事吗?”
“没错。另一个问题:递交投资移民申请时,已经提供了验资证明,投资已经一次性足额到位了。这还有什么悬念吗?”
“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怪事,总是比我们的想象要丰富得多。法律上要求投资人在临时绿卡期间要维持投资。假如投资人把资本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抽走了,用于与投资项目无关的目的,那不是自找麻烦吗?临时绿卡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威慑诈骗和确保真实。企业家往往喜欢找窍门、走捷径。和美国移民局打交道,不要开那个玩笑,最好是实打实。”
“老婆孩子基本上已经适用加州的气候环境了,不喜欢回北京吸雾霾了。假如我们的I-829转正申请被移民局拒了。你说该怎么办?”
“我先解释一下程序。I-829 转正申请被拒后,移民局会寄给你一个拒绝通知,其中详细介绍了拒绝的理由。通知还会提醒你:全家的临时绿卡自通知之日起作废,你有义务把临时绿卡退还给移民局;自通知之日起,在美国继续居留就是违法的了。移民局有可能启动递解程序,这会影响你以后回美国。拒绝转正的决定是不可上诉的。但在递解程序里,你可以要求移民法官进行复议。”
“收到通知后,我们必须马上走呢,还是等待递解程序?”席总问。
“如果你打算放弃移民的计划,最好在递解程序启动之前离境。如果你尽快离境了,将来还有可能以L-1或H-1签证入境。如果移民局要启动递解程序,他们会发给你一个NTA出庭通知,要求你到移民法院报到。在这个诉讼程序里,移民局是原告、起诉方,你是被告、应诉方。要说服法官签发递解令,移民局有举证义务,即向移民法院递交证据,证明你的转正申请不符合批准的条件。你作为应诉方,也可以递交证据,反驳移民局的结论和支持性证据。如果法官认为你已满足了临时绿卡转正的条件,他会把移民局的拒绝通知否掉。之后,如果移民局不上诉的话,它会乖乖地把正式绿卡寄到你家里。”
“这一步把握多大呢?” 席总问。
“不确定性的因素太多。谁也不敢说把握多大。要看相关证据的说服力和法官的裁量。每个法官的倾向性是不一样的。”
“是否值得走这一步呢?移民法院和移民局是不是穿一条裤子?” 席总问。
“移民法院是行政法院,但移民法官是独立的,不受美国政府的任何一级行政官员干预。移民局的审查员在审查Eb5 (I-526; I-829) 申请时,依赖移民局公布的行政规章,又叫政策备忘录。移民局的政策备忘录是根据移民法和有关联邦法规制订的,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此外,在移民局,申请人有举证义务。但是到了移民法院,移民法官不受那些政策备忘录约束,而直接解释移民法和有关的联邦法规。此外,在移民法院,移民局而不是申请人有举证义务。因此,面对同样的事实和证据,移民法官和移民局的审查员完全有可能,而且经常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就是值得走这一步的法理基础。”
“好吧!如果咱们在移民法院输了,就回去呗!转正申请被拒绝后多久才会收到NTA出庭通知?”
“移民局可能会把拒绝通知和NTA出庭通知一起寄给你。但是,你要注意,NTA出庭通知的发或不发,早发或迟发,是移民局说了算,你不能要求它发或催促它发。”
“收到NTA出庭通知后多久会有结果?” 席总问。
“第一个出庭日期,是出庭通知后的几个星期。这次出庭是过堂。很简单。移民法官先确认指纹是否过期,如果过期的话,会安排你过后把指纹补上。然后安排庭审的排期问题。近年来,移民法院的桉子挤压过多,可能要排两三年。但愿你不会走到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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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良律师简介】
美 国最高法院出庭律师、美国注册专利律师。加州、纽约州、哥伦比亚特区(DC)执业律师。法学博士、知识产权法硕士、哲学硕士、电子工程学士。专业 领域: 专利/商标、公司/合同、地产/信托、签证/移民、雇主维权等。办公室在南湾San Jose,东湾Fremont, 中半岛Burlingame和三谷Pleasa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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