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办绿卡(PERM)过程中,如何合法的淘汰美国劳工】
LEON JEW 祝良律师-1369 01/30 4969【在申办绿卡(PERM)过程中,如何合法的淘汰美国劳工】(Tyson给个说法 №. 1075)作者:Tyson Lin
经由PERM(申请劳工证)的管道申办绿卡,必须证明美国劳工市场工人短缺,你的老板找不到和你条件相同的美国工人,才能成功替你办绿卡。而证明美国劳工市场工人短缺的程序基本上是在报纸、网站等管道招牌美国工人,来证明没有你老板需要的人才。
因此申办绿卡的关键可以说是,你的律师如何帮你“合法的淘汰美国工人”。换句话说,当老板依照法律要求使用各式管道招聘美国工人时,如何向劳工局证明这些上门来的美国求职者,通通不符合老板的要求,因此老板必须替你申办绿卡。
要淘汰上门应聘的美国劳工竞争者容易吗?答案是非常困难!!因为劳工部基于保护美国工人的理由,设立了许多限制让雇主不可拒绝美国工人。这些限制在笔者看来甚至到了刁难的程度。
劳工部常使用的一条大招是,雇主不得以绿卡申请者在为雇主工作期间积累的经验,来淘汰美国工人。举例来说,小李在会计专业毕业后,为雇主老王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两年后,因表现良好,雇主打算替小李通过PERM申办绿卡。在招聘广告中,雇主老王要求求职者必须有两年在会计事务所工作的经验(因为小李工作了两年),而上门应聘的美国工人因为没有两年经验,都被老王拒绝了。老王便以找不到符合标准的美国工人为由,向劳工部递交申请,要求替小李办绿卡。
在这个例子中,老王的申请100%会被劳工部拒绝。拒绝理由是,老王不可以要求上门的求职者有两年的工作经验。为什么呢?劳工部的“神逻辑”是:老王当初在聘用小李时,小李刚从会计专业毕业,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换句话说,老王既然当初可以接受刚毕业,没有经验的求职者小李,因此现在发出招聘广告时,老王也不可要求美国工人有任何经验。
上面这个劳工部的神逻辑简直是狗X不通。最简单的反证是,就同一个例子而言,如果小李在工作两年后跳槽, 跳到老王的竞争对手老吴的公司,这时小李等于带着两年的工作经验“带枪投靠”。而由于老吴在聘用小李时小李已经有两年工作经验,因此当老吴帮小李办绿卡时,就可以用“ 两年工作经验”为理由来拒绝应聘的美国工人。换句话说,一样性质的公司,一样性质的职位,有跳槽过的人申办绿卡会成功,没跳槽的人等着被拒。
这样法律还叫合理吗?
这条“雇主不得以绿卡申请者在为同一雇主工作期间积累的经验,来淘汰美国工人“的规定可以说是劳工部的绝招之一了。光是这招就足以杀光了一半以上的绿卡申请者了。但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该如何破解这条劳工部的大招呢?篇幅有限,请听下回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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