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编辑总结:真的有”先进文明”和落后文明之分么?

Oskarlre-1300  08/27   11185  
4.5/2 

最近一段时间讨论里经常会遇到认为“西方文明是先进文明,所以科技才会先进,制度才会卓越,才会强换句话说,所谓落后文明必须抛弃自己的文明,进行全盘西化(文化上的)才有赶超的可能。

对于这种观点,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的:

学文科的应该都知道评价事物/社会现象有两种方式,positive and normative.  这两者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加上自身的judgment. ( 或者是所谓的屁股决定脑袋)

由于我语言学老师更倾向于存在即合理,而不是设立“标准试图“规范”他人。 这个观点也深刻影响了我。 这导致我在分析任何文明,社会现象的时候更倾向于分析不同情况下的产生情况,及可能向什么方向发展等,而不是加上落后先进这种标杆。

也正因为如此,我个人是很反感所谓制度决定论即认为几个聪明人创造了一个“完美制度”,然后就是天命所归,历史终结了。 因为现在拿着这种观点来说的人,往往是以果为因的。 无论是中国的天朝上国,美国的山巅之城。 都是强了以后才有人去归纳总结其强是因为“制度”而不是反过来的。

从我个人观点而言,制度是由生产生活方式的历史逐步塑造的。而不是反过来的。 所谓稳定的制度不过是特定环境内生产力结构和与之相配套的生活方式稳定后的结果。 而一旦生产力结构改变,社会制度都会发生程度不等的变化。

即使从历史看,马可波罗游记给予西方的极大刺激也没导致西欧不顾自身情况的去放弃基督教,学习大汗的狂潮。这从侧面来看说明那时候制度文化决定论并不是社会观点的主流。

而真正制度/文明决定论的兴起,恰好是伴随着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殖民主义起来的。 是一种文明优越感的体现而已。 其根本在于:

所谓只有优等人所创造的优等文明才会有优等制度 而其对世界上的其他“劣等文明”下的“劣等制度”和“劣等人有无可争辩的统治权。

一般认为,civilization 一词首先于18 世纪中叶由法国重农主义思想家维克多·雷克蒂·密拉波提出。他所说的“文明”,主要指以教养和礼貌为核心的行为,以及具有这种道德的社会状态,它与“野蛮”相对立。这个词汇出现之后,很快在法国及欧洲流传开来,成为启蒙思想家们的常用词汇。到19 世纪,它已成为欧洲知识界普遍用来描述欧洲及世界的一种话语。当时,“文明”作为一个概念,不同的使用者虽然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与运用,但大都没有偏离密拉波“文明”一词的基本涵义。

综观欧洲人所说的“文明”,可分为两种不同语境下的运用。一是“文明”的相对性运用,以“野蛮”为参照,把“文明”理解为优于“野蛮”的一种状态,它既用于个体,也用于群体或社会。二是“文明”的单位性运用,将“文明”作为一个叙述的实体单位,用来表述某种社会文化共同体,由此有了“文明”的复数形式( civilizations) ,把具有不同生活方式的社会文化共同体理解为不同的“文明”,此种用法只用于描述群体或社会。但随着欧洲社会急剧变迁及其称霸世界,当“文明”概念被用于描述世界时,便形成了反映欧洲社会进步与世界霸权的“文明”观念,这种观念到19 世纪下半叶就形成了一种意识形态。而这一点,也正是19 世纪欧洲“文明”话语的本质所在。

 例如英国小说家和史学家查尔斯·金斯利( Charles Kingsley) 1852 年的一次演讲中,谈及法律、基督教与文明的关系时说,像英国这样的文明国家繁荣昌盛,是因为他们拥有符合上帝旨意的法律并遵循这些法律。而大量处于蒙昧状态的国家。。。最后将像野兽那样食不果腹,走向灭绝。当然,非洲黑人和印第安人虽然落后,但还没有落后到不能接受福音的地步。澳大利亚黑人却不能接受福音,因为他们似乎愚蠢得不能理解福音(O注释:可怜的澳大利亚人,被英国佬这么看不起。不过今天澳大利亚似乎比教不会他们的英国混的还舒服些,至少经济上如此,地广人稀的好处啊) 金斯利在此表明,遵循法律与接受福音是“文明”的重要表现,要成为“文明”国家,就必须接受基督教和符合基督教伦理的法律,否则便是愚昧无知。

19 世纪欧洲“文明”话语中一个重要主题,就是文明与种族的关系。很多学者对此做过阐述,这里以法国的乔治·居维叶( Georges Cuvier) 和亚瑟·德·戈比诺为例予以说明。居维叶是博物学家,他像以往欧洲学者那样继承了《圣经》中关于人类起源的思想,并作了进一步发展。他认为,全部人类起源于亚当,但世界三大人种按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形成高低不同的等级,并在文化与智力方面形成差异,也就是文明的差异。他认为,白种人因其优越而支配了世界,并在科学方面取得了最快的进步。中国人进步较少,因为他们的颅骨形状更像动物。而黑人处于奴隶地位。戈比诺继承并发展了这一理论。他在《论人类种族的不平等》( 18531855 ) 中对种族与文明的关系作了阐述。他提出,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及其文明,是按照等级排列的,由此形成“文明的阶梯”( ladder of civilization) 。一种文明的优劣,与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无关,而是种族在生物学上的优劣决定的。戈比诺强调种族的单纯性,认为这是一种文明兴起的重要基础,而不同人种( 高等级种族与低等级种族) 之间的混血会造成( 高等级) 种族的退化和文明的衰落。他最后得出结论: “这就是历史的教训,它表明一切文明都源于白种人,没有白种人的帮助,什么都不可能存在。而且,假如一个群体属于人类最杰出的分支,只要保持这个群体的高贵血统,他们所建立的社会就会繁荣昌盛。”他将种族与文明结合起来阐述,强调白种人与欧洲文明的优越性。(O 注释:这其实也是源于犹太人的天选论引申到基督教而已)

与此同时,“文明”这个词也更多的从19 世纪欧洲各国政府官吏的言语中表现出来。由于当时一些官吏在对待殖民地与半殖民地的态度上,主张通过对其改革而使其“文明”化。例如,1833 年麦考利( 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 在英国下议院讨论东印度公司法案时说: “我们是自由的,我们是文明的,但是,如果我们不以自由和文明的同等尺度来衡量人类中的任何其他部分,我们将一无所获。” 因此,欧洲各国在对外扩张中开始不遗余力地推销其“文明”,通过各种手段使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实行“改革”,最终将其训练成符合欧洲要求的“文明”社会或国家。而为了更好的判断被训练国家的“文明”水平,亚当思密的政治经济学的四个社会阶段论被广泛引用,在此之后,又出现过五阶段论,无论是四个阶段,还是五个阶段,政治经济学展开了一种进步主义的思维方式,这种进步主义与文明等级论有着十分紧密的逻辑关系。

而受“文明”话语建构影响最大的是国际法学界,因为他们的观点渗透进欧洲各国政府的外交活动中,从而直接对非欧洲国家产生影响。因此如果我们翻阅当时许多国际法的时候我们都会发现其与文明的关系进行细节阐述。 进一步说,这些国际法都是西方“文明国家”之间的法律。

例如,丁韪良于1880 年翻译的《公法会通》,原书名其实是为《文明国家的现代国际法》。(换句话说,你中国人就是读懂了也没用,因为不是给你们玩的)英国法学家威廉·爱德华·霍尔于1880 年出版国际法教材《论国际法》,导言中对国际法明确定义为“现代文明国家在其国际关系中遵循的某些行为规则”。在该书中,霍尔还辟出专节阐述“国际法适用于哪些国家”,他说: “国际法只是现代欧洲文明的产物,它构成一个高度人为的体系,不能期待文明化不同的国家都能理解和认可这一体系的法则。只有当这些国家成为欧洲文明的继承者时,他们才被认为可以适用国际法。要想解除这种限制,他们应该在过去和现在都生活在法制之下,切实收敛其行为。”

基于此种理解,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中国人乃至现在都很愤怒为何西方国家虽然经常狗咬狗,但是对待中国问题上是一致的双重标准。我们知道,主权这个概念(sovereignty)是现代国际法的根本,主权国家之间是不承认治外法权(extraterritoriality)的;严格地讲,治外法权违背国际法的主权原理。但有一个重要例外,这个例外是,主权国家可以对非文明国家实行治外法权。治外法权适用的非文明国家包括,半开化社会,野蛮社会,异教徒,劣等种族(非白人) 等,因此,治外法权始终是在欧美国家以外实行的,比如19-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文明等级论一边调和了治外法权与国际法的主权原理之间的矛盾,一边巩固了欧美人在殖民扩张,乃至今天的唯我独尊的地位。(O注释:这也是美国主动进攻,消除潜在威胁,并在伊拉克开辟绿区和治外法权的核心思想所在。)

但问题随之而来:欧美人的世界观和知识结构如何变成了我们的世界观和知识结构?这个问题往往被近代史学家们忽略,而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因为文明等级论生命力极强,至今还在驱动我们的发展观,驱动今人对现代化前景的想象。晚清以来,中国人虽然不像福泽谕吉那样崇尚“脱亚入欧”,但实际上都这样或那样地默认了所谓“半开化”的文明身份。(比如在北京、上海和其他中国城市的街道上,我们经常看到“做一个文明人”的标语,其实,“做一个有公德的人”不是更准确的说法吗?)(O注释:即使今天,从网上仍不乏逆向民族主义言论的存在,即认为中国文明是低贱的,无希望的,制度是扯淡的。而他们的解决思路基本是文明脱亚入欧,如彻底照抄西方法律,政治架构,乃至信仰基督教的路子,这其实也是受到文明分级论的影响所导致的)

 我们必须承认的是,19 世纪在某种意义上是“欧洲的世纪”,因为欧洲在这个世纪实现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并由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海外殖民扩张达到巅峰并完成了对世界的瓜分,以欧洲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确立起来,同时西方的科学技术与人文社会科学也出现了空前繁荣。因此,19 世纪的欧洲不仅取得了世界的军事与经济霸权,也取得了文化霸权,从而形成了支配世界的欧洲话语体系。他们以这套话语来衡量欧洲之外的国家,试图使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最终纳入其所谓“文明国家”与“国际社会”之中。这样,19 世纪欧洲的“文明”话语,随着世界市场的形成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建立而扩展到世界各地,从而变成了一种世界性话语。晚清到改革开放的知识分子便是在这种语境中接受了西义“文明”。

综上所述,“文明”比较论在19 世纪的欧洲,是在民族国家自主发展与对外扩张过程中建构起来的,由此形成一套“文明”话语,并成为欧洲称霸世界的意识形态。而“文明”概念在19 世纪的中国,虽然也与自身的国际地位与民族命运紧密相连,但它却与欧洲的情况恰恰相反。中国在与欧洲国家互动的过程中,民族自信遭遇危机,由此导致中国固有“文明”观念在19 世纪70 年代之后逐渐为西义“文明”所取代。 按某位朋友的话说就是:“自鸦片战争使帝国主义与资本主义列强破门而入以来,作为衰败与没落的古老东方帝国曾经无比骄傲的子民一直是被侵略与被践踏。这造成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自卑感。而他们的存在感与认同感,始终是在第一世界经济渗透与文化侵略的霸权下的一种再确认。当代中国文化不自觉而又无可奈何地在韬光养晦的政策与快速增长的泡沫经济之间,在西方世界新黄祸威胁论的唱词与全球资本主义的霸权话语体系里,投射着一种延续的“东亚病夫”姿态和后殖民主义焦虑。”而其直接结果就是整个华人区对西方的心理劣势和话语权丢失。虽然这一状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通过一系列经济政治实力增长中得到了一定提升,但是国际话语权弱势仍然在很多方面(如WTO,世界银行)中存在,也是为何西方社会乃至民众长期对中国双重标准乃至歧视的根本原因。而其解决思路是完全放弃自我,任人宰割和整治(如叶利钦时代的俄罗斯),还是继续提升自己,直至重新定义文明话语权,则是大家应思考并选择的。

回到制度来,制度作为文明的重要延伸和载体被西方或者羡慕西方的人所鼓吹就不奇怪了。 毕竟这既体现了西方学者和政治家的文明优越感,又可以作为对欠发达国家的宣传策咯和政治策咯。 也正因为如此,西方学界和政界不遗余力的鼓吹“制度决定论“,并鼓吹先进制度即”民主法治“,非西方国家的病症都被诊断为”专制和人治“,并开出同样药房向”民主法治“转型。 这种转型成了近几十年来欠发达国家政治学界的几乎唯一话题。 而研究政治制度运作的社会基础反而成了冷门。 在这种宣传下,”政治体制“概念变得十分神秘且无所不包。 而把政治体制仅分为”民主法治“和”专制人治“两种情况, 事实上是一种价值观念的强加。”you’re either with us or against us.” 的观点其实是一种非常反智的学术观点。

我个人比较认同潘维的分析: 政府治理社会的方法并不神秘,其核心是社会利益。世界各地治国的方法可以分为抽象的四类:

1.       以暴力为基础保障社会整体秩序的利益。 即执法。

2.       代表强大社会集团的利益。 即代表性

3.       以意愿,只会,能力去平衡部分与整体,眼下与将来,变化与现状的利益,即责任。

4.       以某种意识形态凝聚各种社会利益为一体。

所有政府都综合使用上述四种方法。 只因各国面临的问题不同而有不同的偏重组合。 这就有了不同的体制/制度。 也因此我个人认为世上没有什么先进与落后的政治制度之分,更没有什么“神圣“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制度。 万物有兴衰,国家也一样,过去,现在,将来都不会有天然及永恒保障善治的政治制度。 即使是貌似相同的政治体制在实际操作上也是五花八门的,因为他们要解决的是不同内外因下产生的不同问题。 也是解决思路的产物。

也正因如此,我个人非常反感吧制度/文明当万能药的说法。 类似“今天民主了,完事就解决了。 如果还有问题,那是你们不够民主,如果真正民主了还有问题,那是你们人种和文明不行,和民主无关。“的态度在我个人严重是非常不靠谱且不负责的。 事实上,现在世界上照抄美国宪法的国家有好几个,比较著名的有菲律宾和墨西哥。 他们成为了美国么? 大家看的很清楚。

所以说,当文化种族歧视变身为制度文明歧视,民主法治制度已成为世上最大的政治“宗教“而不自知的时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危险和冲突的源头。 今天liberal经常谈论经济和自然环境上的地球村,谈论多样性的互相依存。 却很少有人谈论地球村里社会和政治的多样性的相互尊重和依存。 这种不懂得尊重他国的社会和政治制度,认为自己拿着是普世真理的态度本身就不会得到其他国家/文明的尊重,人类社会就弥漫傲慢与偏见,主张深沟高墙,助燃内外冲突和战火。 这也是亨廷顿在文明冲突论中所预言的。

其实大多数西方思想家对竞争性选举制的内在缺陷应该是了然于胸的,所以在逻辑上绕着弯称之为“最不坏的制度“,或者”虽然不好,但是没有更好“,而不直称”最好“这其实也是一种扯淡,双重否定让缺乏逻辑习惯者感到神秘的同时往往晕乎的感到”神圣“然并卵。 如果中国发展从经济到科技上彻底超过了美国,能不能说TG这套是比他们最不坏更最不坏“的制度? 这种反噬逻辑是一些人不想看到,也不愿看到的, 因此不断黑中国可以理解 J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先进落后文明评判法的一个关键问题: 各个地区和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每个阶段是可以比出高下的,无论是从哲学理论水平,博物馆藏品还是科学技术创造的各种产品和成果来看,很容易看到差别之巨大。 某些人很容易利用生产力的阶段水平差别来混淆各个文明程度高低的概念。 这个混淆的关键是当下性。 如果拉出几千年时间线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文明的上升和下降乃至回升。 这就无法解释为啥某“先进文明“不能保持先进了。。。

最后一句话,制度是在适应文化传统的基础上,符合当时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生产关系,为这个历史文化的载体服务的平台。 而这个适应本身就是一个动态过程,所以评判制度好坏,其标准应该是其是否能够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并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而不是符合某真理,后者那是宗教。

嗯,就到这里吧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