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反革命

Charles-2147  06/29   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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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革命

同性恋问题是我这几年来一直在努力学习思考的一个问题。根据我现在的认知,同性恋的产生,既有先天的原因,也有后天的原因。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或明或隐的同性恋因子。先天因子加上后天环境(尤其是青少年时期的环境),是同性恋或双性恋的产生的主要原因。绝大多数同性恋,无论是先天还是后天的原因,都不是自己选择的结果。而一个人的性向,也不是自己轻易能够改变的。

西方社会在基督教的巨大影响下,对于同性恋者,有着很深的歧视。近几十年的平权运动,着力于改变这些歧视。如今,这个运动在西方现代社会受到了广泛的接受和支持。大家一致认为,同性恋者,有着与其他人一样的基本人权: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而6月26日最高法院的不可禁止同性恋婚姻的裁决,是这个平权运动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全美国彩虹旗飘的庆祝声中,我必须承认,在我内心深处,对于这个判决是有疑问的。当然,我对于同性恋的生理与心理并不熟悉,所以很可能一些假设不尽准确。但本着供大家批判,以求自己进步的目的,现在把我的“反革命”观点晾出来。

我从小就口吃,总是被人笑话。有些邻居小孩会跟着我学我说话的样子,取笑我。我也想要改好口吃,父母也希望我能改好。可是,总是改不了。后来我接受这个现状,就这么着了,正面面对,咱口齿不如别人的好,但咱也有咱的强项,是不?而随着我的长大,我的朋友们也都能容忍接受我的全部,包括我的不完美的地方。

同性恋,是不是类似口吃?当然,比起一个口吃的人,同性恋者受到的歧视与心理压力,更要大上百倍。他/她们自己多半也想像正常人一样对异性感性趣,父母更是如此希望。但这件事儿,不是说改就改得了的。这时候,我们作为社会,需要接受他们的存在。无论同性恋者还是异性恋者,都是平等的人,需要尊重的人,有追求幸福权利的人。我们需要有一个容忍的环境,让同性恋者能够走出柜子,生活在阳光下。这对于个人,对于社会,都是好事。

以上的话,可能争议不多。而我的“反革命观点”,主要有两条。第一,我认为同性恋是自然存在的,但是异性恋是更加正常健康的性向。动物界异性相恋,繁衍后代,是正态。这并不是对同性恋的歧视。正如我们都知道口吃不如流利的口齿更加正常健康,但这并不表示我们歧视口吃者。

我作为一位口吃者,认为在不伤害人性的前提下口吃的人越少越好。这并不是说我认为口吃者都能改好,而是我认为我们应该设计我们的后天环境,使得口吃的概率减小。同理,我也认为在不伤害人性的前提下,同性恋者也越少越好。同样,这并不代表我认为能够改变同性恋者的性向,而是我们应该设计我们的后天环境,使得同性恋的概率减小。

同时,无论是口吃,还是同性恋,我都需要面对并接受我的这个状况,而并不影响我的自尊,自信,与对幸福的追求。社会也需要对我宽容与接受。但是我不认为,口吃或者同性恋就是健康状态。而我的这个想法,与现在美国主流思想是不符的。主流思想的趋势是判定同性恋与异性恋同样正常健康,如左撇子右撇子。谁如果说同性恋没有异性恋正常,就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

第二,在保护口吃者权利与自信的同时,我们口吃者,不应该要求重新定义“演讲”。我们可以参加演讲比赛,但是要根据已有的规则;我们也可以重新创立一个口吃者表达思想的比赛。但是我们没有权力一定要演讲比赛为我们改变规则。即使根据现在演讲比赛的规则,我们口吃者肯定表现欠佳,但是我不认为我能够指责演讲比赛歧视口吃。

所以,我不认为为了同性恋的平权,为了反对歧视同性恋,我们必须重新定义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