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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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A 每周五“保守意念“专栏,刊登在今天的“加拿大商报。「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全官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一句話的意思是,王子犯了法,應該與普通老百姓犯法一樣,接受法律的相同懲罰。在以前的封建帝皇時代,人們便已有了這種觀念;在現今的民主社會,更是要貫徹「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真諦。
前幾天,加拿大特種部隊指揮官,羅列少將(Major-General Mike Rouleau),在軍事法庭認罪,軍法官判處他罰款二千元。
去年十二月,羅列少將在伊拉克北部,出發前往巡視在當地協助訓練庫爾德部隊加軍前,檢查自己攜帶的武器時,不慎走火射出一顆子彈;幸虧沒有傷到人。
羅列少將是當地的加軍最高指揮官。但他沒有利用他的權勢,「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他反而是認為自己是指揮官,更要以身作則,犯了錯誤,更應該接受軍法審判。他向上級滙報了這件意外。
罰款事小。羅列少將,沒有去考慮這麼一個判決,是否會影響他廿多年的軍旅生涯前途,這才是值得我們尊敬!
我們有那麼正直敢擔當的軍人,令人肅然起敬!
另外,也是在這個星期,多倫多星報報導:一位來自尼日利亞(Nigeria)的女難民Gift Daniel,難民申請上訴失敗,將面臨驅逐出境。
Gift Daniel其實已經通過了難民庇護申請。但是她僅有的二張證件;出生文件上的名是Gife,而她持有的一張尼日利亞駕駛執照則是Gift,因此她曾經被拘留3個多月,因為「身份無法確定」。
聯邦政府的立場是:「很明顯地,身份證明文件是十分重要的。如果無法確認身份,則所有證據都不必分析,這個難民申請案也無法成立!」
一個e或t字母之差,就決定了這位女士是不是能夠留在加拿大。
這幾個星期對Maryam Monsef事件的評論多得很,尤其上星期五本欄「傻貓」的「由出生國度引發的疑問」,更是評論得非常透徹。
剛才提到的二件新聞;一件是一位加軍上層,雖然不是「王子」,但堅持「以身作則」,甘願面對軍法審判。另一件則是一位難民申請人,以e或t一個字母之差,申請被拒,等著遣返。移民官員及法官對法律的執著,也令人耳目一新。
Maryam Monsef十一歲時由母親帶來加拿大,在機場申請難民,最後獲得批准。當時她母親申報說三個女兒都在阿富汗出生。近日在新聞界的追問下,才透露她和她的姐妹,其實都出生於伊朗。
還記得美國總統奧巴馬今年6月29日在渥太華國會的演說嗎?奧巴馬說:「像那一位女孩,騎驢子坐駱駝乘飛機逃離阿富汗,她尚且記得在這裡得到援手而且記得聽到知更鳥鳴。今天,她是這個議院的議員而且是內閣的成員。因為,加拿大是她的家!」
多麼感人的一段話!多麼感人的掌聲!真相出來後,我不知道奧巴馬現在會有什麼感觸。
Maryam Monsef說她母親一直欺瞞她及她的二個妹妹,沒有告訴她們其實她們生在伊朗而不是阿富汗。直到環球郵報開始查問她在中東時的生活,她母親才告訴她們真相。據說,她還為此情緒上起伏不定好一陣子。
新聞界普遍對這種說法存疑。「傻貓」也提出了幾個疑點。
去年,Monsef在CTV電視台接受Robert Fife訪問。當Robert Fife問她是否生在阿富汗時,她回答說:「我想我是。」一句不太肯定的話引發Robert Fife的疑問。
她在國會發言時,也只是說她「生在地球的那一邊」。
她在競選安省彼得伯勒市(Peterborough)市長時,更曾說她生在波斯(伊朗原名)。
甚至她的競選班底,以及彼得伯勒市的阿富汗社區,都有很多人知道她真正的出生地。
難道真的只有她們三姐妹被蒙在鼓裡?
這一點,她需要向社會大眾做一個交代!
她說她媽媽認為,報個假出生地不是個大問題。
可能是吧?但是一個人撒謊一定有他(她)的原因。
假如一個人在加拿大下了飛機,申請難民身份。他(她)向移民部供稱如何如何在「阿富汗」受到「政治上」,「宗教上」,或者「種族上」的迫害,那最起碼這家人是來自阿富汗而不是伊朗吧!
這一件事將考驗聯邦自由黨執政的智慧。可惜到如今都不見自由黨政府有什麼動靜。
是想把事情拖過去便算了?
近日Robert Fife在電視上透露,「好像還有內幕未為外界所知。」
走著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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