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科学分析和跟踪梁彼得案-第二篇: 上诉案律师赵健教授Prof. Gabriel Jack Chin
祝凱-1377 03/08 8740Prof. Gabriel "Jack" Chin (赵健) 是
UC Davis 法学院的Martin Luther King Jr. 讲席教授,研究并主授刑法,刑事诉讼程序法,和移民法。他于1995年进入学界,但一直长期保持一个活跃的诉讼业务,主要侧重于刑事诉讼上诉。
Prof. Chin 是祖籍广东的第三代美国华人,其祖父于排华法案期间以无效法律文件来美。他的父亲Frank Chin是一位颇有名气的作家和剧作家(http://tinyurl.com/fchin)。
Prof. Chin 1985年毕业于Wesleyan
University,主修历史。1988年他于T-14中的密西根大学法学院 获得J.D. 法律博士学位(T-14代表全美最好的十四所法学院,它们自1987年U.S. News杂志对法学院进行排名以来位居前十四名,而这个大名单近三十年从未有任何改变,故名T-14)。他毕业后旋即进入全美顶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Skadden,并不久前往科罗拉多州联邦法院为Richard P.
Matsch法官担任法官助理一年 (担任联邦法官助理是美国律师界,特别是法学院学生的一项重要荣誉,也是他们学业优秀的最佳证明)。
在Skadden执业了两年多后,像很多不看重收入而志在 “make
impact”的律师一样,Prof. Chin选择了离开收入丰厚的Skadden,前往非盈利法律服务组织The Legal Aid
Society of New York担任了两年半的诉讼律师,侧重于刑事案件上诉。其后,
Prof. Chin前往全美第一的耶鲁法学院深造,于1995年获得第二个法律学位后转入学界。
和很多法学教授不同的是,Prof.
Chin除了做学问,一直非常喜欢实际的诉讼业务。任教二十年来,他一直很活跃地执业于实际案件,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刑事诉讼上诉。他先后在麻省的Office
of the District Attorney, Appeals Bureau; 俄亥俄州的Hamilton
County Prosecuting Attorney’s Office; 亚利桑那州的Office
of the Arizona Attorney General, Criminal Division, Criminal Prosecution
Section 处理上诉案件,并自2012年以来,带领UC Davis Law的学生开办一个Aoki
Federal Defender Clinic,维持一个活跃的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庭的刑事上诉业务。
作为教授,Prof.
Chin 发表过很多Law Review文章,其中包括一流法学杂志Penn, UCLA,
Cornell, Duke, Georgetown, Harvard Civil Rights-Civil Liberties等等。他还主编了好几部关于刑法和移民法的专著,并撰写其中部分章节。Prof.
Chin 曾是 2002年时 “1992年后进入学界被引用最多的50名法学教授” 之一(全美范围排名第35,跨所有法学领域) 和2000-2007
期间“单独法学领域内被引用最多的法学教授”之一(刑法和刑事诉讼程序法)。他于2002年被选为有崇高威望的
American Law Institute 的成员。
近年内美国最高法院(SCOTUS)
两度引用他的一篇名为 “Effective
Assistance of Counsel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Guilty Pleas” 的文章并采取其中观点来判决刑事案例。SCOTUS 在Chaidez v.
United States, 133 S.Ct. 1103 (2013) 一案中,称赞他的这篇2002
Cornell Law Review 文章是关于“刑事罪成的间接后果”问题的 “最重要的学术文章”并采用其相关观点。而在Padilla v. Kentucky, 130 S. Ct. 1473
(2010) 一案中,最高法院同意该文章中的观点,即在非美国公民的刑事案件中,如果律师没有对客户警告在和检方达成认罪答辩情况下客户有被递解出境之危险,律师行为就构成了
“ineffective assistance of counsel”从而违反了客户被联邦宪法第六修正案所保证的权益。
Prof. Chin曾多次上主流媒体讨论刑法和移民法有关案件和问题,包括
NY Times, Washington Post, CNN, The Huffington Post, The Daily Show with Jon
Stewart, NPR Marketplace, NPR Morning Edition 等等。他也曾分别发表文章认为亚利桑那联邦参议员麦肯恩由于出身地问题不符合美国总统资格,而奥巴马总统则没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当2011年Prof. Chin 从University of Arizona 法学院来到UC Davis法学院执教时,曾被bizjournals.com的Sacramento版专题报导 (http://tinyurl.com/profchin)。该杂志问,“您为何对移民法和种族问题情有独钟?”Prof. Chin 回答说,“我的家族是中国到加州的移民,曾有过令人不快的经历,我祖父是于排华法案期间持非法文件来美国的。。。我在法学院读书期间,有关移民的法学史在法学院从未被教授过,在这个领域我只有自学。从那时起我就希望将来教授有关亚裔美国人的法学。”
由于对自己亚裔特别中国人身份的强烈在意,Prof.
Chin对移民法问题特别关注。他对9/11后自己从加拿大返美时数次遭遇海关明显针对亚裔的 racial
profiling 感到受辱。而在亚利桑那执教期间,他对该州的反移民气氛感觉不安,并对该州的 SB 1070法案在NY
Times和Washington Post提出批评。而这种气氛造成他最终决定来加州执教。他也曾和学生一起合作,努力把一些存于各州和地方法律中的
“Jim Crow”法(种族隔离法)废除掉,而这其中包括在2003年成功地要求俄亥俄州议会重新认可(ratification)在136年前被该州议会废除认可的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该修正案包括宪法中最重要之一的Equal Protection平等保护条款, see http://tinyurl.com/ohio14th)。
2015年,Prof. Chin 和他的学生在加州最高法院取得一项有重大象征意义的胜利。他们在60
Cal. 4th 1169 (2015) 中成功地推翻了一个125年前的案子 84 Cal. 163 (1890),从而让美国的第一位华人律师Hong Yen Chang在125年后,死后取得加州律师执照,而当年Chang因为他的中国人种族身份被加州拒绝颁发律师执照 (http://tinyurl.com/hychang)。Prof. Chin 因为这项工作获得了多项亚裔律师组织颁发的荣誉。
梁警官庭审罪成后,华人社区民愤滔滔,认为该案有种族不公。加州的祝凯律师虽不是刑法律师,但努力研究,发现该案检方立案过程有属于法律上“selective
prosecution”的嫌疑。他在2月16日研读Wikipedia有关文章时(https://en.wikipedia.org/wiki/Selective_prosecution),偶然发现该文仅有的两篇引用文章中,就有一篇Prof.
Chin的一篇针对selective prosecution而对一个一百三十年前美国最高法院案子展开研究的文章(也是一个针对华人的歧视案,Yick Wo v. Hopkins, 118 U.S. 356 (1886))。祝凯律师凭直觉感觉到Prof. Chin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说明他可能是专家,马上研究了他的网站并立即给他办公室打电话,最后找到Prof.
Chin的手机号码并联系上他。巧合的是,Prof. Chin 的一项 “hobby”就是对感兴趣的案件提供pro bono义务法律服务(http://tinyurl.com/profchin),所以在双方多次沟通并拿到梁案庭审的transcript后,Prof. Chin表示愿意帮梁警官打pro bono的上诉案子。而祝凯通过在纽约的一年多来以极大热忱帮助梁警官的朋友Doug Lee, Henry Tang和一位匿名女士帮忙牵线,最终促成Prof.
Chin成为梁警官的上诉律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