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节 《在家律学》第四篇 第四章 受了八关斋戒以后 第一节 舍戒 —— 圣严法师著 摘自弘化社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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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篇 第四章 受了八关斋戒以后 第一节 舍戒 

  本来,八关戒斋的受持,仅仅一日一夜,故也无所谓舍戒,既然受了,就不该舍戒,也用不着舍戒的。但是为防万一,在《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中,也有舍八戒的许可:“若受斋已,欲舍斋者,不必要从五众而舍斋也,若欲食时,趣语一人,斋即舍。” 

  (大正二三·五○九中)也就是说:如因逆缘,或因烦恼,或以饥饿难忍时,只要向一个懂事懂话的人一说,便算舍斋。在《义钞》中也说:“若有染心,将欲犯戒,宁可舍已为之,后还忏悔亦得。”五戒十戒同此。这是说:不能守持,应舍戒,以后要受,忏悔之后,仍得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