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保癌症的醫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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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筆金心 -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

姊妹們,妳知道今時今日,香港人所患的重病之中,哪種是最普遍的嗎?我相信,大部分人馬上會想到癌症。

對的。據我手上的賠償資料,在保險公司的危疾賠償個案中,大約75%是屬於癌症賠償的,其餘一成左右是心臟相關的疾病,再半成是中風。換句話說,以上三大殺手就已經佔保險公司九成半的危疾賠償個案,其餘半成才是餘下幾十種的重病。

由此可見,所謂的危疾,很大程度是保障癌症、心臟病和中風的,當中尤以癌症為甚。因此,大家買危疾保險的時候,也應特別關注癌症的保障條款。

早前有位姊妹Kathy問我,如果她買了住院醫療保險,又買了危疾保險,萬一因為患上癌症而需要住院,那麼,是不是兩種保險都可索償呢?

其實,該兩種是屬於兩種不同賠償方式的保險,危疾是屬於彌償式的,即是買一個保障額,只要患上受保的危疾,便可馬上獲得該保障額的現金賠償,而且不限用途,既可以用來支付醫藥費,也可以用作生活費,又或者作另類治療的費用,甚至用來去旅行也可以。

至於住院醫療保險,則屬於實報實銷的賠償方式,受保人必須提交有關的住院開支單據,才可以獲得賠償。而且,賠償金額是不會超出所支付的醫療費用。換句話說,受保人一定不可以因為住院而「賺」到錢的,除非受保人買了住院現金賠償,才可以再按照住院日數,以及所買的每日現金金額獲得額外的賠償。

危疾保及住院保可同時申請

如果受保人同時買了住院醫療和危疾保障,萬一因為受保的危疾而需要住院的話,他的住院開支可以透過實報實銷的住院醫療保險獲得賠償。但同一時間,他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申索危疾賠償,該筆賠償是會按投保額來發放。即是說,受保人是可以獲得兩筆賠償的。

正如我剛才所說,該筆危疾賠償既可以補足住院醫療賠償的不足(如果有的話),也可以作為出院後調理身體的支出,甚至作為生活費也可以。

不過,最近一兩年,市場推出了一些專門保障癌症的保險,從賠償的角度看,它結合了住院醫療和危疾保險的賠償方式。即是既有一個保障額,但也是以實報實銷方式去賠償所有因為癌症而引致的住院和其他相關開支,讓投保人有多一個選擇。

「近日有保險代理跟我提到這類專保癌症的醫療保險,保費好像比一般的住院醫療保險便宜,但如果我已經買了住院醫療保險,為甚麼我還要買這種專保癌症的保險?」原來Kathy最終是想問我這類市場上較新的保險產品。

投保一次 分三次賠償

「正如我剛才跟妳所說,癌症是香港的頭號殺手,這還不止,它還是主要危疾中,治療時間最長,以及治療費用最高的一種重病。所以,近年有保險公司推出專門治療癌症的保險,而且,賠償方式是結合住院醫療和危疾的。」

「到底這類保險是如何運作呢?」

「首先,投保人受保後,便馬上獲得一個很大的保障額,市場大多數這類產品都是提供300萬港元的終身保障,當中是分3次賠償,即是當患上一次癌症時,便有100萬的保障額。但投保人不是一筆過拿走這100萬,而是以住院和有關的治療收據,以實報實銷方式賠償的,直到用完該100萬為止。」

「但問題是,我已買了住院醫療,也買了危疾保險,還需要買這種專保癌症的保險嗎?」Kathy追問。(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