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速杂文精选:《开审:13岁第一次杀人、19岁第三次杀人的青年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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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审:13岁第一次杀人、19岁第三次杀人的青年恶魔

广东中山 张裕华(齐速)

有一个年青人,今年1月才满19岁。可是,就这么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无根青年,在自己刚满19岁那月,第三次举起了屠刀,把魔爪伸向了一个11岁的女童。而这一天,距离他离开监狱不足二个月。

近日,因为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但由于性质过于恶劣,为了警醒世人,庭审详情还是通过相关媒体得到了公开报道。

早在6年前,年仅13岁的少年韦进木就开始杀人了。当时,这个留守广西老家的单亲少年涉嫌杀害一名4岁留守幼童。那是他第一次举起屠刀。可叹的是,屠刀落下,幼童“人头落地”,而凶手少年韦进木却未受到任何刑事和民事处罚。主要理由是他未满14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而且是单亲加留守儿童身份,加上受害方亲属法律意识同样淡泊,此案最终不了了之。

有了第一次“成功”的杀人经历,第二次杀起人来,少年韦进木就无所顾忌了。

2011年2月12日下午三时,刚满14岁没多久的少年韦进木,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竟然掏出水果刀,捅向独自在石桥玩耍的同村6岁留守女童X梅。连捅几刀后,他又把重伤之下的受害者拖下水沟,欲将其溺死。幸亏村民发现及时,留守女童才幸免于难。这一次,行凶少年受到了法律惩罚,他虽仍属未成年人,但已满14岁,必须负一定刑事责任,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获得轻判——6年有期徒刑。据村民所述,在村中,少年韦进木还有四次企图杀害儿童——有儿童称其意欲骗自己喝下农药等等。不过因证据效力的原因,他四次企图行凶儿童的罪孽都未被追究。

对恶魔轻判再次种下祸根!

在狱中,韦进木居然属于表现良好的一员,获得减刑一年多,于2015年11月出狱。臭名远扬的他,老家是无法呆下去了,于是他漂泊到了南国都市广州,居住在番禺区一村庄内,整天无所事事,浪荡在他乡。

“是狗就改不了吃屎!”

可惜很多人明白这个道理,也心知肚明“狗”性的不可捉摸性,但由于粗心大意或者说区分不出谁人谁“狗”,最终让青年韦进木的魔瓜轻易地再次伸出并得逞。

2016年1月18日,中国人看来非常吉利的一组数字的日子里,迎接11岁流动儿童阿霞一家的却是一场不吉利的灾难,带给南国羊城的是一场不吉利的耻辱,也是刚刚进入成年阶段、行凶两次的刑事释放犯韦进木再次犯下滔天大罪的不吉利的一个日子。

当天下午1点多,在目送阿霞走了100多米去距家不足700米的学校后,阿霞奶奶收回了目光忙活去了。平日,奶奶都会把孩子送到学校去的,今天,奶奶很忙。是的,很忙,大人们总是很忙很忙,大人们总是不得不忙的。奶奶今天确实很忙,忙得没有那几十分钟送孙女去学校,忙得仅仅只有片刻时间目送乖孙女快到“死亡的桥底”之后就收回了目光。

这目光一收,老人就永远永远地无法目送乖孙女了。

当天下午3点多,在邻市中山的我和无数珠三角城市的微信用户,收到了寻找女童阿霞的链接!而此时的小姑娘阿霞,实际上已在极度惊恐中永远闭上了双眼,她的圣洁亦屈辱地被恶魔玷污了。

事情经过大体这样:当日下午1时20分左右,韦进木就开始骑自行车在村附近高架桥底下晃荡,伺机寻找做案目标。30分钟后,小天使阿霞独自途经该处去上学。韦进木魔心顿生,捂住小天使口鼻拖到桥底偏僻处性侵之后又狠下杀手。天使坠落了!天使在惊恐中坠落了……

案发第二日,若无其事返回案发现场围观警方勘查现场的恶魔韦进木被当场抓获。2月2日被批准逮捕,8月3日相关部门不公开审理此案。庭上,案犯丝毫没有悔意。但是,这一次,等待他的将是严惩。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再也无法保护这个三次杀人、无数次伤人的恶魔!

几个月以来,掩卷沉思,我一直寻找下列几个问题的答案:
为什么凶手会毫无悔意且惊人地漠视生命?
为什么近年来全国刑事案犯中13岁至15岁的青少年占比那么高?
为什么单亲、留守儿童双重身份的凶手受教育程度那么底?
为什么我们国家对14岁以下杀人凶手没有强有力的强制收容教育制度和相应的矫正少年偏激行为的措施?
为什么一个犯案累累的杀人恶魔能那么轻易地再次获得“自由杀人”的机会?
…………

无数个为什么缠绕在心头,没有答案。可是,即使找到答案又能怎样?坠落的天使永远不能再飞向蓝天,恶魔的爪子依然无处不在……

有识之士一直大声疾呼:“关爱留守儿童,也就是关爱我们的文明与未来。”可是,又有多少国人主动做到了这一点呢?


【作者简介】张裕华,笔名齐速,农民工,客家人。现居广东中山市,热爱文学。(本文于2016年9月作于菊城。)



温馨提示:关注留守儿童就是关注我们的文明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