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中國小留學生凌虐案 第四被告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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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李寧波莫納報道 )
震驚海內外華人的中國小留學生凌虐同學案第四名被告魯錚於25日在波莫納法院過堂。
目前魯錚在交納了100萬保釋金之後沒有被關押在監獄中,不過檢方因擔心他逃跑,在法庭上提出提高保釋金的請求,並要他交出護照。另外檢方表示掌握了新的證據,提出證據保護。
對於以上三項請求,法官當庭同意讓魯錚將護照交到法庭,其他兩項控辯雙方還需時間討論,此案將在3月24日繼續審理。
當天的過堂程序較為簡短,負責此案的檢察官扎維斯要求被告交出護照,以防止他逃回中國,獲得法官希爾納的批准,法官讓魯錚直接將護照交到法庭或者由地檢處轉交至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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