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相情緒障礙與懷孕期治療 By 黃思敏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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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相情緒障礙(又稱躁鬱症)通常於青春期後期發病,男女比例相若,更會在任何年齡組別、種族及社會階層出現。由於有相當患者是介乎生育年齡的婦女,因此她們可能需要服用鋰(lithium)治療。
鋰是一種抗躁狂藥物,早期(截至一九八三年)國際嬰兒鋰接觸報告指,嬰兒心臟出現「艾伯斯坦異常」(Ebstein'sanomaly)的先天性心臟病病例,遠超總人口中自然發病的數目,但在後期(一九九二年)的研究顯示,與同齡對照組別比較,主要先天畸形的比率並沒明顯差異。一般建議在懷孕期十六至十八周做超聲波檢查,確定胎兒心臟有否異常。
對於病情只屬輕至中度,或在懷孕前的治療期間,顯示為長期精神情緒穩定的婦女,在懷孕期首三個月暫停鋰治療是可行的;然而,在懷孕後期,尤其產後應立即恢復治療。
除鋰外,抗癲癇藥物亦經常用作治療躁鬱症。對於胎兒畸形風險的影響,丙戊酸(valproicacid)及卡馬西泮(carbamazepine)增加約百分之五至九及百分之一患神經管缺陷的風險,而較新的抗癲癇藥如拉莫三嗪(lamotrigine)或會增加患上非症候群唇顎裂的潛在風險,但各地資料數據並不一致。
括而言,懷孕並不能防止患有躁鬱症婦女的情緒波動,如果懷孕期間病情復發,預計產後生活將困難重重,因此仔細的臨牀監察非常重要。要控制婦女病情,應配合適當藥物治療,並盡可能以最低的有效劑量作單一治療,以及受孕前三個月至懷孕初期每天服用葉酸,防止因缺乏葉酸所引致的神經管缺陷。
雙相情緒學會委員
黃詩敏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