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原諒, 冷漠, 是對專制的敬禮

US Choral Society-104255  06/08   2180  
4.0/1 



张雪忠:

关于驻马店一女子遭遇二次碾压事件,有些人又在从国民性的视角,说中国人是多么多么冷漠。这是最容易得出的结论,也是最没有价值的结论。我们不妨先问问:这种事要是发生在香港或台湾,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然后再看看:

1. 海南一校长性侵六名小学生之事,因记者爆料被公众所知,最后记者被去职;

2、呼格吉勒图看到一女子被奸杀的现场,然后向警方报案,却因遭受酷刑而被迫认罪,最后被当作杀人犯被枪毙;

3、因自己的孩子食用有毒奶粉成为结石宝宝,一名父亲坚持维权,最后竟以敲诈勒索被判刑5年;

4、刘萍女士为新余钢铁厂职工争取正当的退休待遇,并试图竞选人大代表,以便为所在选区的人服务,最后被判刑六年半;

5、李英强先生创办“立人乡村图书馆”公益机构,为农村地区的学生提供更丰富的文化生活,最后却被强制关闭……这样的事情,真是十天十夜也讲不完。

如果一个强横的专政体制,每天都在做着惩善扬恶的事,那怎么能够助长国民帮助别人的欠气和勇气?专政体制本身如同一个邪恶的魔鬼,它存在的需要就是极力压制人们心中的善念与勇气,让每一个人麻木冷漠,这样它才能世代为王,长久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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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天下:


 【影响深远的布鲁塞尔抢劫案】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发生一起奇特案件,使人们对西方世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身负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候发现了伤者,并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洗劫一空。但这名只图财不害命的男子在抢劫后竟生恻隐之心,担心女子伤势过重而死亡,于是报警后才离开现场。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帮助警察成功擒获了这名男子,并法律的名义起诉该男子。在此后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后,法庭最终判决将抢劫受伤女子的男人无罪释放。布鲁塞尔高级法官的判决宣言是这样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条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与传承。


 [臭名昭著的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一名叫徐寿兰的老妇人在车站摔倒,造成骨折,刚下火车的南京青年彭宇上前将老妇人搀扶起来,并及时送至医院接受治疗,还给予摔伤老妇人200元钱安抚费。但好人并非有好报,被高额医疗费用吓傻的徐老妇人泯灭了做人的良知,狠狠反咬彭宇一口,诬陷彭宇将其撞倒才送到医院,为此双方打了一场荒诞的官司。南京法院最终判决彭宇赔偿徐老妇人4万元医疗费,理由是彭宇给老人的200块钱就是其将人撞倒的证据(法官的原话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若干年来,由南京“彭宇案”纠缠而成的心结,宛如病灶,一直存在于社会,潜伏于人心,顺势应景不时发作,既是道德滑坡的标志,还是诸多缺德行为的遮羞布和挡箭牌。人们之所以冷漠,实在是对事实人情做权衡之后做出的无奈抉择。 在彭宇案中,彭宇无法证明自己无罪,法律也无法证明彭宇有罪。法院看似帮助了那位老妇人,维护了弱势一方的利益,但此案颇具流氓性质的“有罪推定”持续在社会发酵,在较大程度上造成了道德沦丧、社会文明严重倒退的恶果。简而言之,人们的自私冷漠是被野蛮的法官及失衡的法律逼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