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US Choral Society-104255 05/13 1526斯德哥爾摩綜合症(Stockholm syndrome),又稱為人質情結,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由來 一
11973年8月23日,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突然闖進了2個全副武裝的綁匪,對著1家銀行1陣狂掃亂射,1邊射1邊說Party(狂歡)開始了,就有3 男1女的店員被抓,並被扔到地下室黑房子裡。 6天以後,這幾個人不但拒絕外面的營救,而且他們認為營救她們的警察要害她們,而綁架她們的人是在保護她們。為什麼? 因為在這幾天當中,綁架她們的人,除了對他們的生命進行威脅外,而且還讓他們相信隨時都可以開槍打死她們。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沒有打死她們,沒開槍,他們已經感激不盡了。不但如此,綁匪還給他們食物,給飯吃。啊呀,這幾個綁匪1下子就變得像神一樣的。 這是1種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強烈的求生的慾望,使她們認同了綁架她們的人,甚至綁匪喜歡的,他們就喜歡;綁匪討厭的他們就討厭。結果他們被營救出來時,你聽不到他們對綁架者的控訴,相反的是,1位女士說︰他們2個根本就不是壞人,她還和其中1個訂了婚。 還有1個干脆在全世界為其中1個綁架者籌款,還建立了1個為綁架他的人辯護的基金會,這時候全世界都傻了,這個病名就產生了,叫作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條件 人質必須有真正感到綁匪(加害者)威脅到自己的存活。 在遭挾持過程中,人質必須體認出綁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舉動。 除了綁匪的單一看法之外,人質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資訊)。 人質必須相信,要脫逃是不可能的。 OK。。
回憶自己的那段被打劫的經歷…… 記得2004年5月30日的晚上,我一個人走在漆黑的回家路上,被三個壯漢打劫,他們勒著我的脖子,把我推上了11座的中型轎車……狠擊我的頭部,我當時的感覺用“絕望、害怕、痛苦”這些詞來形容都太輕了﹗我想,我將被賣到鄉下,過著永無天日的生活……甚至被殺,棄尸荒郊野外,然而,我甚至都來不及跟我媽媽說一聲,大家都會找我。。。 況且,我還沒找到我的真愛,我就這么完了?? 也許我當時還算鎮定,匪徒打我,我完全不反抗,我喊叫了幾聲,知道無用,也不再喊叫。他們便停止了暴力,他們要我的錢包,我任由他們取走,由於我沒有現金,他們拿了我的卡,要我說出密碼,他們去ATM上取錢……在車上,他們把我的眼睛蒙上,一個人開車,一個人在車門處,一個人押著我。。 我很老實,說了密碼,卡上的錢被他們取空。或許由於我的老實、可憐,押我的男人跟我聊了起來,他說他也不想走上打劫這條路,他曾經是頭家,後來廠子倒閉,老婆帶著孩子就跑了…… 我安慰他,沒關係,人生總有起起伏伏,相信未來一切都會好的。 之後,我們又聊了不少,家是那裡的啊,在那裡讀書的啊之類的……那種感覺,彷彿跟一個可親的長者在交心。 他問我︰“剛才打你痛不痛?要不要喝水?” 我說︰“不用了,我只是希望你們既然拿了錢,至少把我送回家吧” 他說好的。 快到了,我鼓起勇氣問︰“我的錢包能還我嗎,錢包你們也用不上的” 他說當然可以。 我又不知足︰“那,我的破手機可以還給我嗎,那手機不值錢的” 他猶豫了一下,說,好吧,但是你別報警。 我說︰“絕對不會,我手機沒電了,而且,你們也沒對我怎么樣,我怎么會報警﹗” 他把手機還給了我。我握著手機,心裡的感覺說不出來。 車子停了,他說︰“我們要上高速了,你自己打的回家吧,這裡離你家很近了,我給你20塊錢,自己打個車,注意安全啊﹗這眼罩,下了車自己摘了吧” 我帶齊我的東西,摸索著下了車。 下車後,聽到他們的車子開遠了,我才把眼罩取下,因為,我不想看到他們的車牌…… 當我的腳真實的踏在地上的時候,剛才的一切就像一場夢。
我慶幸自己遇到了好人﹗真的。 因為,我本來以為他們會殺了我的。結果,除了卡裡的錢,我什麼都沒失去(包括銀行卡、身分證、錢包、手機)…… 我想,那時的我,就是患上了這種病︰斯德哥爾摩綜合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