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诉讼:同工同酬】(祝良律师随笔№. 845)

LEON JEW 祝良律师-1369  09/05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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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诉讼:同工同酬】(祝良律师随笔№. 845


从马克思资本论的出版到列宁取得俄国政权大约用了50年;从欧洲的社会主义国际(即第二共产国际)的解体到美国总统约翰逊签署民权法案经历了大约50年;从美国民权法的实施到加州州长布朗签署同工同酬法,又经历了50年。也就是说,同工同酬从早期社会主义思想家(如欧文、傅里叶)的理论主张最终落实为在加州司法系统可以执行的规则,用了150多年的时间。


同工同酬法是跟随反歧视法演进的。1964年的民权法及其后来的修订禁止基于下列9种原因的歧视:种族(肤色)、性别(性别标识)、国籍、宗教、年龄、身孕、残障、服役状况、债务状况。加州立法比联邦立法激进,把范围扩大,禁止基于下列12种原因的歧视:种族(肤色)、性别、性别标识、国籍(祖籍)、宗教、年龄、身孕、残障(健康状况)、婚姻状况、性倾向、被家暴(被跟踪)、服役状况。旧金山的立法又比加州立法激进,把范围扩大到变性人身份、体重和护理者身份。


布朗卸任之前签署的同工同酬法案(AB2282)被编入加州劳工法典的第1197.5和第432.2条,自201911日起生效。根据第1197.5(a),在相似工作环境下,如从事实质性相似的工作,那么该员工的薪酬不能低于异性员工(1197.5(a))或者异族员工(1197.5(b))的薪酬。


所谓实质性相似,是指工作所需要的技能、付出和责任之综合考虑的相似。这个规则有一个例外,即雇主有证据证明工资差异是基于下列四个因素的至少一个:(1)资历制度;(2)绩效制度;(3)按生产数量或质量计薪的制度;(4)性别(1197.5(a))或者种族(1197.5(b))之外的其他合理因素,如教育、培训或经验,但这个因素之适用,又须符合三个条件,它不能基于或者源自性别(1197.5(a))或者种族(1197.5(b))自身的差异,它与相应的工作职位有关,它与雇主的生意所必需相一致。所谓生意所必需,是指雇主有合法的生意目的,而且雇主依赖的第(4)项因素必须服务于这个合法的目的。如果员工能证明有可替代的做法不造成薪酬差异也能服务于雇主的合法目的,那么雇主就必须遵守第1197.5条规定同工同酬规则。


适用上述例外因素时,必须坚持合理性标准。也就是说,不能牵强附会、胡搅蛮缠。雇主所适用的例外因素,不论一个还是多个,必须说明整个薪酬差异的合理性。此外,员工过去的薪酬水平不能当做目前薪酬差异的依据(1197.5(a)(4); 1197.5(b)(4))。当然,如有上述例外因素适用的情况,则另当别论。


雇主若违反了1197.5(a)(b)的规定,让员工蒙受了损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缺欠的差额和利息)和相同数额的民事罚金。例如,如果性别或种族歧视造成的差额加利息是一万美元,雇主要支付两万美元给受歧视的员工。


员工投诉,可以走行政渠道,也可以走司法渠道。行政渠道是劳工标准执法局(DLSE)。DLSE介入后,如果员工接受了雇主提议的和解数额,或者接受了DLSE裁定的数额,那么员工就不能再去法院就同一件事告雇主。如果员工直接到法院启动民事诉讼, 可要求赔偿金与利息、民事罚金、律师费和诉讼开销。


雇主必须妥善保留员工的工薪、工时和其他雇用记录至少三年。员工直接到法院启动民事诉讼的时效是歧视发生后的两年。特殊情况下,如果雇主的违法行为是故意的,诉讼时效是三年(1197.5(i))。


雇主不可以禁止员工把自己的薪酬信息透露给别人,不可以禁止员工打听其他员工的薪酬情况(注意:你有权打听并不意味着别人有义务告诉你),也不可以禁止员工鼓励其他员工主张同工同酬的权利。雇主因为员工参与了同工同酬维权活动而解雇员工,或者以其他方式歧视或报复员工,雇主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因参与同工同酬维权活动而被解雇、歧视或报复的员工, 其诉讼时效是一年(1197.5(k))。


上面提到,员工过去的薪酬水平不能当做目前薪酬差异的依据。加州劳工法典第432.2条也规定:雇主不能凭工作申请者的薪酬历史来决定是否雇佣该申请者和及其薪酬水平(432.2(a))。雇主以任何方式打听申请者的薪酬和福利情况都是违法的(432.2(b))。但这并不影响申请者未经询问而自愿把自己的薪酬资料透露给雇主(432.2(g))。工作面谈之后,如果申请者合理地要求, 雇主应该告诉申请者所申请职位的薪酬幅度(432.2(c))。

如果申请者未经询问而自愿把自己的薪酬资料透露给雇主,那么雇主根据工作申请者的薪酬历史来决定及其受雇后的薪酬,就不是违法的(432.2(h))。此外,雇主在面谈时询问申请者的薪酬期望,也不是违法的(432.2(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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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良律师简介】
美最高法院律师、注册专利律师。加州、纽约州、哥伦比亚特区(DC)执业律师。JDLLM(知识产权)MA(哲学)BE(电子)。专业领域: 民商诉讼、信托地产、公司合同、专利商标、移民签证、劳工诉讼等。办公室在南湾San Jose和三谷Pleasa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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