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马尔克思》(外一章)作者:刘玉文
当诗人遇见爱神-1452 10/13 16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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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马尔克思》
一个夏日的午后,空气中撒落着雨后的宁静,
一个女孩,去男孩家敲门,忘记了为什么,十几,二十多年后,两人拌嘴时常常忽略这个细节。进门后,听到男孩一阵阵的笑声,走过去,男孩依然沉浸于书里的世界,说了两句话,女孩离开,那时他们都不解风情。女孩离开时看到男孩手里的书《百年孤独》,在他们那个年龄,魔幻现实主义之类的东西他们并不关心,男孩只是觉得书有趣,女孩觉得这么晦涩的书他竟能读得有趣!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在大洋的彼岸,当年的男孩早已疏于读书,捧着IPad刷新闻,看到世界魔幻现实主义大师马尔克斯去世的新闻,心里的第一个念头竟是:“什么年代的人啦,他才去世?应该早不在了啊。” 现在也想不起任何一处书中的记忆,那些快乐的充满笑声的和感叹,银亮的,黑色的,或明或暗的记忆。
也许吧,这小小的细节让女孩觉得男孩有些不同,后来他们走在一起,有了儿子,儿子挺出息,今年被名校录取。当爹的挺满意,也挺现实。他告诉老婆:"儿子一定学理工,千万不要走我的路,百无一用是书生!”
马尔克斯,你永远不知道你的书曾带给年少的我多么快乐的欢笑,如今在如此快餐式的刷屏时代,谁还会静下心去读《百年孤独》。时代巨变,世事沧桑,今天你以如此方式,让我忆起逝去的青春。
握手,在你的忌日,写下这些文字,带着愉快的魔幻!
《送子入学伯克利》
因手里有团,前几天让儿子乘飞机先到伯克利。
送走客人,大睡一觉后,凌晨四点驱车从洛杉矶赶往旧金山,沉沉夜色中,独行于苍茫的5号,脑中翻滚的思绪能整出本《傅雷家书》,正感动于自己的训子篇,突然想起了家父的万言书。
当年自己上大学时,家父临行塞给我厚厚的一封信。到校一目十行看了半天,觉得都是老生常谈,唯一印象极深的是:老爹的书法真棒,这辈子是赶不上了。然后行李一放,找小伙伴玩耍去鸟。
好吧,家父威严,戒子不善言语,一封家书,父爱如山。我向来上窜下跳,人生跌宕起伏,儿子历历在目,己有身教无须言传。儿子考上名校,是为他的梦想而战,这点随我:不违我心,永不低头!
心中惭愧,为人之父只是播下颗种子,他茂盛地生长,是大地的滋养,而这大地是他的母亲,儿子与母亲感情极深,无需嘱托,最慰我心。溢美教子有方的朋友,就此打住,我唯有汗颜。
七个小时,380英里,脑海中不停翻转着种种思绪,不知为何,电影《教父》中的场景不停闪现。感慨万千,思绪万端。一个男人,一个家族,一片陌生的土地,一个丛林法则,虽己远去,并不遥远。如果要嘱咐儿子,可能最文艺范儿的一句话就是:To Be A Man!
到了学校,刚停下车,接到我同学电话,他们也是半夜从洛杉矶开车送儿子到伯克利报到。他们刚把孩子放到宿舍,臭小子就赶他两口子回去,一切都要自己来。我这哥儿们也倔,电话告诉我:"不管他,走啦。咱得保持当爹的尊严。”唉,本来还想晚上两家人一起喝一杯的,这倔爹又撅回LA啦。
哥儿们的经历让我高度警惕,看着各种高矮胖瘦黑白相间的家长们大包小包往宿舍搬东西,同是天下父母心啊!
电话招来儿子,搬下一堆行李,可有一半还得拉回去。他来这两天似乎啥都自己置办齐了。他的宿舍外面看像个城堡,里面设施老旧,我刚发几句牢骚,儿子就不乐意了。在他眼里一切完美,这是他追梦的地方,好吧,我闭嘴。
些许杂事一带而过,中午到学校周围的歺馆吃饭,他低着头进去,很多吃饭的学生过来给他打招乎,让我很㤞异,他才到校两天,似乎己是朋友一堆。儿子喏喏道:“今年中国来的新生好像都认识我,我从网上建了个骑行俱乐部,新生老生有问题都问我,认识我的大概200多人吧。我还不认识人家,太尴尬。”
公路赛车是他的最爱,通过兴趣结交朋友,迅速融入大学生活,这个不错。
跟老板娘攀谈一会,这家歺馆是很多华人老师学生常来就歺的地方,学生们的各类信息都在此交流扩散,忙给老板娘留下张名片,顺囗说:“以后我来看孩子,先到你这落个脚,有啥事可得告诉我。”回头瞄下儿子,嗯,响鼓不用重槌敲,老爹的狡猾他是能够明白滴。
一天下来一直没给他来场严肃的谈话,但抽空给他订了三个不许:不许抽,不许赌,不可以违法取巧。还有一个长大了交女朋友可以,不可以弄个艾滋病。这三条我建议所有留学生的家长都应该嘱咐孩子,见过太多的留学生,涉世不深,来到美国沾上一条,废了。
晚上在学校门口的宾馆住下,半夜被场地震晃醒,上网看到数百条幸灾乐祸希望把美国震到太平洋里的愤青评论,心下黯然,一颗悲悯的心,一个健全的人格,一个不自私狭隘的灵魂决定于一个人成长的环境,决定于他所体验到的世界多元文化的交流与包容。儿子,你真的很幸运,这里是伯克利!是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