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白话浅译连载之正信希有分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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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浅译:须菩须又问道:“佛陀!后世的许多众生,听闻您今日所说的微妙言说、章句,能不能因此而生实信之心?” 佛陀回答须菩提说:“不要这样怀疑。在我灭度后的第五个五百年,若有持守戒律、广修福德的人,能从这些言说章句,体悟无住的实相般若妙义,而生出难得的真实信心。应当知道这些人,不止曾经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所种植诸善根,其实他们已于多生劫来,奉事诸佛,种诸善根,现世闻说大乘无住的般若真理,乃至只是一念之间生起清净信心的人,须菩提!如来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见的,这些善根众生,是会得到无限福德的。这是什么道理呢?是因为这些善根众生,不再妄执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对待分别,不会执著有为的生灭法相,也不会执著无为的空寂法相。也没有不是诸法的执相。如此则心无所住,而修无相之行,故获功德广大。 这是什么缘故呢?如果众生一念心,于相上有所取著,则会落于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对待分别中。同样地,若众生执著种种法相,即于我、人等四相有所取著。若又执著无法相,则同样地也会落于我、人等四相的对待分别中。因为取法则滞于有,以为有实有的生灭法相可离;取非法则泥于空,以为又有空寂的非法相可证得,不能与空理相契,所以法相与非法相都不该执取。 因此,如来常说:‘你们诸位比丘应当知晓,我所说的佛法,就如同那渡人到岸的舟楫,到达彼岸之后,即应弃舟登岸,不可背负不舍。所以,未悟道时,须依法修持,悟道后就不该执著于法,至于那偏执于非法的妄心,更是应当舍去。

(轉自佛教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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