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离婚的那些事

anonymous-111436  10/18   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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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一: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留学生,去年经过双方家长同意,在温尼伯注册结婚,由于当时感情很好,所以决定的比较仓促,属于闪婚一族。现在我们对彼此有了一定了解之后,感情破裂,尤其是他有暴力倾向,我现在已经搬离原来的住所,躲到朋友家里。我想尽快办理离婚手续,脱离这段噩梦般的婚姻,不知应该从何办起?另外,如果他遇到我之后继续施行暴力,我该怎样保护自己?

读者来信二:

律师你好!很高兴看到法律信箱的开办,我是新移民,登陆半年了,妻子一直不愿意来这边,并且同意离婚,请问我可以在加拿大办理离婚手续吗?或者必须回到中国办理?如果回中国办理,我是移民身份,加拿大是否承认它的法律效力?

回信:

读者朋友,感谢大家对法律信箱的大力支持。我想在这里详细介绍一下加拿大的离婚程序和注意事项,上面两位读者提出的问题可以一并解答。

申请离婚条件:在加拿大,离婚一定要到省最高法院,新移民或留学生只有在加拿大某省份居住满一年以后才能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

分居:离婚前一般先要分居,而且最好有分居协议(separation agreement),即使两人住在同一栋房子的不同房间,只要在分居期间没有夫妻生活,分居均属有效。如果双方只存在口头协议,但只要双方陈述一致,没有任何异议,法庭也会采纳。在分居期间,若双方合好超过九十日,分居便算终止而要重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