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监狱的那些日子(1)

16maples  10/18   3511  
4.0/2 

(摘自16maple): 因为我之前拥有美国绿卡,所以直接免签入境加拿大,和女朋友住在一起,因为吵架,女朋友报警,女人一生气就跟那边的警察乱说话,说我打她了,什么什么虐待之类的。刚开始警察来的时候,我以为只是来调解一下,后来把我带到警局,特马的才知道这在加拿大竟然是是重罪!!

police一进门,把我扑倒,然后把我拷住,给我讲了几点:

第一,从现在开始不准在和女朋友说话。
第二,问我凶器在哪。还有一些其他问题,我都一一回答。后来被律师骂了一顿,说警察抓你的时候,你一定要保持沉默,因为你讲的一切最后都会成为法庭上指证我的证词!不过还好,我也没回答什么有用的内容!
不过女朋友说的东西对我很不利!

随后,我被送到警察局,把我浑身检查了个遍,全身脱光,连肛门都检查!然后就是按指纹,每个指纹,掌纹,手脖子纹。全部摁一边,然后拍照,左右侧面,正面,全身。

有人看,我就继续更新啦。。 我也算是前车之鉴,大家千万不要学我

之后一系列各种登记我个人身份的问答,还有健康,心理,精神的问询。以后把我关进一个小黑屋,里面很冷,我只穿了一件单衣。我问警察有没有衣服,警察说没有!于是我把里面的纸巾全部抽出来缠在身上。过了一会,警察进来告诉我,我有权利现在打电话找律师,或者申请免费的法律帮助!

我说先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anonymous-111436  10/18
4.0/1 

读者来信一: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留学生,去年经过双方家长同意,在温尼伯注册结婚,由于当时感情很好,所以决定的比较仓促,属于闪婚一族。现在我们对彼此有了一定了解之后,感情破裂,尤其是他有暴力倾向,我现在已经搬离原来的住所,躲到朋友家里。我想尽快办理离婚手续,脱离这段噩梦般的婚姻,不知应该从何办起?另外,如果他遇到我之后继续施行暴力,我该怎样保护自己?

读者来信二:

律师你好!很高兴看到法律信箱的开办,我是新移民,登陆半年了,妻子一直不愿意来这边,并且同意离婚,请问我可以在加拿大办理离婚手续吗?或者必须回到中国办理?如果回中国办理,我是移民身份,加拿大是否承认它的法律效力?

回信:

读者朋友,感谢大家对法律信箱的大力支持。我想在这里详细介绍一下加拿大的离婚程序和注意事项,上面两位读者提出的问题可以一并解答。

申请离婚条件:在加拿大,离婚一定要到省最高法院,新移民或留学生只有在加拿大某省份居住满一年以后才能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

分居:离婚前一般先要分居,而且最好有分居协议(separation agreement),即使两人住在同一栋房子的不同房间,只要在分居期间没有夫妻生活,分居均属有效。如果双方只存在口头协议,但只要双方陈述一致,没有任何异议,法庭也会采纳。在分居期间,若双方合好超过九十日,分居便算终止而要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