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列治文校區學童身心安全及捍衛家長權益簽名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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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列治文校區學童身心安全捍衛家長權益簽名運動

 

(此乃中文請在英文信下簽名一切以英文原文為準

 

尊敬的列治文校局主席及各校委:

 

鑒於國際權宣言第26.3確認父母有為子女選擇他們接受何種教育的優先權利;

 

鑒於學校法第7(1)a規定配合教育廳長的命令,在學校就讀學齡兒童的家長有權知道子女在學校的出席情況、行為及進度;

 

鑒於列治文校局的教育政策103確認家長的參與是必要的,它提供學童最佳的教育經驗,學童及家長都成功,學校的責任是積極地支持教師、學生及家長在學習上配搭。

 

因此之故,以下簽署者要求列治文校局:

 

、尊重家長子女教育上的角色,若有任何政策、指引或行動上的更改,校局必先通知及邀請家長及公眾參與,作出詳盡及廣泛的諮詢,以符合以上所列舉的宣言、法例及政策

 

二、確保所有學童安全及心靈不受困擾的權利必須到保,所有學童使用學校任何措施時,必須感到安全自在

 

三、支持所有學童及家長在加拿大憲法下的自由,包括良心及宗教自由思想、信念、意見及表達自由,包括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