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是遗传的吗?
谭克成, 黄伟康, 颜重刚 08/07 47172.5/2
同性恋是遗传的吗?——谭克成、黄伟康、颜重刚
同性恋是遗传的说法
同性恋者力称他们的性倾向是与生俱来的,这说法是基于几个同性恋科学家的生物学研究报告而来,然而这些报告都有错误研究之处。
(一)Le Vay发表的研究报告称,他解剖了十九名死于爱滋病的男同性恋者的脑部,发现他们下丘脑的一处称为INAH-3的地方,大都比另外解剖的十六名异性恋男性的INAH-3小,而这部份的大小则与六名被解剖的女性的一样,所以LeVay推论,男同性恋者之所以以有同性恋的倾向,乃因他们的INAH-3与女性一样。
Le Vay的研究报告有两处错误:
1·「鸡先或蛋先」之误:该十九名同性恋者是死于爱滋病,当男性染上爱滋病后,身体各部份会产生变化,而男性荷尔蒙也会大量减少。在动物的研究中,已发现减少雄性荷尔蒙会引致脑部类似INAH-3的地方缩小,故LeVay所研究的男同性恋者的INAH-3缩小,有可能由爱滋病所导致。
此外,生理学和心理学有一条规律说:「行为上的变化,会引致结构上的变化。」LewisBaxter博士及洛杉矶加州大学的研究也证实,行为治疗可令脑部的电路产生变化,所以同性恋者的多年同性恋行为,加上爱滋病毒的侵入,使身体某部份缩小或产生变化,都不是奇怪的事。反之,要证实同性恋行为是因为INAH-3细小而产生,并无科学实证。
2·INAH-3未必是控制男性性欲的地方:动物脑中有一个与人类的INAH-3一样的地方,称为SDN-POA。南科罗拉多大学两位研究员Gorski和Arendash发现,即使毁灭了雄老鼠脑部的SDN-POA,也不能影响老鼠的性欲。威斯康辛州大学的Slimp博士的报告就指出,影响雄性猴子性欲的脑部部份,不是INAH-3而是其上面的另一个位置,故人类脑部的INAH-3的大小,可能与其性取向完全没有关系。
(二)同性恋科学家Pillard,根据他与Bailey在一百六十一位有兄弟的同性或双性恋男士当中所做的调查,发表了另一个报告。他说在同卵孪生兄弟中有52%是同性恋者,在非孪生兄弟中只有9%是同性恋者。Pillard认为,因为同卵孪生兄弟的遗传基因是一样,所以他们有同性恋的倾向,比非孪生兄弟的机会率高,这也可以说明,他们的同性恋行为,可能是由遗传因子所形成的。
Pillard的研究结论有两处漏洞:
1·临床心理学家JosephNicolosi指出,如果孪生兄弟的同性恋倾向是由遗传因子引起,他们的兄弟应百分之一百都是同性恋,而不是只有52%。至于52%之所以出现,就如掷硬币所出现的「公」或「字」的或然率一样,只能显示机会均等而已。
2·Pillard与Bailey发现非孪生兄弟的同性恋倾向有9%,比起同性恋者占人口中1.2%高出7.8%,正好反证孪生兄弟因为在相同的家庭环境长大,受相同的心理影响,所以一起变为同性恋者的机会率增高。
(三)Hamer博士最近发表了二项遗传因子理论报告,指同性恋是由母系家族的X因子传至下代。他在四十对孪生同性恋兄弟中,发现三十三对有同一个单由母体遗传下来的Xq28基因部份(Xq28内有数百个基因),而在母亲系列的亲友中,有同性恋的机会大过在父亲系列的亲属,所以Hamer推论,同性恋基因可能在Xq28内。
这个推论也有两个谬误的地方:
1·WilliamByne博士指出在三十三对孪生兄弟中,都有Xq28的基因部份不能证明什么,因为在非同性恋孪生兄弟中,也有Xq28基因部份,何以他们没有同性恋的倾向?是否环境因素使他们成为异性恋者呢?
2·「家庭研究学会」的Paul Cameron博士指出,同性恋科学家努力想以遗传基因来证明同性恋是遗传的,他们都极力避免提及同性恋在行为上的成因。根据Bell,Weinberg和Hammersmith一九七零年所发表的一份报告,同性恋者的兄弟姊妹或上下两代乱伦的倾向,比一般人高出100%。Cameron在一九八四年的研究发现,男同性恋者与兄弟或表兄弟的乱伦率,比非同性恋的男士高1500%。
Cameron博士发现,同性恋者向其孪生兄弟引诱作性行为是很普遍的事。他与多位心理学家都发现,很多同性恋者第一次同性行为是在少年或孩童时开始,都是由年长的同性恋亲友诱惑而成。待他们长大后,大多同样向年幼男童重施故技。
另一个导致同性倾向的原因也是年幼时形成,这一类同性恋者是在少年时,与异性交往不如意而转向同性恋。
第三类同性倾向者则是生长在破碎家庭,曾受父母虐待而引致对同性伴侣的爱慕和追求,以补偿自己所缺之父母之爱和关怀。
同性恋并非遗传而来
现代遗传学证实了两个重要的原则:
(一)人类的遗传基因可以影响人体的物质结构和疾病的遗传,例如高度、种族和某种疾病,如唐氏综合症(Down's Syndrome)、囊肿纤维性变(Cystic Fibrosis)和癌症,可以由父母族系寻得来源。但疾病之所以产生,也并非每个有问题基因的人都必会有某种遗传性的病态,环境也可以引致病态出现。
(二)人的行为主要不是受遗传基因所控制的,而是受他的背景、教育、信仰和自制力所影响。数年前科学家曾以酗酒、暴力和情绪低落(depression)等行为作研究,假定这些人的遗传基因与常人有异,以致产生这种行为。但后来研究一再证实,该假想是错误的,结果都显示行为表现源于基因的可能性很低,环境因素才是主要的原因。
例如华人的眼睛有棕色和黑色,这是种族的遗传,我们不能因为天天吃西餐,与洋人交往、说英语和看心理医生等,就会使华人变为洋人。相反地,现有不少同性恋者已成功脱离同性恋的束缚;他们看心理医生,信仰宗教,加上自律,终于回复异性恋,如果同性恋是由遗传基因控制,他们又怎能靠著在行为上所下的功夫,而能永远地改变他们同性恋的行为?
再者,同性恋若属遗传,他们的父母其中一人必须是同性恋者,若然属实,这个同性恋者根本就不能存在。因为同性恋者若想要孩子,必须找异性才行。这样,生下来的孩子有一半的遗传因子便来自异性恋者,但同时也丧失了一半的同性恋遗传因子,按达尔文的淘汰理论来说,几代过后,同性恋遗传因子便被淘汰而绝迹,而同性恋者根本不可能存至今天了。
由美化谎言变为力量
从以上的科学和逻辑例证,同性恋与生俱来的理论只是美化的谎言,几名同性恋科学家的研究,都未获得实证,反之却暴露了同性恋并非从遗传而来的高度可能性。但为何大部份传播媒介和政府,都视同性恋为遗传而大肆宣传,并给予立法上的种种优待?原因可有多个:
(一)团结的力量:同性恋者喜聚居,为了取得政治上的优势,他们的投票率高于其他选民或团体,因此他们可选对他们有利的人进入政府各部门,渐渐在政府里形成势力,在立法和司法上影响社会接纳他们。
(二)传媒的力量:美国两大政党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共和党大多不接纳同性恋是天生的说法,但民主党则认同。而美国的大传媒机构和荷里活,都是由民主党人所操控,所以传媒便偏向报导有利同性恋者的消息。
(三)恐吓的力量:如ACT-UP与Gay& Lesbian Taskforce等多个极端组织,都在公开会议上作出极度的骚扰行为,逼使通过对他们有利的议案。「美国精神及心理学会」十年前是主张同性恋是一种不正常的病态,但自同性恋极端组织多次向大会骚扰的压力下,现己改变立场。
六年前三藩市教育局也因惧怕同者恋者对其所施的压力,接纳了同性恋生活正常化的说法,推行同性恋的「计划十」,当时不少华人家长在公听会上发言反对,而同性恋者大叫「返回中国去」。现今不单每一间公立中学都有同性恋的资料,部份老师还教授「同性恋是正常的生活方式」的课程,甚至向学生讲解肛交等同性恋者的活动。又于两年前,两所美国教会被同性恋者包围破坏,恐吓会众和牧师,这事警察没有制止,而电台和电视台更没有片言报导,后经众教会联合向市长抗议才平息。
「十分一」的真伪
四十年代时,金赛博士分别向监狱中的罪犯、男妓、大学性学学生、同性恋组织和黑社会人物作调查,发现有10%是同性恋者。同性恋组织便利用金博士发表的10%作为宣传,说全世界人口的十分一都是同性恋者,藉以夸大他们的力量。但一九八九年芝加哥大学的调查显示,普遍人口中只有
1.2%的男女是在一年内有过同性恋行为。而法国、加拿大、挪威和丹麦的不同调查显示,男女同性恋者平均分别占人口1.1%及0.7%。这些数据显示,不良环境使人变为同性恋的机会比普通环境大十倍。
华人也受同性恋影响
华人居于美国,后代不能不受美国社会的政治和教育所影响。华裔公民若仍抱著「各家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或不管政治的态度,不投票和热心参与市政和州政的说话,我们的后代必蒙受同性恋的放纵生活所影响。
有见于此,一班关怀人士成立了家联会,维护家庭价值和重视下一代的正确思想教育,不盲目附从所谓「政治思想主流压力」(political correctness),只求真理作见证。家联会吁请所有华人教会和信徒,要擦亮眼睛,看清楚真相,并以行动去阻止这种不良势力的发展,和侵犯我们的下一代。
(作者谭克成博士是「三藩市华人家庭联盟会」会长,黄伟康博士为董事,颜重刚医生是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