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系列27:要挑战就挑战制度
李春燕-1142 07/25 21497
4.5/2
整理者:AJ
春燕注:一篇阐述申诉哈佛意义的文章引起群友从社会学及个例观察等多角度的分享,包括种族,行为,法律,理论与实际,后族裔社会定义等等,深刻的剖析加上温和的探讨使人受益匪浅。
【傅丽丽文:申诉哈佛意义:http://lichunyan.weidb.com/p19479】
苹的反馈:“傅女士文章写得义正词严,很好。同时,文章肯定亚裔的价值观和不给社会造成负担,暗示其他族裔是社会负担。这里有在贩毒方面警察制度性歧视非裔的因素,美国的社会问题是种族主义的历史延续下来的继续,亚裔被藤校歧视,真正的更深刻的受益者不是别的少数族裔而是欧裔,是校友的孩子董事会的孩子,我总觉得我们喜欢批评或暗示其他一切少数族裔需要向亚裔学习,但是总是不去挑战一个制度的设计者群体,白人富有人士,是不知道这个,不意识到这个还是不敢?
如果要挑战就挑战制度而不是别的族裔,否则亚裔更加孤立而且从事情真相而言也不是那么能自我立足,这是我的看法。我知道这是一个很棘手,微妙的问题,解决高校的歧视亚裔的手段不在高校这个系统本身而是K to 12 的资源不平衡。亚裔作为种族主义这个美国历史错误的受害者的表现就是我们在被要求更高的成绩和各方各面,所以貌似别的族裔受益,但是白人上好学校或由他们制定谁才能上好学校的状况如运动员上好学校给学校运动方面贴金,仍然是主要的现实。上名校似乎从来就不是只看分数和才艺,从来就是很政治或诡异的考量。”
XY:不得不说苹的看法深刻而直击问题的核心,只是,要想触动游戏规则制定者的利益,这个话题太大、太沉重。
SG:“苹没有切中要害。美国的问题是把能说的事情都用“种族”来解释,而不是用“行为”。比方说非洲裔,巴尔的摩的非裔,和我的非裔邻居,同样是非裔,同样是奴隶的后代,为什么完全不一样的人?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不同的选择。甚至于贫穷的非裔,一样可以有行为的选择而成为一个高尚的人。
我儿子以前上 Day Care,最喜欢抱他的,就是一位非常有礼貌,非常温和善良的非裔。那位女士,连汽车都没有,属于美国最穷的一批人。我们接孩子的时候,经常和她聊天。过节的时候,我们送礼物给她,她还回礼,这样懂礼节,甚至让我自己汗颜。
我小学的校长,也是位及其温文尔雅的非裔女性,工作极为认真负责,非常喜欢孩子,讲话的时候,她的专业化和和风细雨的方式,几乎是我见过的最受尊敬的女性。
同样是奴隶的后代,有着同样深的肤色,为什么她们就是如此的受人尊敬?因为她们对自己的行为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美国的种族问题,和过往的种族歧视,已经没有多少关系。而把人按种族分类,则根本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任何一个人都不可以选择种族,但却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把 Affirmative Action 翻译为“强制优待”,才是回归这项政策的真正意图和实质。我上次的讲座里也提到了,AA 的最直接的翻译是 “积极的行动”,“平权法案”的翻译非常误导。”
SS:同意SG的意见, 同样是奴隶的后代,有着同样深的肤色,只要对自己的行为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就会受到别人的尊重。
苹:“SG说的同样是奴隶的后代但可以对自己的行为做出选择,这个观点很好,但是我想说,现实中不是说个人做出正确选择就万事大吉,这是理想社会。不管是否奴隶后代,我们每一个人每天都面临是否在做出正确的选择。
在一个社会,个人的行为会受到所处的环境的塑造或局限,有人因此受益有人因此不受益,只看处的是什么环境,历史怎样造成了一些人的生存环境。如果认为人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那社会或外在的影响就没有了,那还要教育,要法律做什么,正因为人不可能完全由自己做主可以出生在什么家庭住在哪个社区,上什么学校,才有了改善人的生存环境的政策,措施,资助等等想以外在于个体的力量来改善环境的举措。
我完全同意你遇到的非裔教育者是令人敬重的人的看法,每一个人群里都有以自己的行为赢得别人尊重的人,同样有以己之行为败坏了自己声誉的人。我在那篇文章后面的跟评所指的不是我们个体是否做出正确选择与否这个事情。
" 美国必须摈弃种族的思维,改用“行为”来度量一个人。" 就你的这个观点而言,我有两个看法:
第一,美国是后种族时代(post racial society)了吗? 即是否种族已经不影响一个人在美国怎样被general society对待了? 这个问题见仁见智,我想说一下社会学界对这个问题的意见: 普遍的意见是,没有,美国还远未成为一个后种族的社会。”
SG:人,是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的。否则就是动物了。作出选择的过程,有时候非常艰难,甚至痛苦,但却是可以自己控制的。
苹:如果有人对这个看法有异议,请指出哪些社会学家认为美国已经是后种族时代了。当然人们可以不认同所谓的社会学者看法,这没有问题。展开说美国为何还是一个种族社会是太大的话题,以前在这里讨论过,不想再重复。
SG:您提到“出生的家庭,居住的社区,上什么样的学校”。非常对,可是这不是只有特殊种族才面对的问题。
苹:您说的是individual perspective, 人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这个“完全”我觉得太绝对了,同伴的影响,父母教育的潜移默化,很难说个人可以控制施加于己的不好的不明智的影响。
SG:“我有个华裔朋友,他居住的区,烂到我都不愿意去。谁要是开个 BMW,晚上说不定子弹都会飞进来。可是我的朋友仍然在行为上做出正确的选择,毕业于非常好的学校,改变自己的生活。
美国显然不是什么“学者”说的“后种族”社会。正因为这样,政府的政策更是要把种族因素搁置,提倡好的行为。
政府的政策决定资源如何使用,对社会有引导作用。现在按种族分类的政策,对我的朋友,就是极大的不公平,各种资助项目都按他没份。他的母亲是做指甲的最底层百姓,父亲没有工作。现在对教育的资助,都是给 underrepresented minority,按亚裔根本没份,regardless of your socioeconomic disadvantages. Is this fair? Why is his life less important than some other minorities?
在左派的眼里,每一个人只是他们统计数字里的一个符合而已。”
苹:“第二,我对你的 "美国必须摈弃种族的思维,改用“行为”来度量一个人。"观点的看法是,这是美国理想状态下的做法,美国是一个由各种背景的人组成,生活在同一个国土上的年轻的国家。如果真能由行为来衡量人的升学机会是再好不过再完美不过的了,只是怎样做到这一点呢? 如每一个藤校有无一个招生委员会有精力去充分考察每一个申请者的行为,不要考虑任何种族,性别,家庭收入这些因素,而是就是纯行为,纯"merit"纯优点的考量?
就算可以,什么是纯的好的merit behavior, 要达到共识本身怕就是一个漫长的讨论辩论过程,讨论好了,怎样能观察到人真正的行为而非故意做给别人看的行为,又是一个过程吧。
所以藤校用什么标准收取学生,只要不是用分数作为唯一指标如中国大陆的做法,那么就永远是一个政治的较量,利益的争夺,就是一个很复杂,没有绝对最佳方案只有相对好一些的方案的事情。”
SG:我们应该因为一件事情困难,就不去做吗?因为评价起来有点困难,就应该把每个学生简化成一个符号?如果“利益”是用选票得来的,我们亚裔永远没有出头的天日。社会的正义才是我们的保障。我说的“行为”,和一个人的生活背景当然是联系在一起的。我一直认为出生长大的环境必须是考虑的因素。可是这样的考虑,必须惠及所有族裔,而不是只有个别族裔。这个评价体系里,相对的提升,比绝对的 merit 要更重要。我们的要求非常简单:所有族裔一视同仁。一个贫民窟里长大的亚裔,和一个类似环境下的其他族裔,应该得到同样的机会。
ZL:就是考虑家庭经济条件,而𣎴是种族,不难啊。
YF:回到法律问题上,关于Fisher II,我注意到liberal legal commentator如Linda Greenhouse,开始大声吆喝Fisher的standing问题,真的感觉有点desperate,要是Fisher有standing问题,那就意味着没有个人可以诉学校了,因为经过漫长的诉讼,原告肯定早就本科毕业了。
SG:AA 最初确实是起到巨大作用,功不可没。可是,本来就是一个临时措施,连 Bill Clinton 都承认。而把人按种族区分,已经成了美国众多问题的关键。
苹:“这里不只是有点困难吧,不过争论有点困难还是很困难没有多大意义,而是说到完全用行为而非种族来衡量一个考生是否该上藤校的时候,这样的时代就是一个后种族的时代了,这时候各族群都在社会资源享用,受教育机会上是基本平等,资源分配也公正无明显偏差,这时候人的行为成为唯一可以区别人的高低优劣,没有任何social category该成为卡人的借口,人们之间公平竞争,我真心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我们也该为这一天到来做自己可以做的一点一滴,而不是静候这一天到来......
只是正因为现在还没有到一个后种族时代,亚裔还是受制于白人富人(在过去一百年或二百年前积累财富一直受益至今)制定的游戏规则,藤校全是私立学校说明与财富积累密切相连。所以我们这个族裔还是被偏差对待,与Affirmative Action照顾的那些少数族裔不同,我们是一个被抬举的但实质还是被压抑的族裔。我的评论想说的就是傅丽丽的文章一直回避白人或欧裔富有家庭的孩子还是藤校录取制度更基本的受益者~~这么一个可能没有那么直观的事情,因为我看过一些研究文章,所以有这样的看法。
我也感觉因为说别的少数族裔似乎容易,但说欧裔就没那么容易,因为这是人家制定了法律法规的地盘麽,所以是不是我们不大敢说还是怎么回事。我看到的研究指出Selective schools 即多数是藤校的学校, legacy students 占14%, Affirmative action"照顾"进去的占7%,legacy students多数是欧裔,校友,校董的孩子。如果反AA, 那么要不要反对legacy students policy? 那个没有那么多人注意它但它惠泽之学生面更宽广深刻。
记得赵宇空先生强调过,这次起诉哈佛不是要废除Affirmative action, 而是废除其偏差的做法。不知对这个AA,起诉哈佛的委员会的立场到底是什么,如果有知道的愿意真切分享一下吗?”
XY:其实SG说得既简明扼要、清清楚楚又铿锵有力,社会虽然自打有人类历史以来,不公就一直存在,但是,这个,和实施起来有难度,都绝不应成为不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借口。事实上,今天的亚/华裔在政治上一步步成熟进步,懂得争取权益,是每个普通但有心的华人都可以观察得到的。说一千道一万,“所有族裔一视同仁”,这个最基本的诉求,再怎么去包装它,变异说法,都不会改变其本质,我们就是要求这点,其它太复杂,普通老百姓不懂,但是,过于理论的东西现实中却未必有用。
苹:SG 您提到的朋友的孩子父母处于底层而仅仅因为是华裔,就什么社会资助都没有。我有些吃惊,因为我知道一个孩子得到伯克利一年一万一千元的奖学金,因为他父母收入加起来没有达到一个不能给资助的额度。这个孩子父母都是华人,所以不知道这个孩子去上什么大学,如能说具体些再好不过。
SG:我说的是进入更高层次学习的奖学金,专门给 underrepresented minorities。按他没戏,他也就放弃了研究生院。
苹:前面的评论说我打开了一个沉重而太大的话题。理论没有用吗,我无法同意。没有从事理论工作的人,公平,歧视,偏见,制度性偏见这些东西就不会有人知道了。那么何来大家据理力争的知识和说理基础呢?
XY:理论当然是许多东西的基础,这个我完全没有异议。问题是,这个群里大家都有各自的专业,擅长的理论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录取公平性这件事上,不觉得高深的理论会于事有补,要求一视同仁,是人类的天性,也更不需要大道理来背书吧。
苹:明白你说的意思了,谢谢说明。只是legacy students研究就是理论工作的结果,怎样对待这一块,棘手吧? 公平,所有族裔一视同仁决绝对是好理念,在美国这样一个以财富定阶层定如何被人对待的社会,怎样追求公平,确实说易行难,但你说得对,是值得追求的目标。
燕子:非常感谢苹从社会学研究方面阐述,而您说的legacy和欧裔的角度也很中肯。哈佛申诉书中写到我们支持用socioeconomic status 而不是用族裔考量录取。我在发布会问答中说我们申诉has a very narrow focus, the abuse of using race in admissions, ie, de facto quota。
苹:赞成用社会经济地位代替种族考量的做法。美国现在最根本的问题是财富的鸿沟,所以我觉得用社会经济地位代替种族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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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post racial America
user2868-2868 07/26
"萍"的觀點很偏激,論點的立足點是錯的。她沒有回答這個問題:為什麼一百多年前非裔受到的壓迫,要由今天亞裔的後代來承擔?為什麼要犧牲亞裔後代,不讓他們受良好教育,來補償不是他們造成的過錯?難道亞裔的子女天生就該被這樣不公平地對待嗎?為什麼"萍"們要毀掉亞裔孩子的前途來替自己加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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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的觀點很偏激,論點的立足點是錯的。她沒有回答這個問題:為什麼一百多年前非裔受到的壓迫,要由今天亞裔的後代來承擔?為什麼要犧牲亞裔後代,不讓他們受良好教育,來補償不是他們造成的過錯?難道亞裔的子女天生就該被這樣不公平地對待嗎?為什麼"萍"們要毀掉亞裔孩子的前途來替自己加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