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法院发出临时命令阻止不法行为 - Preliminary Injunction】
LEON JEW 祝良律师-1369 12/31 7885【要求法院发出临时命令阻止不法行为 - Preliminary Injunction】(Tyson给个说法 №. 1074)
作者:Tyson Lin
一般而言进行民事诉讼告人或被告,短则半年,长则数年才有结果。然而,俗话说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许多时候自己的权利被他方侵占时,必须要求法院立刻发出临时命令阻止对方的不法行为,而不是等待耗时长久的诉讼胜利。这种在当事人必须即使要求法院下命令保护自己权利的情形,称为Preliminary Injunction( 临时禁令)。例如在家暴请求赔偿的案件中,要求被告不得接近自己。
申请条件
1. 获得申诉判决的经济上赔偿无法弥补申请人的损害;
2. 若无该Preliminary Injunction( 临时禁令),申请人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3. 申请人在正在进行的诉讼有较大的获胜可能性;以及
4. 该临时禁令发出后,对被告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若该临时禁令不发出对原告造成的损害。
申请程序
以Alameda County为例,必须向法院递交相关文件,并且要求一个庭审日期,并且在庭审日前的16日将递交给法院的文件送达给对方。(若以邮件送达,必须在16+5 日前送达给对方)
申请结果
法院在庭审日前一天下午会就双方资料下一个临时裁决(tentative ruling)决定是否发出Preliminary Injunction,若当事人不满法院的裁决,可以决定是否隔天庭审日当天进行口头辩论。
此外,发出临时禁令的法官可能也会同时要求原告支付适当的保证金;若将来正在进行的诉讼原告败诉,该保证金将归受临时禁令限制的被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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