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院如何决定配偶赡养费?】(祝良律师随笔№. 886b)

LEON JEW 祝良律师-1369  07/26   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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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法院如何决定配偶赡养费?】(祝良律师随笔№. 886b

“离与不离”,在一些亚洲国家,是离婚官司的核心问题。在美国任何一个州,这都不是什么问题,只要一方想离,法院一律判离。真正的争议在于如何划分共同财产,如何划分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费,以及如何确定离婚后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经济援助(简称“配偶赡养费”)。


在加州,“配偶赡养费”的计算,取决于下列多个因素(加州家事法§4320):


1、相对于双方婚姻期间达到的生活水准而言,各方的谋生能力,即挣钱的能力,包括(1)被支持的一方(即接受赡养费的一方,下称“被支持方”,通常是女方)的技能和就业市场对这种技能的需求状况,欲获得这种技能需要接受教育或培训的时间和开销,以及欲获得其他技能或就业需要的再培训或者教育;(2)婚姻期间由于家务拖累对被支持方的谋生能力的影响。


2、“被支持方” 在婚姻期间对 “支持方”(即支付赡养费的一方,下称“支持方”,通常是男方)获得其学历、执照、职业技能训练等赚钱本领的贡献。

3、“支持方” 的支付能力,包括其收入能力、财产状况和生活水准。


4、按照婚姻期间达到的生活水准,各方的生活需要。


5、各方的义务(例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包括个人财产)。


6、婚姻持续的长短。


7、在不太影响其监护下的未成年子女的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被支持方” 就业谋生的能力。


8、各方的年龄与健康状况。


9、婚姻持续期间的家暴伤害。


10、各方纳税情况。


11、对各方困难的平衡。


12、“被支持方”在合理期限内自立的目标。


13、如有家暴记录,施虐方的判刑记录。


14、其他法院认为公平的要素。


这么多因素,看似很抽象,很难确定。其实,加州有一套很成熟的软件,操作简便,把一些基本数据输入表格,点一下,一个可供参考的结果就出来了。

支付多长时间算合理?司法实践中有一个不成文的原则,婚姻持续时间少于十年的,支付  “配偶赡养费” 的时间是婚姻持续时间的一半。当然,法官有权根据其他因素权衡,可以做适当缩短或者延长。


十年以上的,法院不设上限,但会综合上列因素,大致确定一个被支持方能够自食其力的合理期限。永久性的 “配偶赡养费” 越来越少见,除了很特殊(例如残障、疾病、年迈)的情况外,法院倾向于以 “合理期限” 来鼓励弱势一方自立、自强。


“配偶赡养费” 的终止方式有三:一、被支持方再婚;二、被支持方死亡;三、支持方往法院递交终止配偶赡养费的申请,经听证后由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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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良律师简介】
国最高法院出庭律师、美国注册专利律师。加州、纽约州、哥伦比亚特区(DC)执业律师。法学博士、知识产权法硕士、哲学硕士、电子工程学士。专业 领域: 专利/商标、公司/合同、地产/信托、签证/移民、雇主维权等。办公室在南湾San Jose,东湾Fremont, 中半岛Burlingame和三谷Pleasa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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