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海培:“华人要帮华人说话,被欺负反而要判刑?” 我对这个标题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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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海培:“我觉得我需要再讲讲自己的看法。上面那篇文章说“华人要帮华人说话,被欺负反而要判刑?”是我前天晚上看到的。我当时就对这个title很反感,就有“打群架”的感觉。后来我在咱们这个群里发言也是冲着那篇文章去的。
你们知道那篇帖子发出后的一位律师的跟帖是什么吗?“别信奉西方人权和民主,那是西方白人的专利!” 不错,华人是需要帮助华人,我也是一直努力这样做的。但是在一些刑事和民事案件上我个人的本能是比较谨慎的。因为那是对美国法治的基本尊重。那篇文章同时已经代替司法程序宣布李先生是被欺负了。这就更不对了。
我们到目前看到的都是华人媒体报道,看到李先生的律师背后的“指导”,看到OCA作为华人advocacy group的“呐喊”。我们有多少人读过警察的报告?多少人听过对方的说法?就是因为李老先生是64岁的老人(我们这群里快60的人也不少了吧?),是个业余书法家,是个华人,就要我们去同情,去签名,去集体呼吁吗?这里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选择问题。我这里常常有餐馆华工和华人家庭类事的要求,几乎每个月都有,常常是那种“he said, she said". 但是都是大喊冤枉,被人欺负什么的。作为华人社区,你怎么办?你都去涉及?都去呼吁?都去签名?你得选择事实比较明确,案情比较严重,对华人社区具有广泛意义的案例来推动,对吧?我个人认为去签名是自己个人的事情,我即不支持也不反对,能通过我们的签名努力,把那个charge drop也挺好,我真是这样认为的。
不过我得提醒下,这样的事在Flushing或者大纽约地区几乎每个月,甚至每个星期都有。我反对的是像那篇文章的那种种族煽情似的文选,那种认为美国的其他族裔都在欺负咱们华人,美国到处是对华人的歧视和不公的那种语调。这是不负责任的。我们既要提倡华人帮助华人,也要注意华人何时不“帮助”华人。这是一个微妙但是很严肃的平衡。
我很欣赏参与签名的朋友们的古道热肠,和对社区的积极投入。但是我个人目前还不会签,因为它还没有达到我为自己设定的thresho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