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03《僧事百講》僧有財物 @妙法蓮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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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做好一個修行人,應該自我勉勵,在物質上的需求,要越少越好,東西越少,欲望才能越少。   

   

    自古以來,許多出家人都謙稱自己為「貧僧」、「貧道」。其實,他真的是一無所有嗎?我們說出家人要「以無為有」,在物質上,他雖然是貧乏的,但是在精神上,他卻擁有三千大千世界。因此,出家人的快樂是「憂道不憂貧」,由於沒有錢財、人情的負擔,也就能擁有更寬廣的人生。   過去的出家人,淡泊簡樸,不受物役,身邊所有只有「衣單兩斤半,隨身十八物」,而現代人的生活,要做到如此,儘管較為困難,但是要想做好一個修行人,應該自我勉勵,在物質上的需求,要越少越好,東西越少,欲望才能越少。   以下是本講次的問答內容。 問(1):出家人分有參學的出家人、做學問的出家人、領職的出家人、住持一方的出家人。請問還在「五年學戒」階段的出家人,一個人可以擁有多少財物? 答:出家人也要有陽光法案,一個人可以擁有多少錢,應該讓大家知道。其實,一般的出家人沒有錢,縱然有錢,也是常住的,不是私人的。   除了錢,私人可以擁有多少物品?原始佛教時代,出家人擁有三衣一缽就能生活,連走路都是赤腳,不穿鞋子。甚至因為印度是熱帶國家,日中一食,樹下一宿就可以度日了。   但是佛教傳到中國之後,由於氣候、文化不一樣,生活方式就不得不改變。一個人可以擁有多少財物呢?按照過去禪林的規矩,禪師們到各地尋師訪道,要衣單齊全,沒有衣單,哪一個叢林會肯接受他掛單呢?寺廟是不會特別準備日用品,供學僧使用的。   一些到寺廟掛單、參學的學僧,都會自己備妥「兩斤半」的衣單。所謂「兩斤半」,不管是以公斤或市斤度量,都表示很少的意思,這顯示出家人生活簡樸,不為物累的生活。   記得我還是青少年的時候,看到自己的學長或是在禪門裡參學的人,儘管他們來來去去,也都只有一床被單,很是輕便。他們的東西,往往都只是用一條被單捲起來,包裹住,成了一個包袱,一背就走了。依我看來,那個包袱應該不只兩斤半重,不過也是很少就是了。   出家人該擁有多少東西?在我的體驗是越少越好。在家人過的是擁有的生活,多多益善;出家人過的是空無的生活,越少越好。 問(2):古代出家人所能擁有的物品,叫作「頭陀十八物」,它們各有什麼特別的作用嗎? 答:所謂「頭陀十八物」,就是出家人外出參學時,除了自己的衣單以外,可以攜帶的十八種物品,有:   一、楊柳枝:現代人用牙刷、牙膏來刷牙,而古代的出家人則是嚼楊柳枝來潔牙,不僅能令口氣芬芳,牙齒也少有疾病。   二、三衣:即九條衣、七條衣、五條衣等三種袈裟。   三、坐具:略稱「具」,又叫作「臥具」。古代僧人,外出雲遊參訪,無論走到哪裡,把具攤開來,就可以在上面打坐。甚至晚上沒有地方睡覺,把具攤開就能「樹下一宿」了。   四、澡豆:古代用來洗浴的用品,也就是肥皂粉、肥皂。   五、缽:出家人吃飯的器皿。   六、瓶:即裝水的容器。出家人雲遊行腳,路走久了,口渴了,好可以用來喝口水。   七、香爐:不僅作為燒香供佛之用,在各處行腳時,於山林水邊,燃上一炷香,也有驅除蚊蟲的作用。   八、濾水囊:飲水時,用以過濾水中微生物的器具。   九、毛巾:盥洗用的布。   十、戒刀:有時候,行腳來到某地,遇有樹枝或草叢阻礙,就可以利用戒刀來砍除。或者戒刀可作為防身之用,有把戒刀在手上,若遇上了搶劫的土匪,他會不敢靠近你。   十一、錫杖:行路時,攜帶錫杖,一來可以防身,驅趕蛇蟲。二來或見路邊有動物屍體,也可以就地為牠埋葬。   十二、奩:裝香的盒子。   十三、鑷子:用來夾東西的道具。   十四、經書、律書。   十五、佛像。   十六、菩薩像。   十七、火燧:打火用的石子。   十八、繩床:有時候,行腳到某地,正好遇到下雨天,地上太潮溼,或者有蛇蟲百足危害,坐臥不方便,就把幾條繩子從這棵樹上扣到那棵樹上,形成一張繩床,如同搖籃般,人也可以在上面睡覺。所以,現代的搖籃或許就是從佛教的繩床進化而來的。   從「頭陀十八物」中可以知道,出家人的修行生活是很簡單的,藉由苦行也能磨練自己的意志。 問(3):經過「五年學戒」階段的出家人,如果想要從事學問研究,可以擁有些什麼東西呢? 答:做學問的出家人,可以擁有書籍、經本一、二箱,頂多再加一個書架。例如過去玄奘大師西行,就是背一個書架子去的,裡頭放了很多的經書,以及路途中所需的物品,行囊極為簡單。   走路的時候,書架子上還有一盞燈從身前垂下,不但可以用來照路,還可以用來看經書,以便爭取背誦的時間。可見過去參學者都很會利用時間用功。 問(4):一般寺廟裡的職事,可以擁有哪些財物? 答:假如是一個初學的青年,一旦參學結束,在寺院裡擔任職事,所擁有的東西就會比較多,但那都不是個人私有的,是常住提供的。   在我的想法,僧寮裡所有的東西,常住都已經替你準備好,自己就不必再擁有私人物品。就是要調職,也是兩袖清風,人走就好,不必帶走任何東西,東西既然不是個人的,那麼屬於這裡的東西,就在這裡用,到了那裡,常住會再準備。   修道人過的是「無」的生活,自己沒有東西,一切都是公家的,所以心裡就沒有牽掛、沒有得失了。 問(5):一個住持大和尚可以擁有哪些東西? 答:一個出家人能做到住持,在佛門裡至少都已經修行二十年以上。一般來說,在佛門十年,是下座;二十年,是中座;三十年,才是上座。擔任住持者,大多是中座以上的人。   在擔任住持的這些年中,他可能在哪個地方看到不錯的字畫,心裡歡喜,就保留幾張;看到幾本書特別好,就買下來;看到哪一件法物、哪一尊佛像、哪一個如意……,為了做人情,就買下來作紀念,當然,也有的是人家送的。   做了住持可以擁有物品,但是擁有太多不一定很好,東西多了就要有地方存放。過去,我還在大陸的時候,很多老師都沒有皮箱,因為他們沒有收藏東西的習慣。就是我當初到台灣,也是一只箱子都沒有,東西用布包一包,就上路了。不過,那時我還不是住持。   總之,有辦法的住持可以擁有一箱或兩箱的物品,倘若東西再多,就要拖累了。所謂心為物累,人為物驅,現在的出家人調職,如果必須叫汽車來運送,需要很多人來幫忙搬運,那麼東西對你來說,已經是造成負擔了。 問(6):一個出家人可以擁有古董之類的東西嗎? 答:我沒有看過哪一個出家人擁有古董,假如有,也不會有人要把它沒收,畢竟這是個人所有。   有些信徒會把傳家之寶,或者收藏的唐朝、漢朝文物,拿來供養出家人。那麼有的出家人心裡想:「東西還是收下吧!萬一將來自己年紀大,身體老邁了,沒有辦法工作,還可以把它拿來變賣,有了一點錢,也能給自己看病,養活自己。」他就把它收存起來了。   但是,可以不必這麼做,出家人「憂道不憂貧」,不必憂患自己沒有錢財,只要憂患自己的道業不成,只要有佛法、有道德,到處都會有人供養,到處都會有人成就我們的道業。 問(7):假如常住所有物登記在個人名下,或者讓個人經管,負責的人應該有什麼樣的觀念? 答:出家人最重要的是要有因果觀念,要公私分明。雖然現在法律規定,寺廟的房屋、田產,要登記在個人名下,但實際上那都不是個人的,是常住的,只是借用某人的名字來登記,最後還是要還給常住。   公家的財產不能私吞,不能以為登記在自己名下,就佔為己有,這樣做是不道德的,不是好的出家人。   不過,僧團裡,這種私吞常住公有財物的人很少,大部分的出家人都是因果分明,該是我的就是我的,不該是我的就不是我的,一旦自己要遠行,或者生重病,或者自知有危險了,都會趕快稟明名下的財物要歸還常住,恐怕自己保不住替常住暫時保存的財物。這是每個出家人都要有的責任心,要有「為了常住,沒有自己」的觀念。 問(8):一個出家人依年資、地位或職務的不同,可以擁有多少金錢? 答:出家人不要有錢,比較能成功,有錢反而害了自己。尤其在「五年學戒」階段的人不能擁有金錢,因為這個時候還在學習期間,要接受教誨,如果身上有錢,他一氣之下說:「哼!叫一部計程車來,我走了!」或者說:「有什麼了不起!我不住這裡了,我要到南方去、我要到北方去。」那麼,有錢、有路費反而害了自己。   所謂「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出家人必須平凡,不為自己儲蓄,要讓自己窮到一無所有,才能「置之死地而後生」。不要錢,什麼都沒有,這樣一來,無論打也好,罵也好,就不會輕言離開,只有安住學習,否則又能怎麼辦?   五年、十年的苦行修行過去,成為一個職事,也能擁有一點車費、零用錢,只是要養成不購買的習慣。不要羨慕人家有錢,不要擁有錢財,才能做一個富有者;看到什麼就想要,那是很貧窮的。   不過,現在的出家人偶而也要買本書、買個紀念品送人。那麼究竟他可以擁有多少錢財呢?這沒有一定的標準,只是可以自我要求。出家十年,頂多擁有新台幣十萬元;出家二十年,二十萬元;出家三十年,三十萬元;出家四十年,四十萬元;出家五十年,五十萬元。最多就是五十萬元,否則錢多了,人為財死,就容易給人欺騙、給人倒閉。這是我對省錢之道的看法。   出家人沒有錢最好。我在各地建寺廟、做事業,假如有人問我擁有多少錢,我會說:我沒有錢,我也不要錢。為什麼?錢對我有什麼用?錢都是公家的。我一生確實守持「十方來十方去」的理念,錢還沒有到手,就趕快用出去;我不擁有金錢,但很會用錢。所以,每一個出家人都要學會用錢,有錢是福報,但福報不一定是長久的;用錢是智慧,會用錢的人才是聰明人。 問(9):一個出家人對自己所擁有的錢財,應該怎麼使用才得當呢? 答:首先,錢財不能給俗家人用。俗家的經濟是個無底深坑,再多的錢也不夠他們用,更何況一個出家人能有多少錢呢?不要想拿錢給俗家用。   常有徒眾批評我說:「你對任何人都那麼慈悲、和好,但是對自己的俗家卻那麼慳吝不捨。」其實我只是依照佛法的軌則,讓他們自己去磨練罷了。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有時也要讓他們自己去念這本難念的經,不能過度同情。就是貧窮的社會大眾,我們也是救濟不了的,也只能說儘量救濟,多少幫忙一點。   我覺得一個好的出家人,不要積蓄、不要有錢,「無」比「有」更多、更高、更妙。 問(10):俗家親人或朋友可以向出家人借貸嗎? 答:好朋友不共金錢來往。就說我,我有跟哪一個人借過錢嗎?沒有!我不會向人借錢的,若是借了錢,我要拿什麼來還人呢?或許你說為了寺廟常住的建設,暫時向人借一下,有何不可?這我也不借,在我的作法,有錢就建寺廟,沒有錢就不建了,量力而行。   我不向人借錢,為什麼?一旦借了錢,心裡就有負擔,就要掛礙怎麼個還法,晚上就要睡不著覺。有的人習慣向人借錢,他自己記不得這事,也就不還了,但是人家向他借錢,他卻天天記得某人向我借錢尚未還。所以,不跟人家借錢,也沒有錢借人,日子才能過得逍遙自在。 問(11):俗家父母留有遺產,出家人可以接受嗎? 答:出家人接受俗家遺產做什麼?如果父母當初有意布施給寺院、捐贈給慈善,他早就做了,而現在既然他留下了財產,就讓兄弟姐妺們去分。   當然,你是家裡的一份子,父母留下的遺產,他也會給你一份,只不過,出家人最好不要收,讓兄弟姊妹們去分就好。所謂「人到無求品自高」,何況出家人沒有在俗家生活,家裡的財物就不必去要了。   假如你覺得兄弟姐妹們都有錢,何必錦上添花,再給他們這一份呢?那麼,你可以說,我的這一份就捐給慈善事業,做功德。總之,不要錢最好。不要錢,能捨得,就表示自己心胸寬大,擁有得更多。   或許你說把它捐給寺廟。我有這麼多徒眾,但是我從來沒有接收過他們俗家的遺產。我的徒弟中,有的說:「爸爸要給我一棟房子,有的說媽媽要給我多少東西。」這也會成為修行上的障礙。因為一旦家裡給了一棟房子,他捨不得房子閒置,覺得不用很可惜,就要租給人,如此一來,就要定期回家收租,到最後連人就給社會收回去了。   出家人與社會上的人不一樣,在家人為了生活要「有」,出家人不必為生活忙碌則要「無」。社會上的人需要錢,一塊錢就是一塊錢,沒有錢就是沒有錢,是很現實的。但是出家人,清風明月、山河大地、芸芸眾生都是我們的,還要把俗家的錢財、蠅頭小利放在心上做什麼呢?所以,出家人要以「不要」為「有」。 問(12):假如信徒的「保險受益人」,指明要給出家人,可以接受嗎? 答:可以接受,但事先向他問明白是否還有其他更好的受益人,建議他可以交給別人。如果他還是信任你,要登記你做受益人,那麼出家人以服務人為目的,也不是不可。   一旦接受了,就再請問他有什麼交待,好替他完成。之後假如你錯用了他的金錢,也就只能怪他瞎了眼,當初怎麼認識你這種不守道德、不明因果的、違背他意思的人了。   總之,出家人當仁不讓,可以做受益人。但是身為受益人,應該為人服務,應該替對方把事情做得更好。 問(13):信徒要供養出家人房子、土地等不動產,可以接受嗎? 答:出家人要房子做什麼?要土地做什麼?要那麼多的錢財做什麼?出家人一生為佛法也,為常住也!所以,個人所擁有的一切,如果能為眾生用、能為寺廟常住用、能為社會用,就可以暫時做財產的監管。假如自己不會運用,就應該擺明所有金錢送歸常住,讓常住擁有,讓常住召開會議,計劃使用。   個人不要擁有,個人所有要融和到大眾裡,讓大眾擁有、讓大眾決定,如此,個人必定有前途。 問(14):出家人個人擁有的金錢,可以拿去投資、經營嗎? 答:出家人沒有錢,假如有錢,他要拿來投資,成天和人談股票、談期貨,與股東往來,那就太俗氣了。   我一生當中,沒有投資過,也沒有與其他人共過股。如果是我要給你的,我就不會要你再還我;如果是我沒有的,而你要跟我要,那我也沒有辦法,常住上的錢,我是分毫不動的,公私要分明。 問(15):有的人認為,假如能將自己擁有的一點錢財,用來投資、經營,就能把錢變大,可以這麼做嗎? 答:這種大投資很危險,萬一社會經濟變化,企業倒閉了,怎麼辦?投資就如同賭博,賭博有贏也有輸,你能禁得起輸贏嗎?   或許寺廟有時免不了要經營,那麼你可以從事佛法事業,例如開設素菜館、書店,甚至於開設旅行社、醫院、診所,乃至從事社會公益,開辦養老院、孤兒院,為大眾服務。如果只是為了自己,又有什麼必要?一個人能吃多少?睡多少?用多少?   出家人不要想有錢,錢是用不了的,你若要想有錢,那麼再多的錢給你,也是不夠用。 問(16):信徒來到寺廟,要想供養法師時,假如寺廟裡有十個、二十個出家人,是不是每一個出家人都要給一份呢? 答:要是這樣,信徒就會嚇得不敢到寺廟來了。如果一間寺廟有兩百個出家人,各個法師都要接受供養,那麼一人給一塊錢,兩百個人就要給兩百元。   所以,信徒到寺院裡,不可以見到出家人就給紅包,頂多是以一個紅包供養常住。例如過年了,我想供佛及僧,供養常住大眾,那麼就把錢交給常住,由常住在過完年後,分配給大家。   做一個佛教信徒,要做的很快樂,做的很稱心,不要自尋苦惱,一有錢,就開始散財,也不是很好。有的人給不起那麼多錢,他站在你旁邊,見你一個個給錢,會覺得尷尬,那你就要得罪別人了。所以,縱使自己有錢,也不能隨便布施、供養;沒有錢,也不必懊惱,人家布施、供養,我隨喜,同樣有功德。 問(17):出家人受信徒供養的東西太多時,應該怎麼處理呢? 答:信徒給予的供養,應當分給大眾,交給常住。比方信徒送來一籃蘋果、芒果、梨子,我一個人吃不了,就借花獻佛,分給大家吃。   過去,佛陀的姨母摩訶波闍波提夫人,帶領了五百多位釋迦族女,前往拜訪佛陀,並以兩件新織的衣服供養佛陀。   佛陀收下供養後,表示要為她供僧,就說:「以此布施功德,一定可以得到大果報。」   摩訶波闍波提夫人聽後說道:「這兩件衣服是特別為佛陀製作的,希望您自己留著穿!」   由於是自己的姨母,佛陀不好過分拒絕,便說:「供僧會有很大的功德,我也是僧中之一,就接受你的一件,另外一件我替你布施給別人。」   所以,身為佛弟子,我們應該奉行佛陀「利和同均」的理念,有東西,大家共同分享。無論人家供養什麼東西,若能有「大眾共有」的想法,人生就會有很大的力量。 問(18):您曾經說過,一個出家人在一生當中,應該有一至兩次,將身邊的東西全部送給人,這當中有什麼道理嗎? 答:我二十歲離開佛教學院的時候,距離出家將近十年,擁有許多的文具、衣單,但是我並沒有保有的想法,我向同學們說:「各位同學!你們都拿去分吧!」所以,當時我是搖著兩隻手離開的。總覺得,自己既然要換另外一個跑道,那麼在這個跑道上的東西,我就不需要留了。   過了幾年,我又有了一些東西,包一包有好幾包,但是那時我已經要到台灣來了,究竟這許多東西該怎麼處理呢?當時凡是出家人能用的東西,我悉數送給同參道友。例如被單、枕頭,那時剛巧我的一個兄弟逃難出來,我就說:「送給你吧!」就這樣,我又兩手空空地來到台灣。   什麼都沒有,以後怎麼過日子呢?這我倒也沒有去想,只想一切到台灣再說。到了現在,我八十多歲了,回想起人生有一、兩次把東西全部捨棄的經驗,對自己的一生確實有很大的幫助。就是現在,我四處弘法,今天在北部,明天到南部;今天在台灣,明天到海外、到大陸,在五大洲之間走來走去,也都不帶東西,時間到,我就走了。我想,能養成瀟灑自在的性格,不帶走一片雲彩,到處輕鬆漫遊,心無掛礙,也是別有風味。 問(19):關於錢財,有淨財、不淨財,要如何分辨呢? 答:所謂「淨財」,是來得正當、來得光明,以勞力取得,正正當當擁有的財富。所謂「不淨財」,就是不正當、貪污、侵佔,或者分贓而來的財富。   錢本身不是罪惡,但是它可以造罪惡,也可以做功德。就好比你用拳頭打人是犯法,可能要被告到法院、派出所去,假如你用拳頭替人搥背,對方可能會說:「好舒服,謝謝!」所以,金錢要看它用在什麼地方,才能決定它的善惡。而淨財必定是善財,是用來做善事的善款。因此,出家人要多用善財、多用淨財,莫把錢財當作不淨財用。 問(20):淨財、不淨財之外,還有一種叫作法財,什麼是法財呢? 答:法財,就是佛法上的財富。我沒有錢財布施給人,沒有關係,我教你慈悲,慈悲就是財富;我教你忍耐,忍耐就是財富;我教你知足,知足就是財富;我教你歡喜,歡喜就是財富;我知道慚愧,慚愧也是財富。   在這個世間上,生活裡的財富很多,只要你能善用,真的是用不完。財富有有形的、無形的;有物質的、精神的;有過去的、未來的、現在的,能把自己的財富化為共財,成為大家的財富,就更能發揮財富的價值了。 問(21):您曾經為大眾開示「十有思想」和「十無思想」。請問十有、十無的精神是什麼? 答:我對前來皈依三寶、受戒的在家弟子講「十有思想」。在家人要擁有什麼?擁有正義、擁有道德、擁有佛法,「有」越多越好。但是對出家人,我講「十無思想」﹝註1﹞,就是十種空無的思想。一般人說,出家人「四大皆空」,出家人究竟要擁有什麼呢?整個虛空都是我們的,「空」不是更大、更多、更好嗎? 問(22):現代社會的出家人普遍都是高學歷,您對出家人擁有學歷、學位、頭銜,有什麼看法呢? 答:我一生沒有學歷,不要說小學的門沒有進過,連小學長什麼樣子都沒有看過,但是後來我在宜興當上了小學校長。甚至我也沒有見過大學,但是現在辦了好多所大學;我沒有學位,而現在也擁有了十二個榮譽博士的殊榮,從北美洲、南美洲、澳洲到亞洲的大學都頒發給我博士學位。其實,對我來說,我沒有因此增加什麼,就是不頒給我,我也不會減少什麼。   不過,對現在出家的年輕人來說,佛教和社會的接觸逐漸增多,究竟是有學位好呢?還是沒有學位好呢?要先衡量自己的條件。要想獲得博士、碩士學位,本身就要有思想,要有學問。只是沒有學問、沒有智慧也沒關係,做一個出家人至少要能本分,要有慈悲,甚至我有口才,我有道德、我願意付出勞力……,也都能運用在弘法上,不一定非要用學問度眾不可。 問(23):一個出家人在修道的過程當中,親近善知識很重要。一個出家人,應該有幾個老師、道友呢? 答:親近善知識是很重要的,如果一個出家人沒有八個、十個,或是三個、五個在道上結交的朋友,那是很危險的,就如世俗人家說的,所交都是酒肉朋友,都是講求功名富貴的朋友,那麼患難來臨時,朋友就通通都沒有了。   做一個出家人,道友不怕多,甚至一個人可以擁有三十個、五十個位在各地的朋友。所謂「得道多助」,道友多了,到處都會有人幫助你,倒是你如果連一個朋友都沒有,所謂「獨木不成林」,單獨一人,就沒有因緣了。佛法講因緣,一個人不能成眾,要有好多善知識比較好。 【註釋】 1.十無思想:即無財之富、無求之有、無情之慈、無欲之樂、無住之家、無安之處、無人之眾、無悔之心、無聰之慧、無功之事。詳見星雲大師著《人間佛教系列.佛教與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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