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读经旧约经文注释-历代志上
JL-100333 06/16 120922:1-18 大卫为建造圣殿而作的预备:作为赦免昔日的过错,重新恢复圣约的标志,神曾降火在燔祭坛上(21:26)。大卫对神的慈爱与恩典(罗5:8)充满感激,进而热切地盼望为神建圣殿。大卫的这种盼望通过三个阶段而得以具体化(1-4节;5-15节;16-18节),在(28章)他再次吐露了此番心声。
22:1-4 预备建圣殿:本文记录了大卫为建圣殿而作的准备。虽然大卫因各种原因而不能直接建造圣殿,却在自己力量所及范围内尽了全力。今日参加建立并扩张天国之业的所有圣徒都要具备这种态度,当每一个圣徒都以感恩的心担当好自己的使命时,整个神之国度便能蓬勃地发展(林前12:12-31)。本文尤其突出了外邦人的参与(1,3节),启示出了神对外邦人的护理(利17:8)。
22:1 外邦人:这些人是被征服的迦南人之后裔,在所罗门年间他们约有5万名。他们隶属于以色列而事奉以色列。
22:2-3 大卫的征服事业不仅使王国威震四方,也为国民经济打开了巨大的收入来源。他在战争中所获取的战利品极其庞大(18:10;20:2),大卫并非把这些据为己有,而是为了建圣殿而献在祭坛上(18:11)。推罗和西顿有着频繁的海上贸易活动,与大卫王国具有友好的外交关系,他们大力帮助了为建圣殿而想尽办法的大卫(14:1)。大卫为了建造圣殿而高扬神的名,集中了国内外的所有力量。这教训我们,我们的内心当充满对神的热情,致力于福音传播事工(腓2:5)。
22:5-15 委托所罗门建造圣殿:本文介绍了大卫委托所罗门建造圣殿的场面。此处同时表露了作为父亲的慈爱与作为圣约传授者的严肃。12节尤为突出地扼要了大卫对以弱小年纪就登上王位之所罗门的劝告。虽然本书未曾记录,但围绕着所罗门的登基曾发生过一场暗斗(王上1章)。所罗门所要做的事是平息内部纠纷、统治大国并完成建造圣殿的使命。对他而言,急需的就是智慧及刚强壮胆。大卫虽然目睹了当时的混乱政局,却能坦然道出所罗门年间国必康泰的确信(4节),这是凭藉着基于对神之应许的信心。
22:7 本节说明了将建造圣殿的荣耀使命委让给所罗门的原因。这是因为大卫在许多次争战中杀死了许多人。这表明惟有公义和平之人才能建造圣殿(28;3)。
22:8 太平的人:一语概括了所罗门王的特点。若说大卫的使命是英勇无比地推动征服事业而完全恢复应许之地;所罗门的使命则是智慧地治理恢复之地,而使国内外得享平安。太平之人所罗门预表着和平的君王耶稣基督(赛9:6)。
22:11 但愿耶和华赐你聪明智慧:从某种角度来看,所罗门没有向神求钱财、尊荣或仇敌的生命,而寻求智慧以便公正地治理以色列百姓(代下1:7-11),这也是大卫的心愿。大卫晓谕所罗门,真正的智慧在于谨守遵行耶和华的所有律例。因此,所罗门告白“敬畏耶和华就是智慧的开端”(箴1:7),努力照着神的话语生活。
22:12 当刚强壮胆……不要惊惶:(22:5-15)。
22:13 在困难之中……预备了:?“困难中”意指“在痛苦的努力中”。亦即,大卫奉献从争战中获取的战利品,作耶和华之殿的材料或经费。
22:15 你当起来办事:这是大卫对所罗门的最后一句嘱咐,意指现在神与你同在,当起来建造圣殿。这与以赛亚先知“兴起发光,……耶和华的荣耀发现照耀你”(赛60:1)的话语一样,给人们带来莫大的鼓舞。生活在繁杂社会的所有圣徒,都当具备只要神与之同在,即使是条件不尽人意也必断然起来顺服神命令的心志。
22:16-18 对众首领的嘱托:最后,大卫嘱咐和鼓励了以色列的众首领:①使他们想起建造圣殿并不是某一个人的事情,乃是全体国民的任务。众民可通过参加这一神圣事业,亲身经历以信仰为首的生活;②大卫并没有以自己的王权来强迫百姓投入建殿的工作,乃是嘱托全以色列百姓都自发地事奉并委身于此事业。
22:18 当立定心意:即使想要成就世上的事,也须要专注和殷勤,何况要成就伟大福音事工的人当付出何等的努力!因此,圣徒当时刻铭记主耶稣的话语:“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太22:37)。
23:1-32 事奉圣殿的分工:大卫在去世之前,使事奉圣殿的利未人系统性地分担了责任,更加全面的整顿了圣殿献祭制度。神的律法原来委任给利未人,他们要在以色列信仰共同体内部担当圣殿服侍职责(民18:4;申10:8)。然而自定居迦南以来,在士师时代利未人的作用 很弱,就退落到极微的状态;到了撒母耳时代开始渐渐地恢复其重要性;直到大卫年间才完全恢复了利未人原来的使命(15:2)。本文所示利未人职务分工的意义如下:①与摩西律例(民3、4章)相比较更加为系统化。摩西律例只是按着家族大致地区分了利未人的职务。本文中的职务分工则很清楚地反映出了职务日趋规范化 ;②这种系统的分工不仅提高了圣殿工作的效率,而且对有效的管理圣殿人员也作出了极大的贡献。24个班次的制度使大部分利未人一年事奉两周,得以在其它时间专心地从事对律法的研究。
23:1 王上1章非常详细地描写了所罗门继大卫登上统一以色列王位的过程,本书则仅以一节进行扼要。当时,围绕着王室的继承,以色列王室内存在着许多阴谋与谋反的残余势力,尽管如此,大卫所最先关心的还是确立服事圣殿的职份,这源自他以神为中心,以信仰为首位的热心。
23:2-5 本文概括了(23-26章)所记录给利未人分派职份的过程。大卫欲以建造圣殿为其毕生的工作,为了选担当基石作用的事奉圣殿之人,他将影响百姓生活的众首领,祭司和利未人召集在一处。在参加这次聚会的利未人中,按照摩西律法的计数法(民4:3,23,30),将要担当职份的利未人共有38000名。他们各按其能,分担守门、司法、行政、赞美等职务。今天,神的教会中有分担各样职务的人。每一个圣徒都只是蒙神呼召而执行自己的任务,并不存在地位的高低和贫富贵贱之别。因为,所有圣徒都是共同经营神之工作的属灵利未人(林前12:12-31;弗4:11-13)。
23:3 从三十岁以外的都被数点:按照此律例,摩西时代所召集的人数是8580名,大卫时代则是38000名,增加了四倍以上。事实上,从三十岁起利未人就可以在会幕事奉,50岁停工退任(民4:3)。然而,只要满25岁,他们就可以在会幕辅佐事奉(民8:24),大卫时代则将这最低年龄限在20岁(24节)。之所以降低年龄标准,是因为比起艰难的旷野生活,会幕中的事奉日趋轻松,并且,也可以将日益加增的人口吸收到会幕的事奉中(26节)。尤其是,为了建造圣殿这一大工程,大卫时代须预备大量工人。
23:4 利未人的职务并不只限于在圣殿敬拜神的祭司职份、赞美神的歌唱者职份,守护圣殿的守门者职份。进入大卫时代以来,利未人的地位急剧上升,作为国家统治机构的行政要因,他们散居各处,担当行政与宗教的诸般事务。他们的作用不再局限于宗教领域。而是扩张到国民生活的整个领域。 官长:(代下24:11;拉7:25),意指公务员或考官。士师:原意为“裁判”,意指审判官<王上21:12,13,圣经中的审判制度>。之所以将利未人分为二十四个班次,是为了井然有序地排列利未人自摩西以来所担当的职务。
23:5 乐器:(15:17-24,图表)。
23:6-23 将利未人分为24个班次:大卫将利未人分为24个班次,下文的图表是以家族为单位排列的(班次数并不意味着顺序)。
23:7 革顺的子孙有拉但和示每:革顺血统的两个重要的家族的创始人是立尼和示每(出6:17民3:18)。本文的拉但与立尼并非同一人物,似乎是革顺的后裔。据推测,拉但家族在大卫时代似乎担当了重要的作用(Lange)。
23:8-9 本节的示每与立尼(出6:17;民3:18)的弟兄示每同名,是拉但家族的旁系亲属。即拉但家族的族长共有6人。
23:10 本节的示每是立尼的弟兄,革顺家族的放长(民3:18)。示每一系估计共有四个班次。耶乌施与比利亚的子孙并不多,所以在本书作者时代可能将两个班次减为一个班次。因此,在被掳归回之后,所谓24班次的行政组织实际上已被瓦解了。
23:14 在这对利未人的记录中值得注目的是,摩西虽伟大被称为“神人”(14节),但历代志作者论及其后裔时却与其它人毫无二样,他们并不具有什么特殊的权威或特权。倘若摩西祈求神祝福自己的后裔,神或许会应允。然而他没有为自己的后裔祈求什么。这是因为他是信心之人,他最先想到的是神的圣工,而不是世袭的权利。
23:17 利哈比雅的子孙甚多:对以色列百姓而言,子孙的众多直接与神的祝福相关(诗127:3-5)。作为对摩西事工的赏赐,神使他的后裔如此之多。与此相同,假若我们为主而抛弃一个,主必以十倍添满(诗81:10;腓4:19)。若有人作事像是给主作的,神必将“充充满满的恩典”加给他(西3:23,24)<来13:2,3,圣徒的事奉与赏赐>。
23:22 在旧约时代的以色列社会中,即便是有人无子去世,其家族亦能传宗接代<申25:5-10,为兄立嗣法>。本节中的以利亚撒去世时只有女儿而没有儿子,故其本族基士的儿子便娶了以利亚撒的女儿,为他立嗣。基士家族就是这样被吸收进入24个班次当中。
23:24-32 利未人的主要职分:如今,以色列人的数量变得极多。并且,礼拜的地点也移到耶路撒冷,比起在示罗和基遍的时候,有更多的人可以参加礼拜。如此一来,就需要更多的利未人来帮助增多的献祭之人。因此,大卫就把利未人的事奉年龄降低为20岁。关于利未人在圣殿里所担当的职份,请参照6:1-81的注释。
23:24 利未子孙作族长的:从二十岁以外都办耶和华殿的事务(3节)。
23:25 大卫在本节所祈愿的内容原是神欲赐给以色列人的(撒下7:10-16)。然而,因着他们的犯罪,耶路撒冷被毁坏,以色列人也沦为巴比伦的俘虏,此祈愿就未能成就。如今,神再一次预言他们将归回到耶路撒冷,以此证明自己的恩典。新约时代的圣徒所要永远居住的处所是新耶路撒冷,主再来时它必建立在新天新地之中(启21章)。
23:26 在迦南征服期和旷野时代,要不停地移动会幕,故需要拆装会幕的工人。尤其是,搬运圣物需要许多利未人的事奉<书22:19,会幕的历史>。然而,耶路撒冷祭坛建成之后,移动会幕的就结束了(21:28;22:1)。神欲藉着固定的礼拜,给以色列赐下极大的平安。
23:29 无酵薄饼:指没有发酵的饼,以色列百姓在逾越节吃无酵饼是为了记念他们是靠着神权能而逃出了埃及的束缚。
24:1-19 祭司的班次:前章介绍了全体利未子孙的家谱,本章则记录了祭司及帮助他们的利未人班次。据推测,在确立中央圣所之前,以色列百姓一直在就近的圣所(主要利用丘坛)礼拜和献祭,祭司则分布全国,引领以色列百姓敬拜神。如今,所有献祭都集中在耶路撒冷圣殿,各个圣所的祭司为了执行职份就都聚集在耶路撒冷。虽然,此问题不易解决,但在神的旨意中以色列确立了24班次制度,如此一来,就能事先阻止所有纷争和争执,每一个人忠于自己的职分。
24:2 拿答、亚比户:(利10:1-7)本书作者提起拿答与亚比户之死,是为了教导向神献祭的人应当绝对顺服神所启示的话语和方法。指出在耶和华面前犯罪会导致怎样的结果。今天,有许多人对神抱有错误的认识。有些人视神为毫无原则地赦免任何罪恶的优柔寡断之神。事实上爱虽然代表着神的属性,然而严厉而果断的审判必然会临到在无视神律法的人。神是慈爱的神也是公义的神。
24:3 “撒督”与“亚希米勒”是大卫王时代供奉大祭司职份的人。大卫与此二人一起思考与中央圣所的祭司职分相关的问题,列出了担当祭司一职的名单。之所以如此细致地分类祭司与利未人,是为了有效地完成集中在耶路撒冷中央圣所的繁重事务。事实上,若由一人长期担当祭司等高位,形成一个图权势重利益的派别,如新约的撒都该人。一言以蔽之,之所以对利未人进行这样的分类,并不是为了助长分派。这是神的命令,明确各人担当所领受的职份,在圣殿内正常地作礼拜。今天的教会,也是由许多职份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身体(罗12:4,5;林前12:12)。当我们能够正确地理解24班次的分类目的时,就能够正确地履行神所交托给我们的职份<弗4:11,12,教会的职分>。
24:4 据几位学者推测,撒督子孙中的祭司之所以多被起用,是与所罗门的王位有密切的关系。撒督的子孙协助所罗门统一了王国,故能占据许多职份。然而,本节告诉我们,之所以有很多出身撒督子孙的祭司,是因为随着以利亚撒家族的昌盛,其家族就出现了许多后补祭司,而以他玛家族的数量则较少。这种选拔方式,对两个家族都较公平。
24:5 都掣签分立,彼此一样:掣签是古代以色列百姓为了确认神的旨意而使用的方法<斯 绪论,掣签>。这种方法今天已停用,然而,共同作神工作的所有圣徒,当遵循圣灵的带领与光照,满有智慧地执行所领受的职务,避免彼此之间的纷争(林前7:35)。
24:6 君王,首领与祭司聚在一起,公开、公正而严肃地举行了掣签。内中不可能出现徇私舞弊的现象或。书记示玛雅站在神人之间,忠实地记录了这一切。按着神的旨意,众祭司各自领受了职份,就要按照所定的日期执行任务,且要铭记拿答与亚比户的前车之鉴而不致重蹈覆辙。并以心灵和诚实敬拜神(约4:23;罗12:1)。迄今为止,以色列宗教从没有规定祭司在圣殿中的24班次制度,因此,这是祭司制度进一步发展。我们纵观以色列祭司制度在历史中的变迁发展:①祭司职份的起源:摩西以前的希伯来人并不拥有祭司制度。牺牲祭祀由古代族长来主持(创8:20;12:7,8;26:25;35:3,7),即家长行使了祭司的权责(伯1:5)。自摩西时代以来,希伯来人才开始采用正规的祭司制度。摩西按照神的指示(出28:1),分别亚伦和其四子为圣,立他们为祭司。委任祭司的仪式持续了一周,这期间由摩西来暂时代行祭司一职(出29:35-37)。自亚伦成为祭司以后,祭司的职务委任给了亚伦的子孙;②士师时代(自征服迦南之后到撒母耳):摩西律法所规定的祭司制度,因士师时代的政治、经济混乱未被正常遵行。甚至,居住在以法莲山地的米迦儿子作自己神堂的祭司(士17:5)。摩西的孙子约拿单,虽然不是祭司家族亚伦的后裔,却成为了但支派的祭司(士18:30)。然而,即便是在这时代,亦存在合法的祭司家族,那就是以他玛的后裔以利家族,他们在示罗事奉神(撒上1:3);③王政时代:以圣殿为中心,有组织地重新编制了祭司制度。亦即,以亚伦的后裔,以利亚撒家族和以他玛家族的族长为中心,设立了24班次的事奉制度。尤其是,在所罗门以后的王国中,以利亚撒的子孙撒都家族,就确保了牢固的祭司地位(6:8-15)。君王也执行了一部分祭司权责(撒下6:13-18;王上8:62-64),这是作为代表神政国以色列百姓的领袖,而担当了祭司的功能(Keil,Thenius De Wette)。待到耶路撒冷被攻陷、以色列的政治体制瓦解之后,大祭司就高升为百姓的领袖;④被掳归回之后:归回的百姓开始重新遵守传统仪式(拉3:1-6)。在担任祭司这一点上,撒督家族继续祭司的职责(该1:1),并形成了撒督该这一党派。在两约之间的时代,祭司开始具有君王的性质,遂拥有更加扩大的权力,却逐渐远离纯正的耶和华信仰,暴露出日益腐败堕落的丑态;⑤新约时代:随着耶路撒冷的被毁(A.D.70),大祭司家族撒都该人就永远消失了。而基督却藉着十字架完成了祭司的职份,终结了由祭司所预表并代行的祭司职责(来10:10-14)。基督的救赎事工完全成就了旧约的所有祭司职责,律法仪式上的祭司制度便不复存在。与此相反,所有圣徒皆为君尊的祭司,当以大祭司耶稣基督为中心,对圣徒,对全人类都具有实行祭司之责的责任与权利<彼前2:4,5,圣经中的人人皆祭司主义>。
24:7-19 形成24班次的祭司:按照顺序记录了形成24班次的祭司。第8个班次亚比雅是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所属的班次(路1:5)。著称于世的马加比家族之祖耶何雅立被立为第一个班次(外经,马加比上书2:1)。
24:20-31 24班次的众族长:(23:12-23)论及了本文所记录的多数利未人。他们服事祭司,代表着利未人中的24班次。他们之间并不是支配——服从的关系,乃是兄弟(31节)。神的仆人当具备在爱里彼此服事的态度(太20:28),不可形成世俗的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