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选民的历史演变看今年大选

望远镜-102084  11/06   5747  
4.7/3 

2016-11-6
今年的美国大选好戏连台,各位观众吃了不少瓜了吧?对吃瓜看戏的观众,下面可能太严肃无趣,可以跳过。若有幸成为戏中评委有投票表决权,好孬也得懂点评选规则,即使象金星大妈那样蛇毒评委吵起来,至少可以回几句。若真心认真投票,至少该严肃理性地了解自己是怎样的选民和追求。请继续读。
查查美国宪法和开国史,发现当时基本选民和总统候选人资格不是所有人,而是对社会有权益的人"stake in society"。具体来说,当初联邦大选的典型选民是信基督新教、自由(非奴隶)、白种、男性,成年(21岁)、有地或赋税 、无重罪、美国人。嗯,这帮人怎么看着如此眼熟呢?对了,不就是当前共和党,尤其川普的基本盘选民吗?民主党的选民在哪里?揉揉眼睛捂住嘴,再仔细逐字看看怎么回事,以免误解。
基督清教徒,是美国的先驱和大多数。虽然有天主教和犹太教徒,但最早的十三州中有四、五州禁止他们的选举权。至于佛教、伊斯兰等教徒那时美国没有。1791年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宗教自由,才允许各教徒都可以选举。不过直到1960年民主党的肯尼迪,才有第一位天主教总统。2000年民主党副总统是犹太人,2008年的奥巴马被怀疑是穆斯林,2012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是摩门教徒,都给他们造成麻烦。选个印度教或穆斯林教美国总统?不说共和党,恐怕目前民主党选民也难接受,将来则有可能。非基督徒选民偏民主党。
自由人的要求,是因为奴隶没有自由意志,只能按奴隶主要求投票,会造成不公。自1865年林肯废奴后,就不再是问题。不过盲从别人和权威去选举的人缺少精神自由,象精神奴隶,却没办法了。
白种人么,那时除了黑人奴隶和赶走的印第安人,也无其他人种。但并非没有歧视,作为英国殖民地为主的英裔,以一票之差,阻止当时最大少数族裔的德语做为联邦第二书面语言。自1870年第十七修正案,给予所有人种族裔选举权,尤其1960年代平权运动后,少数族裔任不少联邦政府官员。2008年奥巴马是首位黑人总统。不久西语裔总统也很有可能。少数族群,大多数为民主党选民。
有地或赋税 ,意味个人用赋税义务去获得政府的服务和发言权,是作为个人与政府之间责任与服务的权益交换吧。当初美国到处是地随便圈地,无地又不交税的人极少,直到1964年的24宪法修正案正式取消赋税要求。目前近半美国人不交联邦税,无需付出义务但可受益,罗穆尼说他们是大多是民主党选民。
男人才能选举和被选,只到1920年第十九修正案,允许无论姓别所有人有同样权利。但女官员仍较少,今年有可能产生第一位女总统。未来LGBT总统也会有。女选民较倾向民主党,特别是今年。
成年人选民当初认定为满21岁,以保证具有人生阅历的成熟和理智。直到受1960年代学生运动影响,于1971年的第二十四修正案,降低至18岁。充满理想的大学选民,尤其不为生活工作操心的精英大学生,是民主党坚定选民。
重罪犯无选举权一直在美国宪法中未变。但民主党推动加州州里的重罪犯选举权。大概多数重罪犯们会成为民主党新选民团体。
美国公民才可能是选民。为阻非法移民和非公民投票,共和党主张验证lD,民主党反对。共和党耽心无法阻止大约1300万非法移民中,有人非法投票选民主党。
上面仔细看来,目前共和党的基本选民,是美国立国时那类选民,保持美国立国的精神,保守派。共和党的榜样是开国先贤、林肯和里根。也支持变革,但认为目前美国已偏离立国先贤和宪法精神,应该以法律秩序和宪法为准绳,极力保守美国立国的清教徒理想。川普竞选口号"让美国再次伟大!"要纠偏,比较理想化。
而在民主党旗下,则是后来增加的各类选民,要求顺应时代改变,进步派。民主党的榜样是罗斯福、肯尼迪和奥巴马。尽管也守法,但更要进步和改变。当年为各弱式族群争平权,现在为其争特权和福利。北欧式社会主义似乎更符合其社会道德理想。希拉蕊的口号"团结更强"要处理各族群不同甚至冲突的理念,比较操作性。
明白了目前这两群基本盘选民构成,就便于理解两党政策诉求。今年两位总统候选人个人品性都够让人厌恶,但两人基本选民的构成和对美国未来的追求不同,却是要正视清楚。若忽略一时的候选人本身,会更认同哪一群选民及其对美国未来的理想?附图是今天一个民调各州总统选举人票显示图,选情胶着。再过两天就大选,别忘了投票。
(我不是法律或选举的专家,这更多象一堂美国选举历史课的一篇作业,能得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