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杨佳看蒋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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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杨佳死了,从死的那一天起他在民间就成了神。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因为一辆自行车被冤被辱,他给了上海公安局一个说法。
当欺凌过甚,公义不存,私人复仇,自古有之。
如今贾敬龙即是一例。
在他预定婚期前的18天,村支书何建华带人拆毁了他的婚房,拆毁了他的婚姻他的幸福他的希望。房子拆了之后两年的时间,贾敬龙一直找何建华要拆迁补偿款,也没有要到。
终于2015年2月19日农历大年初一,在村里的春节团拜会现场,贾敬龙用改装后的射钉枪当众射杀已经连任四届的村长兼书记何建华,并投案自首。
这个案子,最近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贾敬龙死刑。
本文不得不喊一声刀下留人。
可以重判,但请留命。
首先,贾敬龙定点复仇恩怨分明,
未曾报复社会未曾牵连一人。
被害人何建华本身在这件事情上就有重大过错,明知婚期将近,仍然拆人婚房,致人婚事告吹,还迟迟不予补偿,这是欺人太甚。
其次,贾敬龙杀人后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有减刑依据。
刀下留人不仅是为贾敬龙,从行为来说,私人复仇自古以来有一定的正当性,就是因为它有助于社会公正。也就是说,它可以让恶人作恶时没有那么肆无忌惮那么逼人太甚。
法律的本质就在于人们把复仇的权利交给了国家机关,但当国家机关不能做到公正的时候,私人复仇才又重现江湖,实现它的原始正义。
重判贾敬龙已经可以彰显法律的威严,漫长的刑期已足让他以付出代价,
从结果来说,贾敬龙理性复仇不涉无辜,投案自首仍然死刑,那是断绝了绝望者最后一丝寻求法律公正的路径。
最后破罐子破摔,扩大伤害范围,不留后路也不自首,与警方对抗到底。无辜的人也许因此罹难,执行任务的警察也增加了危险。
冤有头债有主,
留下贾敬龙一命,
也是给反抗者留下一条不滥杀无辜的路,
留下一条克制的路,留下一条自首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