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与野蛮之别
anonymous-104125 09/16 21544.0/1
【文明与野蛮之别】
网文转载:《香港人为什么很少说,城管,操你妈》
一个流动小贩,平时在街边卖些雪糕。为了多赚些钱,他就进了一批棒棒糖,也卖出了一些。可是有天香港城管一纸诉状把他告上法庭,理由是他阻碍了交通又兜售不在牌照许可范围的商品。这小贩原本在街边开着小店,可是店租太高,生意越做越淡,就关了门。太太又有些残疾,他也不愿引领政府失业救济金,就申请了流动小贩牌照,每个月能赚6000多港纸,勉强可维持生活。 这部电影的前半部基本是资本主义残酷压榨百姓的写照。接下来的后半部:城管把小贩告上法庭后,法官却不以为然,责备城管“如果只因他卖出了几十只棒棒糖就告他,实在缺乏人情和司法弹性,应该先反复劝诫、酌情处理”。这名1972年出生的法官说,一个市民能在烈日炎炎下摆档做生意,其实是件好事。他亲自向小贩解释了牌照的要求,说明政府其实不是在为难他,只想保持街道整洁。最后法官只对小贩处以两碗炒河粉即100港币的极轻罚款,还劝小贩不要为这次检查影响到心情,好好工作。他承诺,如果路过小贩的摊位,一定会捧场。 影片结尾,几周后这名法官遵守了承诺,前往小贩摊位买了一瓶矿泉水,鼓励他不要泄气,努力工作。 这其实不是电影,是我听闾丘露薇讲的发生在香港的真实故事。
在此之前我听过卖烤肠的小贩崔英杰怒杀城管的故事,也听说过夏俊峰的遭遇,目睹城管把小贩追得鸡飞狗跳的情节……渐渐的,对这类战片,我竟有些麻木。可是这香港故事让我一直耿耿于怀,城管居然不可以直接摆平小贩,还要跟区区小贩打官司。对于公门中人法官不给面子就罢了,还跑到小贩摊位买棒棒糖…… 这正是香港成为文明社会的原因。那法官真明白了那句成语,通情,才能达理。所有的法律不是为了惩罚,而为了保证人情和人性在世俗生活的正常化。
可是大陆的城管却常如满血复活的天兵天将,他们把群众追打得溃不成军时,就像怀揣了天庭玉帝御赐的令牌,驱赶违章建筑的花果山,好像一切具备正当性。
必须重复另一个故事:广州的一个妇人带着女儿街边卖番石榴,被没收了水果刀,妇人索要吵骂,城管就说“要不是看你带着孩子,我绝对打你”。城管果真冲过去要打,妇人应激用水果砸向他……城管就掐着妇人的脖子,反绞其手。那妇人一岁多的女儿看妈妈被欺负,大哭起来。而被反绞双手的妇人蹲在车门下,无法安慰女儿,相对落泪。后来警察拘那妇人,她哭喊“我女儿还在哪”,就连女儿一起带走。妇人的老公因讨说法时拍打城管的车窗,也带走。一家三口24小时都在警局过夜。妇人央求看守帮忙给尿湿了的女儿拿一下衣服、尿包,看守斥:“你以为这是你家吗”。 一个香港法官,对违章小贩轻罚重教,鼓励小贩工作的意义且亲自上街为他捧场;一个内地城管掐住妇人脖子,反绞其双手。那一岁多的女儿不安的哭声,并未打动看守的恻隐之心。
——隔着香江,上演了两部经典华语电影一部片名叫《法》,另一部片名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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