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反对大麻合法化法案Prop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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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和11月份大选的同时需要您投票的还有各种提案,在这里和大家介绍一个我个人强烈反对的法案:proposition 64 (宪法第64条)大麻合法化法。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法案,反对的议员中有联邦参议员Dianne Feinstein和加州众议院议员Catharine Baker。反对方的理由可以归纳为下面五条:

1. 此法允许在电视节目黄金时间做大麻宣传广告,在香烟电视广告已经被禁止四十五年之后,这个法案按照Dianne Feinstein的说法是和其他州有本质性不同的,它会冲击不少有些甚至去年才刚刚通过的消费者保护法案,允许电视广告在儿童和青少年看电视期间播出,弱化大众及未成年人对毒品的警觉性。

科罗拉多州2011年通过大麻合法化法前后,12-17岁青少年吸食大麻率从10.7%上升到12.6%,科州Parkview医院急症室发现未成年人检测出服用大麻比例上升51%,更有甚者,近半的婴儿被发现有在怀孕期间沾染大麻。未成年人吸食大麻对大脑的影响远超成年人,其上瘾率也远超成年人。

2. 美国联邦药物管理局将大麻列为一级禁品,而且最近重申此立场。大麻通常被认为是通向其他更加烈性毒品的桥梁,不少人一旦吸食大麻就会渴望更刺激的毒品,从而越陷越深。

3. 此法没有提供任何检测大麻DUI(在药物影响下开车)的标准,也就是说,没有设立任何相应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据调查,在美国此类交通伤亡事故已经高达每年44万起。据AAA基金研究,华盛顿州大麻解禁之后,因大麻引起的汽车撞车死亡率翻了一倍。

4. 支持方声称大麻合法化可以带来税收收入是没有根据的。首先,此法限制税收不能用于常规基金,也就是说不能用于教育、交通或社会福利之类,而只能用以诸如和大麻相关的研究项目。其次,因为大麻解禁引起的法律、公共安全、健康及毒瘾康复会消耗大量的资金。

5. 此法通过后,会改变加州社会和人口组成。依法在家种植大麻可收入一万美元一株,一人可种植六株大麻,像西雅图一样一些劳工将弃工归“田”,“麻农”从美国各地聚集加州,不法分子黑社会继而抢劫大麻种植户,社区变化,社会治安因此恶化。此法下放税收及具体执行权给市镇地方政府,在类似北加州这样自由化的城市,只会导致极不负责任的具体实施方案,北加治安堪忧。




上图可以看出,支持大麻合法化的资金雄厚,是反对方的五十倍!很多应声附和的人们其实是不知不觉被洗了脑了。 更多反对方的消息在这个网站可以找到:http://noon64.net/about/

希望大家把这个消息广传,特别是给家有未成年子女的人们,好帮助大家在十一月选举投票时分做出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