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作标题党,语不惊人死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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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作标题党,语不惊人死不休 


最近几天,几大媒体纷纷争相报道由一位John hopkins肿瘤外科医生撰写的文章巜医学错失是美国第三大死因》。 乍听标题,非常震惊。虽然医学错失时有发生,但高居第三位的死因?让人无法理解, 不敢置信。 


上网仔细阅读了这篇发表于英国医学专刊上的文章。 首先医学过失是怎么是定义的?医学过失是指无意的行为(忽略或者实施)或者某项行为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计划的措施没有有意识地完成或者为完成目标采取了错误的计划;偏离常规治疗(有可能对病患有不好的影响). 医学过失的定义是不是跟我们大家的认知有所不同? 


再谈文章本身。这不是一篇有关前瞻性,甚至回顿性研究的文章。作者是从对四篇文献数据分析后得出他们的结论的。他们取用了四篇发表于2000早期的文章,估算了因医学过失致死的比例。然后用这一比例乘以2013年的住院总次数,而得出在2013年,约有25万人死于医学过失。 


所引用的四项文献是怎样的呢?第一项研究来自于Health Grades II. 这是项比较大的回顿性研究,涵盖2000至2002享用medicare病人的近3千7百万住院次数。过失致死率约0.7%。可预防的过失率没有包括在这项研究中。第二项也是medicare病人。在838次住院总数中,可预防的过失致死率为0.6%。第三项调查发生在3所三级(相当国内甲级)医院。在795住院总次数中,可预防过失致死率为1.1%。最后一项是10所住于北卡州的医院,在共2341次住院次数中,可预访过失致死率为0.38%。 经过对这四项研究的分析,我们的肿瘤外科专家得出在全部人口中可预访医学过失致死率相当于0.71%。 到这里,既使你如我一样没有太多的统计学背景,也可以看出他们的结论有多荒唐。 


首先他们研究的病人分布有不可比性。两项研究是关于medicare病人,一项是关于三级医院的住院病人。这些病人一般年龄偏大,病情相对复杂,严重。 


第二,他们的样本太小。象上面提到的第二、三项研究只有小于1000次的住院次数。 


第三,他们引用的调查中,样本最大的一项(Health Grades11),可预防的过失率缺乏。 


第四,在所引用的4项研究中,只有北卡10所医院跟社会大众接近,其可预防过失致死率为0.38%。 己经不用多说了。欣慰的是今天在广播听到CDC也用样本太小等理由驳斥了对方。 


人无完人,岂能无错。医生,护士不是神,错误时有发生。现在医院,诊所都在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及时分析错误原因及改正。但让人伤心的是你的所有劳动却被轻轻划为第三大死因,实在让人无法沉默,更让人怀疑作者及各大媒体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