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选票,一张价值有多少?

USBBIC  10/10   10721  
3.0/2 




原著:Stephen L. Carter

译制:纽约/代伟   加州/教练员


本地的投票登记部门,准备把我从投票人的名单中“踢”出去: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信,解释说我所在的城镇已不再认为我居住在它的边界内。因此,如果不迅速作出答复,我的投票登记将会被取消。

     

极为有趣的巧合是,这个通知到达时,正好是我就一些“貌似有理”的原因建议人们不要去投票的专栏文章发布之后没几天。如此重大的一个决定现在降临到我头上(尽管是出于政府管理上的疏忽),看起来仍是一个探讨关于“有眉有眼”理由投票的有利时机。

     

在上星期的专栏文章里,我首先点出经济学家戈登•图洛克(Gardon Tullock)在他Famous Claim 里所言:投票是一项在时间上的拙劣投资。你花时间在上面,而事实上你的投票起不到任何决定性作用。其次,我还附上了我父亲对之的观点:候选人虽然在重要议题上是正确的,但仍不值得当选-因为他的选战内容中充满了激情式的呼吁和一大堆的对手清单。

 

那么,对这样不同的观点都有什么争论?


让我们从图洛克(还有其他许多经济学家)的辩护立场开始。“一个单一投票几乎不可能改变什么”,在一个全国性的选举中,会有成千上万的投票者,显然他的说法是对的。不管我的个体热情在表达上有多么强烈,还是无法相信我这一票能有什么决定性意义。

      

然而,这不意味着我的投票就是毫无价值的。2008年大选之前不久,经济学家Aaron Edlin,Andrew Gelman及Noah Kaplan等发表了一篇有价值的论文,他们争论的焦点是:投票或许是具有数理性(从花费-收益角度)的。


文章先大致估算投票可能会给选民带来的好处,然后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出来一张选票的合理价值。他们假定这个国家有三亿人口和一亿选民,进行“赢者通吃”(Winner-take-all)的选举。他们估算每五百万选民中有一个关键选票。 如果你所在的党获胜,将给予每位公民1000美元价值的利益。用这些数字,就可以算出你的选票预期值是:


300,000,000 x $1,000 x (1/5,000,000) = $60,000


就是说:一张选票60,000-六万美元!


与投票所花的时间来算,这真不是一个糟糕的预期值。


可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只有当选民可以有把握地估计赢家将提供三千亿以上的好处,这个数学计算模型才能成立。信守承诺的党派无可置疑, 但有的人可能就不那么肯定。

 

此外,每五百万中就有一个的关键选票的计算,也是颇为乐观(指高估)。Edlin随后在 2012 年发表的文章中,估算(基于Nate Silver 所做的一万个模拟选举)每六千万中才有一个的关键选票。 (对于四个摇摆州 ,:新墨西哥、 维吉尼亚、 新罕布什尔和科罗拉多的居民, — — 这个概率是更接近于每一千万中有一个。)


这篇2008年的文章认为,我们应该把投票作为一种慈善/捐赠行为,这是为我们民众们做的,而不是为我们自己。我认为作者的结论是正确的,但理论是错误的。的确, 最佳的选举应该被诠释为一种慈善/捐赠行为,而不是为我们所希望给予的有形的,可衡量的利益。投票,应是我们于民主进程本身信念的一种象征。


60年前,经济学家安东尼•唐斯(Anthony Downs)在他的《民主制经济学原理》(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 )中对此有这样的著写:投票本身的回报与正确投票的回报不是一样的-就是说,投一张选票的价值与谁赢是独立的问题。多年以来,观察家们对把投票拥有量作为主要象征性重点具有争议。


问题是,什么才是象征?

唐斯认为,投票本身是一种对民主制度的贡献:通过投票,会有赢或输,我们避免可能出现的“惨败”-这也是选举制度本身应该“磨碎”阻止的。这样或许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会报答那些参与者。在选举时期,那些“我投票了”的翻边儿贴纸透着骄傲的褶旧。这里充分证明着一个现实:一些研究表明,投票是有着荣誉上的受益。换句话说,我们很乐于能够告诉我们的朋友们和同事们:我投票了。


但为什么?让我们陈述一个自相矛盾的理由。投票,于其最佳方面,象征赢的欲望比输的愿望少。投票是一个我们通过它,把我们无比关爱的信念摆上民主制度圣坛,向另一方说明的一个历程。“我愿意把握我的这个机会,如同你”。投票展示尊重,既对我们的民众(包括我们反对的那些人),也对这个能够,经常可以为我们赞赏的政治家们“清理”办公室的选举制度。


当然,如果投票是一种牺牲行为,那么每个人就要不得不放弃一些东西。今天民主制度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担责党派通过条例,或法院裁定或政府法律,将尽可能多的重要问题“拿下桌面”-从而限制对手借此获得优势的趋势。


在一个合理的社会,一些问题不需要经由大多数人投票来解决,但这样的问题应该是少数。因为每次当我们通过政治竞选击败对手的理念时 ,其实也是为了讨好投票人而削弱了争论。总而言之,你为什么要把自己怀有的信念摆在政治祭坛上?而我将不会这么去做。

 

或者,把这个问题落到实处:我应该让镇政府取消我的选票登记吗?您认为呢?


     作者简介:Stephen L. Carter ,Bloomberg View 专栏作家,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He was a clerk to U.S. Supreme Court Justice Thurgood Marshall and for Judge Spottswood W. Robinson III of the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