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通过四号修宪案 加税已几成定局 被批贪得无厌
新华网 08/05 76714.7/3
加州众议院税收委员会最近投票通过众议院州宪第四号修宪案(ACA4)。参议院共和党领袖夏乐柏表示,ACA4将导致地方政府更容易摊派新的税收。(夏乐柏提供)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这句出自中国古代大师与哲学家孔子之口的圣人之言也许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却依然寓意可鉴。只要看看我们的州立法机构的所作所为就可以知道,这句话多么具有现实意义。尽管今年的税收意外增加了一百亿美元,州立法机构的民主党人士却仍在努力推动各种法案试图从你的钱包里拿走更多的钱。
以民主党众议员Philip Ting为首的州众议院税收委员会最近投票通过一项议案,将使增加你的赋税变得更为轻而易举。众议院州宪第四号修宪案(ACA4)将导致地方政府更容易摊派新的税收。
这不仅是对我们个人财富的明目张胆的掠夺,也是旨在消弱第13号法案(Proposition 13)的又一次努力。第十三号法案由加州选民于1978年通过,这项历史性的固定资产削减法案,为增加任何新的税收设定了三分之二选民必须通过的门坎。
这一门坎的要义在于,当对某一特定人群而不是所有大众征收某种税收的时候,必须得到不只是一般多数民众,而是更高要求的选民的同意。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大多数选民对少数纳税人征收额外的税收。这类保护措施经由1996年第218法案以及2010年第26号法案的通过,得到了更为有效的加强。
那些立意想从你的工资单中夺取更大份额的立法人员一直试图推翻第十三号法案的保护,而未能成功。但你不可掉以轻心,这些逐金之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加州商会清楚地看到,把选票门坎由目前的三分之二降至55%将带来何等危害。他们恰如其分地将这项法案称为“就业灭绝者”。他们担心,这一措施将导致地方政府针对某些“非主流纳税人群、工业、 产品及地产”的定向税收。
“目前所行的关于特别税收必须有三分之二选票通过的要求,提供了一个机制让选民仍可以投票增加税收,但同时也使少数纳税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商会指出。“企业界一直认为,如果必须征收某种税收的话,这种税收应该是暂时而且广泛的,由所有人共同承担,而不是仅由某个特定的业者,企业或者纳税人来承担,以减轻对被征税者造成的影响。”
另外,基于第四条州宪修正案所可能增加的税收只会降低消费减缓经济成长,导致税收减少,不利于公众服务项目。供求关系的法则决定,如果其它条件不变的话,商品的价格越高,购买此商品的人就越少。产品价格越高,人们购买此产品的数量也越少,原因在于,购买此产品的机会成本会增加。
研究也表明,在税收与对产品的需求之间,存在着逆向的关系。也就是说,对某项商品征税越高,消费者越会因为价格更贵而减少对此产品的需求,其结果是导致税收的减少。
最后,增税会对普通劳工家庭及弱势群体伤害最深,会造成他们需要为日常生活必需品支出收入中更大的份额,这与税收应该基于个人的付税能力这一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最后的问题是:在今年额外税务收入增加了一百亿美元的前提下,你认为立法机构应该向你索取更多的钱吗?谁更需要这笔钱?你家还是政府?
答案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