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良律師談科技公司如何從海外公司調動技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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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易律師事務所 祝良
由於宏觀政策的導向及其延伸效應,中國創新企業將如雨後春筍湧現並蓬勃發展,五至十年後中國將成為創新和知識產權大國,這基本上已成為不可阻擋的趨勢。伴隨著這個發展趨勢,中國的創新企業不可避免地要走出國門,到海外布局,占領海外市場、行業、技術領域裏的各個制高點。由於美國在科技、商業、藝術等大多數領域,仍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美國社會文化風氣,最開放、最寬容、最不排外,美國有最多的高質量就業機會和創業機會,中國新一代企業家到海外布局的首選國家毫無疑問是美國。
中國企業在美國設立了子公司後,為了向子公司註入管理和機制,通常需要從它的嫡系公司調動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關於跨國公司向美國公司轉移管理人才的程序和步驟,我已在L-1A簽證一文中做了詳細介紹。這裏只介紹如何調動技術人才。
首先假設中國的一家公司在美國任何一個州設立了一個公司。公司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合夥、合夥、商業信托等。中國公司與美國公司之間可以是“母子關系”,即中國公司擁有美國公司的51% 以上的股權;或者兩個公司同被另一家公司直接控股,或者其中至少有一家被間接控股,即兩者是“兄弟公司”或者“叔侄公司”,法律上稱為“關聯公司”。
其次假設美國公司打算從其母公司或關聯公司調動技術人才,那麽美國移民法上的相應制度是L-1B簽證。美國公司是 L-1B 申請的申請人,是雇主。將要從中國公司調到美國公司任職的人是受益人,是雇員。法律要求:L-1B申請遞交日之前的3年內,受益人在外國公司至少工作了一年,並且受益人擁有外國公司管理、產品、服務、工藝、流程或設備方面的專門知識。有類似專門知識的人,在美國是很難找到的。而受益人的專門知識正好是美國公司需要的。
如果美國公司已經有業務,已經有報稅記錄,那麼它申請L-1B,可能性、可行性就比較高。如果美國公司已經存在了一年以上,移民局會直接給可久至3年的L-1B身份。L-1B申請的支持性證據包括:美國公司的設立文件、營業執照、營業場所文件、銀行月報、工資稅報稅記錄、所得稅報稅記錄、房租電話水電賬單支付記錄以及關於美國公司需要受益人專門知識的說明;中國公司的營業執照、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稅記錄、員工發薪記錄、公司組織框圖等。
如果美國公司設立後還不足一年,它作為新公司也可以為專門人才申請L-1B。但是,對於新設公司,移民局開始只給1年的L-1B身份。受益人入境半年之後、1年到期之前可辦理L-1B延期,那時移民局可給多至3年的L-1B身份。通過新設的公司辦理L-1B,要遞交一個詳細的商業計劃書。L-1B申請延期,是否批準,移民局要看在過去的將近一年裏,公司是否基本上依照商業計劃書開展業務。此外,如果走新設公司的路子,往移民局遞交申請時,一定要有租約或地契,說明新設公司在美國已經有居所。受益人在美國持有L-1B工作身份,最多不超過5年。如果是新設公司的情況,首次L-1B工作時間1年,首次延期不超過3年,第二次延期兩年。
L-1B 申請的大致步驟是:美國公司先往移民局遞交L-1B申請,大約1-2個月以後,移民局會批準,或者要求補交一些材料。移民局批準之後,如果受益人在本國,受益人就到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L-1B工作簽證。受益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請L-2簽證。如果L-1B申請递交并获准時受益人在美國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那麼受益人的身份,將隨著L-1B之獲準而轉為L-1B身份。
美國公司為L-1B的持有人辦理移民,不能像L-1A經理簽證持有人那樣直接走EB1移民申請的路線,而是先要經過勞工部辦理勞工許可(PERM),獲準後遞交EB2或EB3移民申請,然後等待排期。EB2或EB3排到後,受益人及其家屬才能申請綠卡。
祝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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