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员工可享受的假期福利】
LEON JEW 祝良律师-1369 08/10 9439【加州员工可享受的假期福利】(祝良律师随笔№. 840)
在加州,因员工请假造成的劳工官司越来越多。有些雇主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被人家告了。我和大家分享下面的信息,一是为了提醒华裔雇主注意基本规则,不要踩了红线,二是为了让在政府、学区或大公司工作的华裔雇员了解假期福利方面的基本知识。
1、健康假
涉及员工请假的法律有几个。例如,联邦层面上有1993年颁行的家庭与医疗请假法(FMLA); 州层面上有1991年颁行、1993年修订的加州家庭权利法(CFRA)和2017年颁行的新父母产假法(NPLA)。FMLA 适用于本年或去年20星期里保持每个工作日有50名以上员工的雇主。CFRA适用于本年或去年20星期里每个工作日工资单上维持有50名以上员工(包括半工)的雇主。员工不足50人的雇主不需要遵守FMLA和CFRA。
但是,联邦、州、地方政府机构、学区、公立学校,以及私立小学和私立中学(12年级之前的教育),不论其雇员多少,均受制于FMLA和CFRA。注意:联邦、州政府机构享有一定程度的豁免,例如:员工因自己健康条件需要自我照顾而依FMLA请假,被拒绝后不能向作为雇主的联邦或州政府机构寻求赔偿。
FMLA的目的是平衡工作与家庭需要,促进家庭稳定及其经济保障,提升在维护家庭完整方面的国家利益(29 USC §2601)。其覆盖范围是员工本人需要治疗,家里有新生婴儿,家庭成员因病需要照顾,服役亲属因伤病需要照顾,或因家庭成员服役造成的紧急情况需要员工料理等。CFRA的目的是保障员工不会因为要照顾家庭而丢掉工作。NPLA则是为了保障新添了婴儿的员工有一定的假期照顾家人。
根据FMLA和CFRA,符合条件的雇主在12个月内给员工最多可达12星期的无薪假期,员工请假的理由必须是:(1)员工由于自己的健康状况不能履行其全部或部分工作职责;(2)照顾有严重健康状况的家人,包括配偶、儿女、父母,或者登记的同居伴侣(只适用CFRA);或者(3)与新生儿、收养儿童或寄养儿童保持密切关系。NPLA也允许员工为了与新生儿、收养儿童或寄养儿童保持密切关系,在一年内请假不超过12个星期。
FMLA还允许员工因家庭成员现役、预备役或已获通知即将服役,在一年内请假不超过12个星期。员工有相关理由请假时,雇主应书面通知该员工这次假是FMLA假或是CFRA假或者都是。如果FMLA和CFRA都适用,那么这两种假的记时同时开始。例如,如果雇主指定员工的这次假是FMLA和CFRA假,该用了CFRA 的12星期假后,就不能再要FMLA假。
在符合FMLA、CFRA、NPLA的假期内,雇主不能停止员工的医疗福利(如医疗保险)。假期结束后,员工有权要求回到假前的岗位或者近似的岗位。员工不能放弃,雇主也不能引诱员工放弃FMLA 和CFRA 保障的权利。例如,雇主允许员工请假12个星期,但条件是停止员工两个月的医疗保险,这种交换是违法的。
申请FMLA或CFRA假的员工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1)已为雇主累计工作(不一定要连续工作)了至少12个月;(2)在假期开始之日之前的12个月里已累计工作了至少1250小时;(3)员工的工作场所,是在半径75英里的区域内雇主有不少于50位员工的场所。
违反CFRA的责任上不封顶,包括精神赔偿和律师费。
2、孕假
孕假法(PDLL)允许由于怀孕、生产或相关健康原因而不能正常工作的员工休假不超过4个月。雇主可以把PDLL孕假指定为FMLA假。CFRA不包括与怀孕有关的请假。但怀孕生子的员工用完了PDLL/FMLA假期之后,仍可以凭亲密关系的理由要求不超过12星期的CFRA假。这样,怀孕生子的员工实际上可以申请多至7个月的假。如果员工已经因故使用了CFRA之12个星期假的一部分,那么她为了密切与新生儿的关系,只能用剩余的部分 。
3、照顾现役、退役军人假
按照FMLA,如果员工的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或其他近亲,是现役或近期退役军人,因严重疾病或伤残需要照顾,按照联邦法29 USC §2612(a)(3),可以申请每年不超过26个星期的假。
4、残疾人待遇
如果员工用完了FMLA/CFRA的假期之后,因残疾不能履行其职责,仍可以按照加联邦美国残疾人法(ADA)和加州的公平雇佣与住房法(FEHA),要求额外的假期。
关于雇主、员工需要遵守的FMLA/CFRA 程序、通知等事项,我将另文介绍。
【祝良律师简介】
美 国最高法院出庭律师、美国注册专利律师。加州、纽约州、哥伦比亚特区(DC)执业律师。法学博士、知识产权法硕士、哲学硕士、电子工程学士。专业 领域: 专利/商标、公司/合同、地产/信托、签证/移民、雇主维权等。办公室在南湾San Jose,中半岛Burlingame和三谷Pleasa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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