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要信托v. ABLE账户】(祝良律师随笔№ 941)
LEON JEW 祝良律师-1369 05/25 7232【特殊需要信托v. ABLE账户】(祝良律师随笔№ 941)
信托是一个规定财产所有人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把财产转给另一个人的文件。信托之设立可以出于任何目的,只要不违法、不违背公共政策,就是有效的(PC§15203)。把财产转入信托的人,叫委托人(Trustor,Settlor或Grantor)。转入信托的财产,叫信托财产。 代表信托,即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持有并管理信托财产的人,叫受托人(Trustee)。受托人必须严格执行信托里的规定。
所谓特殊需要信托,是指把信托财产用于福利接受者而不影响其福利资格的信托。所谓福利接受者,是指接受SSI,Med-Cal,CalFresh(食品券)等政府福利。这里,福利接受者是信托的受益人。受益人从信托收到的经济支持,不算是她或他的财产,因而不影响其领取福利的资格。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支配,受益人无权决定其分配。在这类信托里,受益人不可担当受托人。在我介绍特殊需要信托之前,先介绍ABLE账户。
ABLE账户,是基于照顾残疾人的联邦法(Achieving a Better Life Experience Act,简称ABLE Act)而设立的储蓄账户,其适用条件是:接受福利者的残疾发生在26岁之前,ABLE账户必须在残疾者名下。只要残疾或发病时间早于26岁,26岁以后仍可以设立ABLE账户。其意义是存入ABLE账户的钱,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算残疾人的财产,不会让残疾人丧失领取福利的资格。不论来源如何,每年存入ABLE账户的最高金额是联邦赠与税的免税额度,即$15,000(2018年)。超出这个数额,就会影响残疾人继续领取福利的资格。一人只能有一个ABLE账户。
ABLE账户的存款金额不能超出$100,000。只要在这个范围之内,账户里的钱就不计入SSI的财产限额(单身$2000;已婚$3000)。超出了$100,000,就会影响残疾人继续领取SSI的资格。在加州,只要ABLE账户的存款金额不超出$475,000,就不会影响残疾人领取Med-Cal,CalFresh的资格。
ABLE账户里的钱,只能作为福利的贴补,用于合乎税法(IRC§529A(e)(5))规定的与残疾相关的花销,例如:日常生活、教育、居住、交通、就业培训、生活辅助技术、护理、财务管理以及律师费等。在联邦层面上,贡献给ABLE账户的钱是税后的,不是免税的。但ABLE账户的全部所得,只要是用于税法规定的花销,就是免税的。少数几个州(不包括加州)已有关于贡献给ABLE账户的钱的抵税规定。
享受联邦Medicaid福利的人满55岁以后过世的,州政府须从其遗产里扣除政府为Medicaid受益人支付的某些开销,例如护理费、居住安排、住院和药费。各州自行规定是否扣除有关Medicaid的其他开销。在某些情况下,州政府可以从受益人死后的剩余信托财产里扣除Medicaid的开销。但若死者的配偶尚在,或者有残疾子女,或者有21岁以下的子女,那么州政府无权从死者的剩余信托财产里扣钱。加州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在残疾人过世后,从其ABLE账户的余款里扣钱。
有人问我如何在加州开ABLE账户。ABLE Act是2014年国会通过的联邦法。相应的加州立法是2015年10月通过的(AB449)。但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按照ABLE Act,ABLE账户须经州政府指定的项目或机构才能开设。加州行动迟缓,尚未建立ABLE项目。因此,在加州,你还不能开设ABLE账户。怎么办?你可以去已有ABLE项目的外州去设立,或者设立一个特殊需要信托。后者更好。
与ABLE账户比,特殊需要信托的优点包括:1、没有对残疾或发病时的年龄限制;2、投入信托的钱财没有上限;3、信托里的钱财由受托人管理;4、信托里的钱财不一定要局限于规定的用途; 5、如果信托的委托人不是受益人本人(即第三方信托),受益人去世后,加州政府(DHCS)无权从信托财产里扣除政府花在受益人Medi-Cal里的费用。
特殊需要信托有多种。在加州较常用的是:(d)(4)(A)信托、汇集信托和第三方信托。
前两者属于第一方信托,即残疾人本人既是委托人又是受益人的信托。(d)(4)(A)信托是专门给65岁以下残疾人的个人信托(42 USC1396p(d)(4)(A))。汇集信托则是把多位残疾人的钱财汇集在一起由非盈利机构管理的免税信托(42 USC1396p(d)(4)(C))。这两类信托里的钱财,可用于公共福利不包括的那部分特殊需要。加州政府可从信托的剩余财产里扣除政府花在残疾人Medi-Cal里的费用。
第三方信托的委托人不是残疾人本人。委托人投入信托里的钱财是用来贴补残疾人的特殊需要的,不会影响残疾人领受公共福利的资格。残疾人过世后,政府(DHCS)不可从信托财产里扣除政府花在残疾人Medi-Cal里的费用。
【祝良律师简介】
美 国最高法院出庭律师、美国注册专利律师。加州、纽约州、哥伦比亚特区(DC)执业律师。法学博士、知识产权法硕士、哲学硕士、电子工程学士。专业 领域: 专利/商标、公司/合同、地产/信托、签证/移民、雇主维权等。办公室在南湾San Jose,东湾Fremont, 中半岛Burlingame和三谷Pleasa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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