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通行证正式上路 - 留美新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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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通行证正式上路 - 留美新选择 】(D|L|G 移民快訊 №. 1022)
作者:Tyson Lin
创业者通行证(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Parole)的申请已于日前正式上路。这项规定旨在吸引外国投资者。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及其家属最多可在美国居留五年(包括首次申请的30个月许可,以及延期的另外30个月许可)。而申请者配偶也可申请工卡,在美国为任何公司工作。
Q. 初次申请有什么条件?
1. 对于新设公司(Start-up Entity)的要求:
(a) 同一家初创企业最多可以为三位外籍创业者申请通行证;
(b) 初创企业是指在递交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成立的企业;
(c) 该初创企业必须从成立时就合法经营,并具有增长快速和创造就业的巨大潜力。
2. 对于申请人的要求:
(a) 申请人必须至少拥有该新设公司10%的所有权;
(b) 申请人必须在该初创企业的经营上具有核心作用(也就是凭着申请人的技能,可以直接的帮助该公司的运作)。申请人不能只是单纯的投资者;获得创业签证的企业家将会获得其初创公司的工作权限。
(c) 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必须保持在联邦贫困标准的400%以上。举例来说,一般三口之家的贫困线标准为20,000美金左右,则申请人的家庭收入需为81,000美金。
3. 对初创企业的投资额和投资者的要求(下列三条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a) 获得来自符合资格的美国投资者至少25万美元的投资资金:
这里所谓“符合资格”的美国投资者, 是创业者通行证最重要和最难满足的条件。该美国投资者需有成功投资初创企业的记录(例如风险投资公司、天使投资人以及创业加速者)
投资者必须在过去五年中做过相似的投资,投资金额至少在600,000美金,且至少其中两个获得投资的初创公司已至少创造了500,000美金的利润和拥有每年平均20%的增长或者至少提供了5个全职岗位)。
该投资资金不能来自创业者自己、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或者和这些人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公司。
(b) 获得美国各级政府机构至少10万美元的奖励者。
(c) 虽然申请人只能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部分要求,但能证明自己的初创企业有发展快速和创造就业的巨大潜力。
Q. 延期有什么要求(30个月)?
1. 同一间初创公司
2.申请人依然拥有初创企业5%以上的所有权,以及依然在该初创企业的经营上具有核心作用(即能够凭借自身技能帮助初创企业运作)
3.初创企业仍然具有快速增长、创造就业的巨大潜力 (即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 在首次使用创业者通行证的30个月里,获得来自符合资格的美国投资者至少50万美元的投资资金。该美国投资者需有成功投资初创公司的记录(例如风险投资公司、天使投资人以及创业加速器)(此投资金额不包含首次投资的25万美元);
(b) 在首次使用创业者通行证的30个月里,定期获得来自美国各级政府出于经济发展、创造就业为目的的奖励或奖金;或者是同时符合(a)和 (b)的要求;
(c) 在首次使用创业通行证的30个月里,初创企业年收入至少50万美元以及平均年收入增长20%以上;
(d) 在首次使用创业通行证的30个月里,初创企业至少创造5个全职工作岗位;或者
(e) 虽然申请人只能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部分要求,但能证明自己的初创企业有发展快速和创造就业的巨大潜力。
Q. 将来如何取得绿卡?
创业者通行证本身并没有提供申请人获得绿卡的管道,因此在5年期限届满时,申请人必须离开美国。然而,申请人若是能成功经营并且壮大自己的公司,非常有机会达到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或者EB1C跨国公司经理的门槛而申请移民。
此外,创业者通行证本身不是一种签证(visa), 因此申请人将来若在美国转换身份,需要出境并到美国大使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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