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圣经一年一遍 1月24日 出埃及记19~21章经文及注释
JL-100333 01/23 1099119:1-9 神希望立约:以出埃及事件为根据,神希望在西乃山与以色列百姓立约。立约方式与当时文化背景下的普通百姓所熟悉的众多的签约形式中的宗主权的签约形式有点类似。另一方面,立约的四要素是签约当事人,条件,约定、还有警告。本文是以顺从和信赖为条件,应许祝福和救恩的神和以色列人之间的第一个正式的约。
19:1 19:1-民10:10?与神立约:B.C.1446年1月(亚笔月)15日出埃及的以色列百姓,在2个月后的3月(西弯月)15日终于到达了神从荆棘里火焰中间向摩西预言的(3:12)西乃山。在这里他们停留11个月零5天(民10:11),得到了耶和华神的律法,并与神立约(19:5;申4:13;5:2),并且正式成为了神的选民。藉着律法(申29:9;31:24),耶和华真正地成为了他们的神,他们也真正成为了耶和华神的百姓(6:7;20:2;申4:20),而且以色列民族在神的统治之下,具备了成为一个国家的三大要素(主权,领土,百姓),开始建立堂堂的神政国家。这不仅在以色列民族的事工当中,而且在全人类的救赎史中也成为了一个伟大的转折点。因为:①西乃山之约是血的誓约(24:8;亚9:11),这是坚固将来的弥赛亚国度的约 ;②而且是以色列百姓作为无数信徒的共同体,即作为教会的代表与神立下的救赎之约。
19:2 来到西乃山的旷野……安营:这地方符合两个条件。①适合200多万人居住一年多时间;②各个角度都可以看到山顶(20:18)。所以可能是今天的西乃山东南方向将近5km的示巴耶(Sebayeh)平原。
19:4 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用文学性手法表现,以爱的翅膀保护并引导自己百姓的神的大恩和权能(申32:11;太23:37)。
19:5 遵守我的约:圣经中出现的“约”的神学意义是,神特别为那些凭信心相信的人而设定的(利26:9),是神和人类之间的约。所以不能把圣经中的“约”理解成当时在近东地区所流行的签约,即两个人或两个群体相互协商之后形成的约定。应该注意的是,即使采用了人类的立约形式,但这个约不是人与人之间的,而是神与人类之间的约。即约的主导权始终在神的手上,人类只不过是受惠者而已。因此,新、旧约圣经中出现“约”是神命令的(书7:11),神所立的(利26:9;申5:2),是神所赐的(徒7:8)约。圣经中约的特点是,尽管人类犯罪违背了这约,但神至始至终实现这约。因为约的终极的内容和目的是有关人类的救恩。如此把圣经中出现的约定与救赎史的性质联系起来,在改革宗神学里这种神学思想称作“约的神学”(Covenant Theology)。
19:6 作祭司的国度:七十士译本中把它翻译成“如王一般的祭司职分”。这意味着,如果以色列人遵守神的律法,那么他们将是神的选民(4:22),他们将成为神和列邦之间的中保祭司,同时将会拥有治理这些人的王权。但是,由于以色列人的不顺从丢失了这种特权(罗11:20),今天这种特权属于那些属灵的以色列人,即所有的信徒(彼前2:9)。
19:10-15 在立约之前要求“圣洁”要领受神的律法,有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以色列百姓一定要“圣洁”。神要求外表上即肉体上圣洁的原因是:①为了教训他们,罪恶满盈的人类若不圣洁绝不可能与神有交通(林后6:14-18) ;②同时要通过外表的圣洁来达到内心的圣洁(来10:22;雅4:8)。这种圣洁思想便是利未记的主题,这象征基督,而且通过基督最终被成就。
19:10 洗衣服:旧约时代的这种行为(利11:25;15:5)是意味着内心圣洁的一种仪式。它象征着日后只有用羔羊的鲜血洗去心中的污秽之后(启7:14),才有资格与神交通。
19:11-12 制定圣洁期间和不可侵犯的规定体现了,神的圣洁和人类的腐败。如此在旧约时代所强调的神和人类之间这种距离,只有耶稣基督用牺牲才能弥补(来8:6,7;10:10,19)。
19:13 不可用手摸他:旧约时代人们把触摸尸体的人视不洁净的人(民19:11)。这是圣经独特的思想,因为认为死亡是罪的结果(罗6:23)。用箭射透:?“被弓箭射死”的意思。
19:15 不可亲近女人:这是在古代近东地区非常普遍的一种习俗(撒上21:4-6),即面临神圣的仪式,使百姓节制。保罗也曾经劝勉,为了特殊的虔诚的生活,有时需要一段时间的分房(林前7:5)。
19:16-25 神的显现:在天地震动的庄严的光景中,神显现自己并对摩西讲话的原因是:①让他们明白将要传达的律法的重要性;②为使他们认可摩西的权威,使其相信摩西。
19:16 雷轰,闪电和密云:象征性地体现神的降临和荣耀、威严的超自然现象。在圣经中时常表现人类的懦弱,表现神的伟大(诗77:18;97:4)。角声甚大:为了提前宣布神将将临在在人类历史中,神让天使们大声吹角。同时又是一种预告性的行为,即此刻将揭示隐藏的旨意。当基督再临时,伴着天上的角声,他将以审判主的身份降临(太24:31;林前15:52;帖前4:16)。
19:18 非常生动地描写了神的显现。象征神的降临和威严的,超自然的云和烟(诗97:2;赛4:5)布满西乃山,神的荣光如一团强烈的火焰(申4:11)充满在整座山上。
19:21 嘱咐:?“好好地劝告他们”的意思。
19:22 祭司:这时还没有规范祭司制度的律法,所以这些人可能是当时履行祭司作用的,百姓们的宗教领袖。
19:24 忽然出来击杀他们:圣洁的耶和华,由于人类的不义和罪恶,根据其公义表现心中的震怒(利10:1,2;撒下6:6,7)。
20:1-2 十诫的起源:本节表示,十诫 (Decalogue)的起源是神。这一切的话指(2-17节)中的“十条诫命”(申4:13;10:4)。在申命记5:6-21节重复。
20:2 颁布诫命之前,神通过启示宣布自己是以色列的救赎者耶和华。这是为了让以色列百姓明白为什么是要遵守神的诫命。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神不是以创造主的权威,而是以救赎主的慈爱来启示自己。
20:3-17 十诫(申5:7-21)。
20:3 在第一诫,神宣布了神的唯一性。这条诫命排斥了所谓的多神论和泛神论思想。只信奉耶和华神的诫命在所有律法之先的原因是,在人的生活中正确的神观是最重要的,而且其也将成为所有行为的标准。除了我以外:直译是“在我面前”或“跟我对立”的意思。别的神:这不是在承认除耶和华神之外的其他神的存在,而是体现了人类的内心中有追求“虚构的神”的罪的属性<王上14:23,偶像论>。
20:4-6 命令禁止拜偶像:第二条诫命是禁止拜偶像。堕落之后腐败的人类不满足于无形的耶和华神,把那些有形的东西视为求福的对象。人类以这种自私和错误的宗教心里捏造出来的便是偶像。在第二条诫命中严厉禁止这种行为。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这是指被禁止的形像包括神创造的所有的被造物,即世上的万物。 不可跪拜……也不可事奉它 :第二条诫命没有禁止作为艺术或使用为目的的像,而是禁止那些以宗教性的敬拜和求福为目的的偶像。忌邪的神:(申6:15)忌邪的神。 恨我的……爱我守我诫命的:体现了遵守诫命与否在于对神的爱或恨。因为爱产生顺从,恨产生悖逆。同时本节说明,遵守诫命的真正目的在于对“神的爱”。 直至三四代……直到千代:不能照字面意思理解这段句子,应该理解为用修辞性的手法描写了神的恩典胜过神的震怒。而且本节并不是说祖先的罪和善行的代价,必定会传给后代(结18:1-4,20),而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其后代的意思。
20:7 第三条诫命要求要敬畏耶和华的圣名。神用自己不同的名字,向人类启示了自己的品性和属性。因此神的名字直接象征着神的存在和荣耀,所以人们应该适当地把其名利用在真诚的祷告和赞美之中,把荣耀归于他。不以他为无罪:?“不可避免刑罚”的意思。
20:8-11 命令守安息日:这条诫命具有两种根据。①第一个根据是神的创造事工的完工(创2:1-3);②第二个根据是神的救赎事工的完成(申5:15)。由于这种双重根据,旧约时代的安息日到了新约时代就成为了主日。但其精神在新,旧约都是一致的。即把一日分别出来献给神,象征所有的生活是属于神的,这是一种谦卑的信仰行为<31:12-17,守安息日的属灵意义;路6:5;安息日与耶稣的关系>。
20:12 当孝敬父母:第五条诫命是对人关系中首要的“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即命令孝敬父母。本节中的“父母”可以理解为“神的代理人”(利19:3)。因为通过父母形成了我们的肉体,从而领受了神的灵。另一方面,这里所谓的“父母”不只是指血缘关系上的父母,还可以理解为帮助属灵增长的老师和前辈们(王下2:12)。
20:13 不可杀人:第六条诫命要求保护生命的尊严。因为:①人类是照神的形象被创造的(创9:6);②生命是神创造的,并且血中有生命(利17:11),血又是属耶和华的。因此杀人行为不仅是破坏神的形象,同时又是向神的主权挑战的行为。到了新约时代,基督不仅禁止了杀人,连可以产生杀人的意念都禁止了(太5:21,22),从而把此律法提升了一层。
20:14 不可奸淫:第七条诫命要求男女之间应该遵守纯洁的性伦理。神按照创造秩序把丈夫和妻子视为“一体”(创2:24),并且以此象征将来的“教会和基督的联合”(弗5:31,32)。所以破坏这种神圣的奸淫行为是对神重大的犯罪的行为,又是侮辱神的行为。律法中有关奸淫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的男人和女人(利20:10)。基督把人心中的奸淫意念,同样视为犯罪行为(太5:27-32)。
20:15 不可偷盗:第八条诫命是有关对邻舍财产的保护命令,同时又是认可财产的私有权的诫命。这条诫命可以从两个方面解释:①偷盗的概念不只是局限于“偷”别人的财产,也包括用欺骗等不正当的方法不劳而获的所有行为;②偷盗的对象不仅局限于“财产”,包括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
20:16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把禁止伪证(第九条诫命)也纳入十诫里的原因是,神是真理,所以希望他的被造物也能按照真正的正义而活。圣经中明确指出,虚伪是从魔鬼而来的(约8:44)。而且圣经中还记录了由于假证让无辜的人死去的情况(王上21:13)。所以摩西的律法规定,若有人判为作假证,那些人将替被告受罚(申19:15-21)。
20:17 第十条诫命是有关贪欲的教训。圣经视贪恋为罪的根源(雅1:15),而且视为与拜偶像是同等的罪(西3:5)。尤其这条诫命超越具体的行为,连人类的想法也都作为限制的对象,所以若没有“监察人内心的那位存在,”很难做到这一点。同时体现了摩西的律法具有超越其他古代法典的神性起源。
20:18-21 中介人摩西:记录了在至尊神的威严面前恐惧的百姓和摩西作为中保的作用(申5:22-33)。在这里摩西象征着将代赎万民之罪的永恒的中保耶稣基督。
20:22-33 各种律例:神赐十诫之后,随即宣布了70多条有关律例。所以本文相当于十诫的注解。如果十诫相当于今天的宪法的话,这里的律例则相当于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一系列法规。这些律例记录在本子上被称为“立约书”(24:7)。而且被视为最神圣的书。
20:22-26 敬拜神的方法:在立约书里第一个出现的这条律例,从两个方面介绍了敬拜神的方法:①禁止制造神像(23节);②有关祭坛的律例(24-26节)。
20:23 神是在无限的荣耀中永存的神圣的至尊者,所以不能局限于人类用头脑想出来的一切形象。这种行为反而是侮辱神之荣耀的行为。从而,当我们事奉神的时候应当以神圣的心情进行礼拜(约4:24)。为自己:?“为了满足你们自己的利己心理”的意思。
20:24-25 土坛……石坛,不可用凿成的石头:在筑坛的过程中,神绝对禁止了人为因素。即要求用神创造的自然的土和石头筑坛,是为了:①教育人们真正的祭祀不能像外邦人的祭祀,不能用人为的方法,而是要用神启示的方法;②若只注重外在的美丽,那么很有可能丧失礼拜的真正精神。
20:26 下体:?“脱光,裸体”,在旧约时代的宗教仪式中,下体被视为不洁净的。这是堕落的结果(创3:7)。本节中的规定可能是由于祭司穿着普通希伯来人穿的衣服。但是在完善了会幕制度之后,祭司穿上上楼梯的时候不露下体的特制的祭司服<28:1-43,以色列祭司的服装>。
21:1-33 民法:本文是“立约书”中(20:22-23:33)有关民法和社会关系法的内容,虽然不都是摩西所领受的律法,但这是包括道德法的最基本的法律,而且可以说是整个律法的概括。从而,这个“立约书”(24:7)将成为日后所有律法的基础。这段立约书的文体特征是“若……可以……”式的。其内容特点是:①具有神性起源和权威;②强调了人类的尊严追求万民平等的思想。
21:1 典章:希伯来语是“判断”(judgement)的意思。在法庭判断是非或真假的时候以此为标准。圣经中这种律例的根本精神是公义和慈悲。
21:2-11 有关希伯来人奴仆的律例:当希伯来人:①由于贫穷和债务自愿或被父母卖掉的时候;②无力偿还偷盗之物的时候,成为了同族人的奴仆。但是,他们的身份不是永久性的奴仆,6年后就满期,此后不用任何报酬就可以成为自由人。其中如果有禧年,可以更提前获得自由(利25:40)。古代任何一个法律中再也找不到这样宽待奴仆的法规。这是由于希伯来民族曾经长时间成为了埃及人的奴隶,由于神的恩典使他们从束缚中获得了自由(申15:15)。在新约时代,基督利用免债(太18:21-35)的比喻教训人们这种慈悲和宽容精神。
21:2-6 有关希伯来男仆的律法:本文是有关被卖为奴仆的人服事6年之后,到了第7年所面临的情况而设定的法律。
21:7-11 有关希伯来女仆的律法:被卖为奴仆的希伯来女人,大都成为主人的妾。所以女仆与男仆不同,她们无限期地属于主人,并且有权接受他的保护。
21:7 若卖女儿:由于古代家长制度下,父亲的权力是绝对的,所以由于贫穷和债务有的子女不可避免地被父亲卖为奴仆,而且社会上也允许这种行为。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与本节不同,有些地方规定女仆也要像男仆一样到了第7年就要释放她们(申15:12)。这可能是主人没有纳这些人为妾的时候,服事6年之后这些女人就能获得自由。
21:8 若不喜欢她:即“不选她作夫人或妾的时候”的意思。 没有权柄卖给外邦人:如果女仆或女仆的家人没有能力赎身,主人只能把她卖给希伯来人,而不能卖给外邦人。
21:10 和主人结了婚的女仆,有权力一辈子享受作为妾的特权。即使主人纳其他人为妾或与不是女仆的女人正式结婚,她们仍有权力得到衣食住的保障和同居的保障。
21:11 这三样:对纳为妾的女仆,主人作为丈夫有义务负责她们的衣、食、住。
21:12-17 相当于死刑的四种罪行:这与第五条,第六条诫命有着密切的联系。其四种罪刑是:①谋杀罪;②殴打父母的罪;③拐卖罪;④咒骂父母的罪。死刑制度的圣经根据是“因为人类是照神的形象造的”(创9:6)。所以杀人不仅相当于破坏神的形象,而且是掠夺属神的“性命”(血),所以难免一死。
21:13 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为从报复者手中保护误杀者而设立的避难所。初期有耶和华坛的地方成为了避难所,但是后来形成了正式的逃城制度<书20:1-9,逃城制度的社会意义>。这是给那些误杀的人提供一个待审判的机会,从而避免另一起流血事件。
21:14 任意:“冒昧又高傲”的意思。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只要是设计谋害性命的人无论在什么场所,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难免死的意思。
21:16 拐卖人口……必要把他治死:相当于“拐卖”的希伯来语是“趁机偷盗”的意思。相当于现在的拐卖罪。这是偷取了别人性命的人,就要用自己的性命来偿还的原理。
21:17 咒骂父母的:相当于“咒骂”的希伯来语是“轻蔑”、“辱骂,妨碍”的意思。这与“孝敬”的希伯来语“重视”、“使荣耀”之意是相反的概念。这与对神使用不敬虔的话语一样(利24:16)。这件事充分体现了圣经尊重父母的权威。
21:18-27 有关伤害罪的处罚和有关赔偿的法规。
21:18-19 希伯来人为了正确履行此规定,先把伤害者送入监狱,让第三者来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如果受害者恢复过来,那么伤害者只需付医药费和期间的所有损失,便可出狱。但是受害者如果死亡的话,就相当于杀人罪(12节)了。
21:20-21 立时死在他的手下……若过一两天才死:这项制度是根据主人对奴仆的伤害意图来判决的法规。此规定不仅保护了仆人的人身安全,而且保障了主人的财产权。
21:22-25 对孕妇的保护法:这是对那些伤害孕妇,使其坠胎的人执行的法律。即:①若孕妇没有受其他的伤害,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根据审判官的调解来支付赔偿金;②但是孕妇若有受其他伤害,就会对其进行相当的报复。其本意是为了防止比这更厉害的恶性循环<申19:21,同害报复>。这种思想到了新约时代,被基督“饶恕和爱的法”成就并升华了(太5:38-48)。
21:26-27 从主人的暴行中,保障仆人权力的律法。即若主人使奴仆失去身体中任何一个部位,以此为代价要释放他。这种“同害报复法”适用于以色列自由人,不适用于仆人。 眼……牙:这是指身体中的各个部位。
21:28-32 有关伤害肉体的赔偿法:这是当牛撞死人的时候适用的律法。这时候人必须用石头打死这头牛。其原因是:①使牛同样承受人在死的时候所受的痛苦;②以此来教训人们,人的生命远远超过游牧民眼中视为重要财产的牛(太16:26)。另一方面对撞死人的牛的所有人进行的处理是:①如果是意外事件:牛可以打死,但主人免于处罚;②如果是由于主人的怠慢而发生的情况:主人连同牛都要处死刑。但是,主人可以用赎罪金来代替死刑。由于这是有关人的生命的代赎金,所以可能需要巨大的赎金。
21:28 牛:由于它容易触人,所以以此为例子。却不可吃它的肉:因为这条牛被视为由于罪而受咒诅的动物。犹太拉比连把祭牲的肉卖给外邦人的行为都禁止。
21:30 赎命的价银:这句话的希伯来语是“覆盖罪刑”的意思。即指身价。
21:31 当时希伯来人把赎罪金制度,按人的年龄和性别,及其身份来区分(利27:2-8)。
21:32 银子三十舍客勒:耶稣基督为了救赎罪人,以银子三十舍客勒的身价被卖(太26:15)。银子一舍客勒大约11.4g。
21:33-36 赔偿的意义:这里提示的律法项目,即根据牛掉在井里致死的情况(33,34节)和由于牛之间的争斗而使另一头被触死的情况(35,36节),神要教训我们:①要对邻舍负责,应该注意不要使自己的怠慢而直接或间接地发生事故;②若发生了事故,就要承认并且要按价赔偿;③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事,也要按照神的正义之法而行。
21:33 有关经济侵犯的赔偿法:本文是有关财产权的一系列规定。以上是有关人命的一系列规定,下面则是有关财产损失的内容及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