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读经旧约经文注释-但以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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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0 本章记载了尼布甲尼撒王所造的金像,以及但以理的三位朋友坚定的信仰节操。本章指出了圣徒为要持守信仰而遭受的苦难,和神要赐给胜过苦难之圣徒的赏赐<启22:12,信徒的赏赐>。本章藉着但以理的三位朋友,即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实例,刻画了何谓真正的敬虔,并警告圣徒不可拜偶像和背道。并且,本章通过但以理和三位朋友的生活,明确地教导我们,这世上并没有绝对的成功和胜利,真正的满足和成就。在第二章,他们得到了王的赏识而享受了高官厚禄,那时幸福和荣华似乎将会伴其一生。但是,苦难却突如其来地袭向了他们,甚至要为此殉道。

3:1-7 王造了一个巨大的金像,命令巴比伦的所有官员,都向此金像下拜。这体现了世上统治者本性上的骄傲,他虽然曾经闻听但以理的解梦,赞美称颂了神( 2:46-49),却仍然造了金像,命令百姓都要敬拜偶像。这是为了:①记念王的征服和势力的膨胀;②像罗马帝国的皇帝一样,神化自己而受到全体国民的崇拜。内中隐含着骄傲与自大,以及想要超越神的动机。

3:1 造了一个金像:据推测,王造金像可能是在尼布甲尼撒18年,即耶路撒冷沦陷不久之后。他为了祝贺自己的胜利,高举自己的名而造了金像,但更直接的原因可能是但以理所说的金头象征巴比伦王的解释。他骄傲地相信被比喻为金头的巴比伦王国将存到永远。

3:2 巴比伦所有官员都参加了金像的开光之礼。这极其鲜明地指出了尼布甲尼撒王的绝对力量权势及巴比伦帝国所具有的偶像崇拜性质。总督: 是指省长,他们是各省的首要领袖。钦差:指各省的元帅。巡抚:指与钦差相对比的民间行政官员。臬司:指监督,他决定重要的裁判。藩司:是指管理公共财产的人。谋士:指法律专家,他们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含有“头目”之意,意指施行裁判的人。

3:3 站在……像前:指他们不仅参加了金像的开光之礼,而且做好了俯伏敬拜它的准备。

3:4 各国、各族的人:暗示其它很多民族参加了尼布甲尼撒王所造金像的开光之礼。这显示了巴比伦作为世界性帝国的威容,也暗示了偶像崇拜将要带给他们的毁灭性影响。

3:5 各样乐器的声音:?“乐器的声音”不仅告诉会众正确的礼拜时间,而且也为开光之礼助兴。在古代的宗教仪式中,乐器的演奏占有重要位置。尤其宗教性的奉献礼,必须演奏乐器( 尼12:27;诗30:1)。举行拜偶像的仪式时,多半会演奏使人迷狂的音乐,这种音乐具有麻痹人健康的思考方式,而使人进入感官兴奋状态。

3:6 论到了不肯俯伏拜金像的人所要受到的惩罚。窑:意指“熔炉”,是用于烧砖或冶炼金属的。烧死罪人是常见于古代近东地区的刑罚<申25:1-3,圣经中的刑罚种类>,表明了人极度的残忍( 创38:24;利21:9;耶29:22)。

3:7 敬拜尼布甲尼撒所造的金像,不仅是宗教性的偶像崇拜,也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要求所有官员拜金像,是为了记念巴比伦的胜利,显示自己施行统治的优越性,也是为了强迫附属国的统治者忠于自己。因此,拒绝向金像下拜,等于是叛逆巴比伦帝国,同时也是正面挑战征服者尼布甲尼撒的统治和权威。

3:8-12 在本文中,迦勒底人向尼布甲尼撒控告但以理的三位朋友,即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没有俯伏敬拜金像。他们嫉妒犹大俘虏竟然身居要位而想要除掉他们。其控告的目的是:①激怒王;②离间王和三位朋友的关系,使王惩罚他们。这形象地表现出了撒但对圣徒的诡计。因此,圣徒当以刚强的信仰( 弗6:10-17)敌挡撒但的诡计。

3:12 迦勒底人之所以特意提到但以理三位朋友的地位之高,是因为为了暗示三位朋友的行为将会成为典范,给许多百姓千百万不好的影响,同时也是为了强调三位朋友对王的忘恩负义。但以理之所以没有被控告,可能是他因公务缠身或因病在身没有参加开光之礼,或是因他得到王莫大的信任,而没有人胆敢控告他。

3:13-18 本文描述了王审问但以理的三位朋友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事件以及三位朋友坚定的信仰节操。王对但以理的三位朋友使用了怀柔和威胁的两种手段。可以说王这么做是因他识破了控告者心中的妒嫉,而想要拯救特别受王恩宠的犹太人。

3:13-14 尼布甲尼撒听到迦勒底人的控告就非常生气,但并没有失去理智。因为王并没有根据人们的控告而决定一切,而是宽容地再次给他们一次机会。

3:15 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手呢:尼布甲尼撒王为了强调自己的权势和处罚的确实性,追述任何神都无法救他们脱离自己的手。王神化了自己,将耶和华神与外邦神视为同等,归根结底是亵渎了耶和华神( 出32:32;赛37:10)。

3:16-18 本文刻画了但以理的三位朋友佩得尊敬的果断态度,他们没有向尼布甲尼撒的怀柔和威胁屈服,反而至死不渝地持守了对神的信仰。通过但以理的三位朋友,我们可以学习到正确的神观,以及对真理的明确态度和决志,对耶和华神的全然信赖,以及对永生和未来的坚固信仰。

3:16 面对尼布甲尼撒的威胁,三位朋友明确地表明,他们的立志完全不同于王的立志,并且因王无法真正理解他们的立志,也就无须辩护自己的行动。只有确信神的公义作为和护理时,才能采取此番态度。这昭然若揭地表明了他们所能做到的仅仅是对神旨意的信心和谦卑的顺服。

3:17-18 三个犹太人的信仰告白:与其拜偶像以维持性命,不如选择死亡。此番告白出自全人的决志,亦即无论在怎样的光景中都不能丢弃神和信仰良心,体现出了信心的真谛<约21:19,现代圣徒和殉道>。他们所信赖的并不是尼布甲尼撒王,乃是神,从而认识到了自己真正的存在价值和全能者的慈爱( 6:22;9:15-19)。

3:19-27 本文通过但以理的三位朋友被扔进火窑的事件( 19-23节)和神对他们的保守( 24-27节),向外邦人见证了耶和华神的能力和存在。

3:19 变了脸色:王本想搭救但以理的三位朋友的性命,但是他的好意却被断然拒绝,王就极度愤怒。因此,王就命令人将火窑烧热,比寻常更加热7倍,并将他们扔进火窑。并非指字面上的7倍,乃是象征尽其所能烧热火窑,表现出王的极度气愤( 利26:18-24;申28:7;太18:21)。

3:20 军中的几个壮士:王之所以选择护卫队中保护自己安全的几个壮士,是为了毫无闪失地执行对三个犹太人的处罚。王的此番作为表明了他的愤怒,却更加昭然若揭地彰显了神的能力和荣耀。由此可知,撒但越是猖狂,黑暗越是幽深,神的恩典越是充满,圣徒的信仰见证亦会越耀眼。

3:21-22 为了把但以理的三位朋友扔进火窑而抬但以理三位朋友的人,均被火焰烧死了。这强调了火窑之热,也清楚地表明了试图杀害义人之徒反而会中自己的计而自食其果( 6:24;斯7:10)、但以理的三位朋友的信仰胜利,以及在死人之地保守圣徒生命的神之伟大。

3:24-25 惊奇:王所惊奇的是:①除了但以理的三位朋友之外,火窑中还有一个人;②他们不仅没有被火烧伤,反而在火中游行;③其中一人的相貌好像神子。

3:25 好像神子:有些人认为是指耶稣基督,但更自然的解释是神的使者,即天使。

3:26 至高神:尼布甲尼撒称保护但以理的三位朋友的神为至高神,即位于众神之上的最高神,而没有称他为独一的神,这体现了巴比伦本土的神观。表明了尼布甲尼撒的此番告白并非出自真正的信仰,乃是在为神的能力和力量喝彩,因他行了世上的众神所不能行的事情。

3:27 那些总督看这三个人:王和众官员之所以察看从火窑中出来的三个犹太人,是为了:①确定这事是神迹;②向控告者见证耶和华神的伟大和耶和华信仰的真实性,从而堵住他们的口。最外层的衣服也“没有火燎的气味”,强调了神对但以理的三位朋友的绝对保护和神行异能的完全性。

3:28-30 本文是本章的结论,记载了尼布甲尼撒对拯救但以理的三位朋友之神的赞美,突出地刻画了神对外邦偶像的胜利,以及三个犹太人对不义控告者的胜利。尼布甲尼撒看到神保护火窑中的他们,便大大受感动,改变了昔日对犹太人之神的肤浅认识,转而称颂神。同时,他公开宣告神拯救其仆人的事实,还下召书命令若有国人不敬畏犹太人的神,就要处以死刑。

3:28 描述了但以理三位朋友的几个信仰特点:①他们绝对信靠神;②他们拥有真正的勇气,从而能够拒绝要拜偶像的王命而宁愿选择死亡;③一片丹心单单要事奉耶和华神。尼布甲尼撒虽然赞美了神,但心中并没有对独一神的确信。

3:29 降旨:三个犹太人信实的信仰,不仅荣耀了神,而且也得以保全了自己的生命。由此可知,向神存有活泼信心的人,虽然会遭遇一时的苦难和损害,却终必获胜而得尝真正的喜乐<伯2:7,关于苦难>。

3:30 意指王不仅更加宠信他们,也提升了他们的地位。本章如实地描绘了敬拜神的百姓在这世界上所遭遇之真实的威胁,及世界的要求与对神的义务之间的矛盾,以及对这些问题的信仰性决志,从而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教训。

4:1-37 本章是尼布甲尼撒晓喻给巴比伦帝国所有百姓的诏书,正如但以理对梦的解释,王因颠狂而与野兽一起生活了7年,悔改得到恢复之后写了本章。本章记载了神对狂傲的尼布甲尼撒的惩戒( 1-33节),及王的悔改和对神的赞美( 34-37节),明确指出了人的骄傲所招致的结果,强调了神对人类历史的绝对主权<民 绪论,神的主权>。

4:1 住在全地:并非指字面意义上的全世界,而是指尼布甲尼撒王所统治的所有领土。当时,巴比伦是世界性的帝国,其领土东及以拦和玛代,南抵埃及,西到地中海的岛国( 耶27:5,6)。大享平安:这暴露了尼布甲尼撒视自己为神的骄傲,此番言论忘记了耶和华才是赐人真平安的神。

4:2 谈到了尼布甲尼撒王记载本章的动机。王之所以记载本章,是为了向百姓宣告神行在他身上的神迹奇事,从而彰显神的能力和荣耀。

4:3 尼布甲尼撒以诗体赞美了神的能力和奇事( 诗145:5)。他的国:并非指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再临所要成就的末世论性神国,乃是意指神所具体行使主权的地上国家。尼布甲尼撒等于是在承认神超越了人的能力,并且世上的所有王权亦基于神的统治权。权柄:意指神对人类历史的统治。

4:4-27 本文记载了尼布甲尼撒王的梦和但以理对此梦的讲解。它预言性地表明了王的狂傲和神的惩戒,也是神督促尼布甲尼撒王悔改,并具体实践公义的警告。本文的内容可分为以下5个部分:①尼布甲尼撒的梦( 4,5节);②巴比伦哲士无法解梦( 6,7节);③王要求但以理解梦( 8,9节);④梦的内容( 10-18节);⑤但以理的解梦和恳求( 19-27节)等。

4:4 安居在殿内:此时为尼布甲尼撒王的统治后半期。意指王征服许多国家之后,不仅巩固了他的宝座,也使整个巴比伦王国进入太平盛世。

4:5 作了一梦:王在平静安稳的时候,突然得到警告,这表明事件具有突发性。惧怕:一览无遗地指出了权势和荣华的局限性,并告诉我们人类历史断不可能存在“绝对”或“完全”只有在神才是绝对完全的。脑中的异象:意指王在梦中看到的异象( 2:28;7:15)。

4:6-7 一切哲士:是巴比伦所有智者阶级的统称。他们不仅维持和发展巴比伦的学问,而且也从事解梦、占卜未来命运等事。他们是主要由术士、用法术的迦勒底星相家、观兆的等组成。尼布甲尼撒首先召见的是巴比伦哲士而非但以理,这一针见血地暴露了他的不信和愚顽。

4:8 有圣神的灵:尼布甲尼撒的这句话并非出于犹太教的背景,而是出于外邦的神观,即泛神论的背景,意指但以理拥有卓越的预言恩赐。即尼布甲尼撒相信超自然的神秘启示属于神明的领域,因但以理拥有这启示的能力,他就如此称呼但以理( 创41:38)。

4:9 术士的领袖伯提沙撒:并非指但以理与众术士联合作了他们的首领,乃是因但以理的智慧和解梦的能力远远超过了他们,王赐他的权威高于其他所有哲士。

4:10-18 本文记载了尼布甲尼撒向但以理叙述自己所做之梦的情景。王的梦具有预言性质,表明了将要临到尼布甲尼撒的护理事件。①突出了神既使尊贵者卑微,又使卑贱者尊贵的权能 ;②教训我们只有深入认识自己是何等没有价值的谦卑之人,才能得享真正的平安和满足( 箴3:34)。

4:10 我看见:导入新事件或接触新异象之时常用的惯用句,强调了本章的启示文学性。地当中:象征当时的世界性帝国巴比伦王国;一颗树:象征尼布甲尼撒。圣经多处用树比喻帝国的统治者( 结17:22-24以下;19:10;31:3)。

4:11 那树渐长……顶天:意指尼布甲尼撒所统治的巴比伦帝国日渐强大,为此王的骄傲亦达到极点,甚至神化了自己。从地极都能看见:指尼布甲尼撒的统治权将扩张至全世界。

4:12 本节意指许多国家和民族都在尼布甲尼撒的统治之下。这表明了国家及统治者的必要性,和王对百姓的权力及作用。凡有血气的:象征在尼布甲尼撒统治下的所有国家和种族。

4:13-17 藉着梦启示了神对尼布甲尼撒王的主权性护理,即惩戒。这梦并非只是要处罚王,乃是要使王谦卑,并督促他向百姓施行慈爱和公义,且承认耶和华神,并把荣耀归给神。

4:13 一位守望的圣者:亦被称为“圣者”,指传达神的旨意,有时也直接执行神的命令的天使。“守望”这一词用于巴比伦时代的外邦宗教,有力地支持了本书写作时间为巴比伦时代,作者为但以理的事实。

4:14 伐倒这树……飞鸟躲开树枝:意指尼布甲尼撒王因患精神病,而失去所有荣华和权势,如野兽般渡过一段日子。我们可以从中如实地感受到,世俗权力的局限和人肉体的软弱。

4:15 树墩:暗示还有恢复的希望。虽然尼布甲尼撒因患精神病而被驱逐,如野兽般渡过一段时间。但神却施行恩典,为他留下了不仅恢复健康,也恢复过去的王权和荣华富贵的根基。 用铁圈和铜圈箍住:并非指用铁圈箍住疯狂的人,而是象征精神病会使他的精神状态极其不稳定,使其陷入幽暗而混乱的精神状态,好像被铁圈箍住一样。并且王将像被箍住的动物一样被彻底禁止自由活动和独立生活( 太4章;路12:46)。

4:16 给他一个兽心:意指尼布甲尼撒王将因精神病而沦为禽兽般的存在,在旷野过悲惨的生活。七期:是与救赎史相关的象征性概念,是神为了惩戒尼布甲尼撒的骄傲并锤炼他,而加给他的刑罚时间。我们无法确定“期”到底是指年数、月数还是周数。最具说服力且最自然的解释就是7期象征7年。

4:17 加在尼布甲尼撒的咒诅,不是一般的灾祸,而是神对狂傲之王的惩戒,亦藉此宣布人类的生死祸福取决于神。本节极其明确地表明了神惩罚狂傲之徒而使他降卑,却高举并使用谦卑而卑微之人的旨意。这并非因人拥有某种可能性或功劳,乃是完全取决于神的旨意和无条件的恩典( 箴16:5;16:18)。

4:19-27 本文是但以理对尼布甲尼撒王所做之梦的讲解和谏言。其内容就是王将颠疯而离开王的宝座,如野兽般渡过7年。但以理的解梦和谏言,①均出自圣灵的感动;②体现了但以理不依赖世俗的统治者,只依赖耶和华神的坚定信仰;③表现出了臣子对君王的忠诚。

4:19 惊讶片时,心意惊惶:但以理之所以惊讶、惊惶,是因为他要宣布神要降给王的灾祸。对但以理而言,预言对王的咒诅是极大的痛苦,同时亦需要极大的勇气。我主啊……归与你的敌人:反映了但以理不希望灾祸临到尼布甲尼撒的心情,表现出了臣子献给君王的庄重敬意和忠诚。

4:20-22 重复了10-12节的内容,意味着尼布甲尼撒王的权势将登峰造极,世界列国将受到他的统治。

4:23 重复了本章13-16节的内容。

4:24 作为神的先知但以理明确见证了神对巴比伦王的审判。我主我王:但以理称尼布甲尼撒王为主,是在人间万事和政治秩序上,承认王是自己的主人。这表现出了但以理的双重身份,亦即他既是王的臣子,又是神的先知,也暗示了这两种身份之间的张力。

4:26 强调了神的宽大,神并没有完全废除或击杀王,而是留下了恢复的希望。神没有用极端的惩罚,使尼布甲尼撒因得到赦免和恢复的希望而认罪悔改。等你知道:神惩罚尼布甲尼撒的目的,就是使王认识到自己的狂妄和神的主权,从而谦卑地赞美耶和华神。只有这一目的得到成就时,王才能完全恢复正常,重登宝座。由此可知,人的悔改或醒悟,并不是凭着人的能力,乃是出自神的能力。外在的惩戒或肉体的刑罚和圣灵在人内心的感动是悔改的两个要因。

4:27 给尼布甲尼撒解梦之后,但以理请求王施行仁政。在本节但以理指出了罪得赦免的条件,那就是施行公义,怜悯贫穷的人。但以理希望王接受这一条件,罪得赦免而免遭刑罚,并长期维持这种繁荣的生活,使巴比伦帝国成为充满公义和怜悯的社会,使百姓过上幸福而富足的生活。这极其鲜明地表明了神对人间世界的慈悲和怜爱。神要求王当怜悯贫穷软弱的人,他的慈爱在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事件上达到了顶峰。<可15:21-32,十字架刑罚及其意义>。

4:28-33 王并没有放下自己的极度骄傲,因此但以理的解梦如实地得以成就,尼布甲尼撒因精神病被赶下宝座,过着与禽兽一般的生活。本文教导我们:①骄傲的人必因自己的骄傲而受到神惩戒;②离开神的人所享受的荣华是短暂而虚妄的( 诗103:5;彼前1:24)。

4:28 尼布甲尼撒王的宣告,证明了但以理所解之梦的真实性和历史性。

4:29 过了十二个月:意指神给尼布甲尼撒王充分的时间和机会来改变态度。游行在巴比伦王宫里:指尼布甲尼撒居住的王宫房顶,一般来说王宫都备有供王散步的平坦的房顶。王游行在房顶,暗示尼布甲尼撒时代国泰民安,并且王权已达到顶峰,导致王极度狂傲。

4:30 这大巴比伦……荣耀:王在房顶上眺望自己所建造的雄伟城邑时,内心不由自主地滋生出了骄傲。于是他就夸赞了自己的能力、权势和荣耀。王的这种狂傲最终招致了神的惩戒,使他沦落为如野兽一般的悲惨境地。

4:31 在王口中:意指王还没有骄傲地说完自己的功劳或业绩之前。这强调神所降烈怒的迅速性和瞬间性。声音从天降下:暗示尼布甲尼撒的精神病乃是出于神的主权性护理,而非自然性疾病。你的国位离开你:宣布尼布甲尼撒将会失去统治地位而沦落为如野兽一般的处境,鲜明地对照了人的有限性和神永远的主权。

4:33 人把自己当作野兽,行事如同野兽一般,这种病称作恋兽狂,王因此病而受到了百般的折磨。

4:34-37 王因神的恩典而病得恢复,以谦卑的心赞美了神。本文(1)表现出了神对人类的挚爱,他真心地期望人悔改以致得救。(2)突出了人所遭遇的痛苦或灾祸并不是没有意义的,乃是为了锤炼人并使人更加成熟。本文也教导我们,无论是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中,追随神的圣徒都要靠着神的慈爱,并接纳自己的处境,从而向神感恩。

4:34 日子满足:意指神所定的惩罚期限,即七期。神将悔改归向神的时间赐给了王,彰显了神的慈爱和怜悯。举目望天:意指尼布甲尼撒必会悔改认罪,高举耶和华神。尼布甲尼撒处于疯狂的状态,不可能靠着自己的力量寻找神,因此惟有神的恩典和工作才能使他悔改( 提前2:4;彼后3:9)。

4:35 世上所有的居民:若与神的绝对性和全能相比,再多的世人和再大的力量,均没有立足之地。天上的万军:指天上的属灵存在,即天使与地上的居民形成对比。强调神的主权并不局限在这世界,包括灵界在内的整个宇宙都在神的主权之下。无人……你作什么呢:意指无人可以干涉神的护理和工作。人们可以改变或以呼吁来更改世俗统治者的命令,但任何人都不能取消神的审判,更没有办法逃避神的审判。

4:36 尼布甲尼撒因恢复聪明,而重新拥有了君王的权威和宝座。光耀:意指脸上光芒四射,①颠狂的时候,王的脸极其肮脏,如今却洁净而光亮。②象征辉煌的王权。

4:37 天上的王:这句话在圣经中只出现在此处,它来自外邦宗教的多神论思想,而非圣经思想。尼布甲尼撒王赞美神并非因他真正悔改而信神,只是作为人而赞美神医治自己的能力和主权。那行动骄傲的,他能降为卑:尼布甲尼撒的此番告白出于他自己的经历,它显明了神的审判特性。使骄傲之人降卑,而高举软弱卑微之人,是圣经多次强调的重要主题之一,如实地体现了神喜悦谦卑的人与心灵贫乏的人,并藉着他们来成就自己的旨意与工作的事实( 诗18:27;箴16:18;耶49:16;林前1: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