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霞芬、郗小星案,为什么我们应该签名?
品茗人生 10/03 123374.0/1
【作者:品茗人生】
我是这样理解的:
一、这两个案子最后都是无理由释放,表明当事人确实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而短期内多次发生针对华人的这种事情,显然不能简单地解释成误会。这是与中美关系的大环境有关的。国与国之间毫无疑问存在相互间的经济科技军事间谍行为,并不仅于中美。但我们希望政府在针对华人的这类司法行为时要本着尊重和事实,不要滥用公权力。发生这种事对于政府只需一句无罪释放,还显得很尊重法律和很文明,但对当事人就是天大和影响一生的大事。我们签名就是要向政府表明please be careful. It hurts us. We feel the pain! We all care!
二、我们可以说,好在是在美国这样的法制文明国家,甚至郗先生也庆幸事情发生在美国。是的,确实因为是在美国,我们可以有说理的地方,我们有这些包括签名在内的表达述求的渠道。但是有渠道不去用也等于没有。
三、有人觉得应该用法律手段更有效。我觉得法律手段是更着眼于目前这两个案子当事人的权力,这与签名活动不矛盾。更重要的是,签名活动为的不仅仅是这两个案子,而是希望更广泛地向社会表达华人整体的团结述求,给政府施加一定程度的压力,希望政府在将来做事时更谨慎更小心,不要在起诉华人时可以不顾忌证据是否确凿就轻易抓人。
随着中国实力的增强,中美间的摩擦可能会更多。作为在美国的华人,我们不希望国家利益之间的摩擦殃及我们这些守法工作生活的池鱼。这就是这次签名的意义。从这个角度看,这次签名意义重大!如果我们不大声喊出来我们的不满,别人不了解也不会去在乎我们的感受。如果这次签名达不到门槛,司法官员在以后处理这类事情时更可以毫无顾虑了。所以,恳请大家一定争取在限期内达成签名所需的最低门槛!拜托大家为自已的长远切身利益花1分钟签上您的大名!也请转告您的朋友一起来签!
【又注】有些朋友担心签名会被FBI盯上惹祸上身,这是对美国的民主法制制度过于没有信心,把电影电视看来的白/红色恐怖场景放到当今世界上民主法制建设居首位的国家了。总体而言,美国的法制大环境依然是十分健全的。我们签名是要求政府不能在针对华裔时戴有色眼镜,争取我们的平等权益。我们越大声喊出来,我们以及我们家人朋友的生存环境会越安全!让我们Unite and F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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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已经签名了?多谢,那么也请大家多在英文媒体发声,包括转发郗教授女儿的文章到Facebook and Twitter.
http://www.usatoday.com/story/opinion/2015/09/18/xiaoxing-xi-china-spy-fbi-state-visit-column/32560009/
转群友反馈:“我们都在忙着推娃多读一些,多写一些,体育音乐把娃的生活塞得满满的目的,不就是希望他们能有个好生活?我们自己每天累得象狗一样的工作操持家务,也不就是想要有个稳定安宁的日子? 但是如果大环境可以导致这些努力和汗水一夜间化为乌有,我们这么做还有什么意义呢? 无论我们的娃是多牛的一辆车,外面的路坎坷不平,他也走不远的。。大家不要等别人来给我们的娃修路啊。”
转另一位反馈:实际上,我们每一个华人早已经是受害者。我们组里有个不会做事又想当官的印度人就拿着所谓中国间谍的消息给经理看:'你瞧他们是间谍'同时他眼睛扫着华人的座位。 经理真的害怕因为她为什么要冒这个风险呢?她雇用印度人不就没有风险了吗?所以我们华人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签名其实不是为了陈和希而是为你,为你妻子,为你的儿女和你将来的孙子孙女的生存而抗争!!!
华人是在孩子教育上投入心血最多的族裔。长辈不辞劳苦省吃俭用也要给后代留个房子也要送进名校。可是华人没有政治地位,没有社会地位我们留下的心血保得住吗?孩子名校毕业了职场辛勤打拼,然而会受到和他们移民长辈那样同样的排挤和偏见! 我们关注政治,精于政治,参与政治就能提高华人地位,改善形象,打造一个公正对待华人的社会环境。这样我们的孩子才会有更正常发展机会。 每次遇到这么明显的歧视华人,我们不敢拍案而起而是噤若寒蝉,这就是等于宣布: ‘欺凌华人,费用全免!’ 我们用自己签名的行动,教育孩子关注政治,精于政治,参与政治! 告诉孩子:妈妈不光早起晚归给你挣学费,妈妈还为你们打造更公正的竞争环境。你的孩子会更体谅你的辛劳,会更成熟更懂事!
投票就在http://wh.gov/in72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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