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关肤色,关乎个人的行为选择


三国-1222  05/22   15301  
4.8/4 

          不是族裔 race,而是个人的行为 behavior。健康的社会,必须是鼓励好的行为,和肤色无关。
          平权法案在历史上确实起到重大作用,在种族歧视严重的年代,强力矫正,有点铁腕治国的样子。
          可是,这毕竟是建立在抹杀个体差异的基础之上的。“平权法案”一出世,就注定是一个临时措施。
          这个话题,是一个左右两派分歧巨大的社会议题。
          左派认为:现在种族之间的差异是存在的,所以要用手段来平衡。追求的是直接的“结果”,忽略里面个体的差异。对需要帮助的种族派发免费券。
          右派认为:每个个体都有差异,要鼓励个体的勤奋努力。各种族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文化。强调的是个体。
          两者的争论,是另一个版本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的争论。
          我认为,这要看具体情况。在 1960,70 年代,左派的说法更具有说服力。而在 50 年后的今天,右派更有说服力。
          在没有特别照顾的时候,弱势群体会成为受害者吗?我说,那要看里面的个体如何选择自己的行为,道路。
          举女性为例。女性,向来被认为是弱势群体。可是在不许把种族和性别考虑进去的 209 提案通过以后,在没有任何对女性有特别照顾的情况下,女性在加州大学里的比例一路上升,现在已经是 55%。那些想搞平权的,是不是准备把女性从加州大学校园里赶出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