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59《僧事百講》和尚僧團 @妙法蓮華社


心緣-100180  01/11   15795  
4.0/1 





  「和尚」者,並非一般人以為的出家就是和尚,而是要在六和僧團中確實奉行六和敬,成為一個高尚的人,才得成就。 

  以上就是「和尚」的意思。

   佛陀涅槃後二千五百多年來,佛法之所以能於世間廣布流傳,能於社會廣為弘化,除了佛法本身義理的高妙之外,更重要的就是出家修行者的努力弘揚。 

  所謂「弘法是家務,利生為事業」,僧團負有住持正法,度化眾生的使命。因此,做為一個出家人,要發紹隆佛種,光大如來遺教的菩提心。

   除了發心,一個出家人,在生活上、能力上、觀念上,應該具備什麼條件?乃至與世俗間的往來,又應如何拿捏分寸?以下是此講次的內容。 


 問(1):為什麼出家人叫作「和尚」? 

答:世間上,要成為一個真正的宗教,需具備三個條件,一要有教主,是歷史上有名有姓、有根據的人。二要有教理,乃大家共遵的法則,大家能相信的真理。三要有宗教師,能為人排難解紛者。以上三個條件,指的就是佛、法、僧「三寶」。 

  佛,就是成道後的釋迦牟尼佛;法,是佛陀所說的法;僧,是「眾」的意思,不是「個人」。所以,皈依僧,並不是拜師父,不是以哪一個人為師,不是皈依某一個人,而是皈依佛教、皈依僧團、皈依教團,成為佛教徒。因此,今日的佛教,應該把徒眾通通還給佛教,大家都是佛教徒,我何功何德,怎能藉佛教來收徒納眾?這是不如法的。 

  「僧」是梵語,中國話叫作「和尚」。為什麼稱為「和尚」?因為一個僧團要以「六和」作為基礎,「和」就是和合,就是集體創作,也就是要戒和同遵、利和同均、見和同解、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要想加入這個僧團,就必須以此作為生活的規範。

   「戒和同遵」,就是法制的平等。每個修行者,都同遵同守佛陀制的戒法,若犯了戒,等於過去的「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沒有人有特權的。

   「利和同均」,就是經濟的均衡。有了利益,大家要平等分配,不能貧富不均、你有我無。

   「見和同解」,就是思想的統一。不能你是這樣的看法,他是那樣的看法。大家對佛說的三法印、四聖諦、八正道、十二因緣等要有共同的認識,要以佛法為行事的最高標準,不可越離軌道。 

  「身和同住」,就是相處的和樂。大家在一起生活,遵守的規矩是一樣的,起床、睡覺、吃飯、課誦的時間也都是一樣的,既是大家有緣相聚一處,同作佛事,就應該互相幫助、尊重、包容,平等的共居,平等的生活。 

  「口和無諍」,就是語言的親切。大家講話要多使用佛教的語言,在言語上,和諧無諍,彼此尊重融和。 

  「意和同悅」,就是心意的開展。大家每天接受佛法的洗禮,共同祝願佛法興隆、眾生得度、國泰民安,心意都是充滿法喜的。

   因此,「和尚」者,並非一般人以為的出家就是和尚,而是要在六和僧團中確實奉行六和敬,成為一個高尚的人,才得成就。以上就是「和尚」的意思。


 問(2):出家人有稱「和尚」,又有稱「比丘」的,那麼和尚與比丘有什麼不同嗎?

 答:受過具足戒的出家人才能稱作「比丘」。比丘戒有兩百五十條,哪些事情不可以做,在佛前宣示過,有老師證明之後,才能取得比丘的資格。 

  「比丘」翻譯成中國話,有三個意思:

   一是「乞士」。佛世時代,出家人要外出托缽乞食,以用活命。乞士是上乞諸佛之理,養我們的慧命;下乞眾生的飯食,養我們的色身的意思。那麼,做了乞士以後,要以什麼來回饋社會、世間給予我的種種飲食供養呢?要以佛法來回饋。 

  二是「怖魔」。六欲天的天魔希望一切眾生都能成為魔子魔孫,永遠受他的控制,但是出家人以解脫為期許,個個精進修行,魔王感到怖畏。人有修行,守戒律,邪知邪見的人見了就會心生恐怖、畏懼,如同小偷怕光的道理,你有正氣、有光明,魔王也會感到恐怖。 

  三是「殺賊」,又名「破惡」。「賊」指的就是煩惱賊,「殺賊」就是破除貪、瞋、愚痴、邪見的煩惱。

   所以,具備乞士、怖魔、破惡三種條件者,就是比丘了。


 問(3):「僧」是和尚、比丘、沙彌的統稱嗎? 

答:「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乃「和合」的意思,又稱「和合眾」,指的是修行佛陀教法的出家人,或指奉行和合共住的僧團。 

  佛教有七眾弟子,除了比丘、比丘尼以外,還有受戒時,年齡不到二十歲的男子,先做沙彌,學習出家的生活,以及未受具足戒的女子,叫作沙彌尼。

   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是四眾出家弟子,還有式叉摩那。式叉摩那是住在寺廟裡,沒有落髮出家的女眾,因為她能否出家,還需要接受觀察;一般是兩年的觀察期。這兩年內,她必須修學六法戒,藉由修行來磨練性情,以便習慣日後出家的生活。因此,可以說她是「半出家」。

   除此之外,還有在家學佛的居士,男眾叫作優婆塞,或叫「近事男」,就是親近三寶學習的男子;女眾叫作優婆夷,或稱「近事女」,就是親近三寶的女子。 

  以上是佛門的七眾弟子。前面的五種弟子,叫作「僧」;在家學佛者,就叫「信」,合稱為「僧信二眾」。


 問(4):出家人的稱呼當中,是稱「和尚」比較大、稱「師父」比較大,或者稱「法師」比較大?

 答:一般說來,受過具足戒的男眾就稱作「比丘」,不過有時不知道對方是否受過戒,就可以稱呼他為「師父」。稱呼「師父」,沒有大小之分,即使他是個大法師,你稱他為師父,那也沒有錯。或者是他出家了,但是還沒有受戒,你預稱他為師父,這也不違背什麼法理,他知道「我做師父了」、「我出家了」,也會更加努力把一個出家人的樣子做好。因此,「師父」是一般人對出家僧眾的尊稱,就如天主教對神職人員稱呼神父一樣。 

  在寺院裡,「師父」也是職務的通稱,例如:司掌迎送與接待賓客的知客師父、掌理一寺事務的當家師父、煮飯的飯頭師父、燒火的火頭師父、掌管佛堂之焚香、燃燈的香燈師父,不論職務大小,一概以「師父」稱之。 

  另外,信眾對於自己所皈依或受戒的法師,則必須稱呼師父。因為師父是我法身慧命的依止,就如同自己的父親一樣,我要對他心懷恭敬,因此,稱呼的時候,不必加上法名,直接稱呼「師父」或「師父上人」就可以。 

  說到「法師」的稱呼,它有「以法為師」、「以法師人」的意思。在大乘八宗之中,研究律藏有成的人,就稱「律師」;研究論藏或造論闡揚佛法的人,就稱「論師」;專門修習坐禪者,則稱「禪師」。現在一般泛稱出家僧眾為法師,則是對出家人的一種尊稱。 

  讓人稱呼「和尚」,那就不容易了。因為一個寺院裡,只有住持、方丈,才能稱作和尚。和尚在寺廟裡,代表統領者,等同於學校的校長,只能有一個。


 問(5):師父的「ㄈㄨˋ」,是父母親的「父」,或者是工匠師傅的「傅」? 

答:人字旁的傅,是對動勞力、有專門技藝的人的稱呼,例如木匠師傅、瓦匠師傅、廚師師傅,甚至在中國大陸,稱呼駕車的司機,也稱作王師傅、張師傅……。

   稱呼出家人為「師父」的這個「ㄈㄨˋ」字,一般都是用父母親的「父」,也就是說師父要收我做徒弟,他必定要能跟父母一樣,能養我、教我,才有條件做師父,那麼我才稱他為師父。 


 問(6):出家做和尚有年齡的限制嗎? 

答:戒律裡面規定,一個人出家之後,二十歲前只能受沙彌戒,要想做沙彌者,需具備信心,還要經過師父同意、認可。年齡七十歲以上的出家人不能再受比丘戒,只能受沙彌戒。

   沙彌依年齡的不同又有不同的稱呼。一是年齡在七歲到十二歲之間,只是個小孩子,只具備驅趕曬穀場上鳥雀能力者,叫作「驅烏沙彌」。二是年齡在十四歲到十九歲之間,已出家依一定的儀式受持十戒者,稱為「應法沙彌」。三是年齡在二十歲到七十歲之間,尚無因緣受具足戒者,稱為「名字沙彌」。七、八十歲的老人家,無力再為佛教做事,只能剃髮,而不能受持沙彌戒,這叫作「形同沙彌」。


 問(7):依您來看,出家的年齡在什麼時候最好? 

答:這個很難說,畢竟個人善根不同。有的人童貞入道,但他一生一世都很認真地修行,有的人雖然童貞入道,卻是人在佛門,心在紅塵,嚮往社會,這也不行。有的人中年出家,帶了很多的壞習慣來到佛門,一時除不了,也教不好。如果要想把那許多在社會上沾染的陳年習氣去除,就需要有相當的勇氣,經得起一段磨練的過程了。 

  不過,在佛教裡,不可用年齡大小來衡量一個人的智慧有無。例如,八歲的妙慧童女能演說大乘佛法、普陀山的小沙彌也能開創叢林,都是不可小視的。


 問(8):做了和尚以後,有年齡到了就要退休這一回事嗎? 

答:退休是沒有,不過有退居養老。很多寺廟,對僧眾的照顧,也都有這方面的福利。例如設有如意寮、塔院、養老院等地方,給一些做不動工作,或者在常住上奉獻很久的出家人,在那裡自由自在的生活,每天曬曬太陽、談談佛法,生活起早待晚,也都沒有人會要求。

   說到和尚退位,如果是由法弟繼任住持者,稱為「退居和尚」,由弟子、法子繼任住持者,則稱為「退居老和尚」。


 問(9):有些在家人常常會說:「奇怪!出家人怎麼都看不出年齡,看不出他老呢?」也有人好奇:「大師好像都沒有老!」這究竟是為什麼? 

答:不是不老,可能是因為出家人素食,生活有規律,沒有經歷太多世俗的風霜,沒有太多的憂愁煩惱,瞋恨心不強烈,就不容易顯出老態。

   我已經是一個八十多歲的人,但是經常在世界各地弘法的時候,有人說:「怎麼十年、二十年不見,都沒看到你老?」我都幽默地跟他們說:「我沒有時間老。」確實,出家人真的很忙,沒有時間老。 


 問(10):一個出家人可不可以擁有私產? 

答:出家人擁有私產做什麼?出家人擁有寺廟,擁有佛法,擁有佛教事業,擁有人緣,不需要擁有私產,私產會拖累自己,私產會敗壞自己。出家人不要圖謀私產,出家人只要佛教興隆,一切就有辦法;只要常住很好,個人就有辦法。 

  世俗是以擁有為富,出家則是以清貧為貴。財產,對於在家人有其必要,但是對於出家人,如果他不會運用財產,反而會成為修道上的障礙。出家人除了常住公眾的產業外,不可存有置產的私心,一旦貪欲的洪流入侵,很容易會把本已安住的身心沖毀了。


 問(11):您曾經提倡一個出家人在一生當中,要有幾次把自己擁有的東西,全部分送給別人,這樣的觀念有什麼意義嗎? 

答:這是我無意之間的想法。就在我二十歲那一年,即將要離開佛學院的時候,面對身邊僅有的一些書籍、衣單和一點東西,我說:「這些都送給同學,我不要了!」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為我回到出家的小廟之後,常住就會供給我所需,我不需再把這裡的物品帶走。就這樣,我兩袖清風地回到祖庭。

   當我二十三歲,將要離開大陸的時候,雖然擔任小學校長期間,擁有一些衣單和多一點的物品,但我同樣說:「通通給大家分去,我不要了。」當初我是兩手空空來到台灣,不過我並不覺得自己一無所有,現在回想起來,仍覺得一個出家人能在一生當中,幾次把東西通通給捨棄,這樣的行動,對我日後的修行有很大的影響。

   所謂「難捨能捨」,你想要進步,卻是拖泥帶水,後面一步老是不肯捨棄,怎麼能向前一步呢?所以,真要把它給捨了,捨得、捨得,有捨才能得。我對於「捨才能得」這句話,始終深信不疑,視它為至理名言。


 問(12):當您把東西通通捨了,空無一物的時候,您的感受是如何? 

答:真是無官一身輕,無債一身輕,無礙也一身輕!頓時間,覺得身心很輕鬆、很自在,不需再為這些東西牽掛,我可以自由了! 

  所謂「人為物累」,人要能不讓名利、物欲拖累、駕馭,就要先學習一點心靈上的自由,漸漸地才能進步到「生死自由」。生命要擴大、要自由,都是一步一步學習而得的。 


 問(13):出家人可以跟信徒合夥經營社會事業嗎? 

答:我一生「非佛不作」,是佛的事情,為了弘揚佛法,我可以什麼都不計較。因此,我才有辦法辦大學、辦報紙、辦電視台。 

  出家人和信徒合作經營謀利事業,一心想要賺錢,這是不當的,不應該做。過去曾有人鼓勵我開設遊覽公司,因為佛光山別分院多,南來北往,經常要用車。但是我說不必,只要有一部交通車就足夠。出家人弘法不是為了賺錢,我們要賺的是佛法和人緣。


 問(14):出家人為了寺廟的發展,可以向人借貸嗎? 

答:出家人向人借貸,我認為是不可以的。為什麼?就像我,雖然在全世界建設幾百間的寺廟,本身也不是很有錢,但從來不向人借貸,總是有錢就建,沒有錢就算了,有時工程進行一半,沒有錢了,讓它先停下來,等緣分來了再繼續;凡事要講究因緣。一旦向別人借了錢,怎麼還法呢?所以,我一生沒有跟人貸款,問問信徒:「我有向他們借過錢嗎?」沒有!就是有人要跟我借錢,我也沒有錢可以借給他,因為錢都給常住用了,我哪裡有錢借給他呢?

   總說一句,我沒有錢,但是我也不跟別人借錢,凡事等因緣來了再說。 


 問(15):寺廟可以擁有股票、期貨嗎? 

答:我不曾擁有股票、期貨,也不曾加入股東。畢竟擁有這許多財富之後,是要常住去經營,還是我去經營呢?如果是我去經營,萬一股票跌停板了,那我怎麼對得起常住?如果真賺了很多錢,交回給常住,那麼大家看了,都想到社會上去謀利、去買股票,這又怎麼說呢? 

  擁有股票、期貨是不當的。直到現在,佛光山一千多個出家眾,都沒有人擁有過一張股票。


 問(16):關於出家人與俗家的關係,請問出家為僧,能不能常常回家探親?

 答:出家人既然放下世俗,就一定要提起佛法,不能一隻腳踏在兩個船頭上,又要出家,又要回家。若是小的時候離家,那還情有可原,總是小孩子想家、想媽媽是很自然的事。但是,當你成年,尤其出家了,就應該以道業為重,以俗事為輕。

   不過,大家不能斷然地說這是不孝,還是要考量路程的遠近。例如我們有一位叢林學院的學生到國外留學,父母往生,親戚們反而要他不必回來,個個都告訴他:「路途這麼遠,你還是以學業為重吧!人都故去了,你回來能做什麼呢?」 

  假如只是在近處,上午去,中午就回來,或者頂多晚上不留宿,那麼一年探望個一次、兩次,這並不為過,畢竟是自己的父母,關心是人之常情。只是我們更鼓勵父母到寺廟裡來探親,佛光山每兩年都會舉辦一次「親屬會」,就是為了讓父母親和出家子女作交流。


 問(17):假如年老的父母沒有俗家親人可以照顧,那麼做為一個出家的子女,能夠孝養父母嗎?

 答:俗家父母應該由兄弟姊妹幫忙照顧,他們有必要成就你修道。不過,也有的兄弟姊妹不孝順父母,把年老的父母當作排球,推來推去,或是當成足球,踢得遠遠的,不得已,出家人度眾生,外人都能度了,難道自己的父母不能度嗎? 

  子女出家,就如同女兒嫁給別人,那邊有公婆要照顧,這邊又有父母要關心,怎麼擺平呢?再說常住分配給你的職務,攸關大眾慧命,你只顧及自己的父母也不是很好。所以,這還真是個兩難問題。

   現在社會政策很好,若真有必要,子女也可以向政府單位申請外勞幫忙照顧。甚至有的寺院准許把父母親帶到寺廟裡,就近奉養,但是總要看常住的安排,也要看自己對常住的貢獻。你在一個寺廟裡,很勤勞、很出色、很風光,很自然的,你的父母,大家都會爭相奉養、孝敬。 

  過去,我九十多歲的母親,曾經來到台灣,甚至前往美國、香港、日本等地的佛光山道場,每到一個地方,無論是出家的弟子或是在家的信徒,每天都是一大群人圍住她,和她閒話家常。所以,這也要看自己平時是否跟人結緣,自己平常都不跟人結緣,在常住上沒有什麼表現,父母也會為你受災。做兒女的人,應該自我珍重、進取向上。 


 問(18):出家以後,可以認在家信徒做父母嗎? 

答:這是絕對不可以的,這樣做,很對不起父母。你自己的親生父母都能捨棄了,怎麼可以再拜什麼義父、義母?

   身為一個出家人,寧可以孤獨一人,也不能與世俗人攀親帶故,這是本末顛倒的事情。既然已經出家,就應該守得住清淨、寂寞,否則不能遠離世俗,身心就難安住在佛法中。那麼,外相雖已出家,內心裡又能有什麼法樂可言呢? 問(19):出家以後,在寺廟裡面,可以跟人家結拜兄弟姊妹嗎? 答:這也不可以,太世俗了,出家人已經捨棄紅塵、捨棄世俗的因緣,怎能再結拜兄弟姊妹?站在佛法的往來上,給予大家如兄如弟般的關懷、幫助是可以的,但不能做那許多俗情、俗事;這是我一生出家的生命裡,所不能習慣的事情。


 問(20):出家以後,若俗家的父母過世,要分配財產,出家的子女要回去繼承嗎? 

答:我有不少徒弟曾經遇到這樣的事情,我都告訴他們不必去繼承,那是俗家的財產,由俗家去分就好。他說:「太可惜了,我把它分來送給常住。」我說:「常住不需要這許多財產,常住有龍天護法護持,還是把它留給兄弟姊妹就好。」 

  出家人不要貪心,所謂「百花叢林過,片葉不沾身」,還是以不著意、不染紅塵為好。不過,關於分財產的事,有時也有另外的因緣,沒有絕對的法理。


 問(21):出家人每天在寺院裡生活,都做些什麼事情?

 答:出家人每天要忙的事情好多,早上忙早課、忙打掃、忙整理環境,甚至有的已經當到重要職事,還要忙讀經、忙教課、忙準備教材,或者忙上課、忙到處弘法。忙碌的生活,時間總過得特別快,一下子就到了中午、到了下午,有的人因為起早的關係,寺院會給他一個午休的時間,大約在一小時之內。也有的人不需要午休,他就坐禪、看經或禮拜,之後再參與常住的工作,或出坡、或整理、或接待、或為信徒服務。 

  所謂「菩薩義工」,義工不只是在家人能擔任,出家人就是義工,甚至釋迦牟尼佛、觀世音菩薩、地藏王菩薩、阿彌陀佛都是義工。釋迦牟尼佛以諸神通力化導群迷,是娑婆世界裡的義工;觀世音菩薩尋聲救苦,是娑婆苦海中的義工;地藏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是熱惱地獄裡的義工;阿彌陀佛以七寶蓮池、八功德水等莊嚴極樂淨土,是淨土世界的環保義工。大家想一想,他們有要求給待遇嗎?他們只是把工作當成職業嗎?都沒有,所以他們是慈悲義工。 

  總之,出家人又要修道,又要度眾,有時候真是比世間上的人還要忙,所謂「未著袈裟嫌事多,著了袈裟事更繁」!


 問(22):您提到「非佛不作」,這一句話實在非常好,能不能請您就這句話,再作詳細地開示? 

答:佛事、佛事,就是佛教的事,舉凡教育、文化、慈善等能弘揚佛法的事業,只要不是為了謀利,都可以去做。假如是買賣、謀利,例如合夥做生意、開公司,即使能賺到一點什麼利益,就是不能做;不要假借佛名來做營利之事。 

  或許你說開素菜館可以弘法,不過還是找在家信徒來開設會更適合;或者說開佛具店,這讓在家眾去開就好;或說是開書店賣經書,經營的事還是信徒來做比較好。不過,為了避免經文義理錯誤,出家人倒是可以擔任顧問,負責監督。這許多事業都是佛事,如果真是俗事,以圖利為目的,就要「非佛不作」了。


 問(23):一個出家人至少要通達多少的經論,才算是合格的出家人? 

答:一個出家人要通達多少經論,才能算是一個合格的出家人,這很難說。不過,至少要有慈悲,才能稱作出家人。還要行「六度」,就是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六種得度的方法。如果這些都能做到,你就能得度。這不只是對出家人說,在家人一樣要奉行。 

  如果說這些我都不具備,那麼能通達一些經論,也能說法,教化眾生。一個出家人起碼要通達十本、二十本經論,至少要能講說一些通俗的經典,比方《彌陀經》、《普門品》、《地藏經》、《法華經》、《般若心經》、《百法明門論》、《大乘起信論》等。


 問(24):出家人在弘法的專長上,各有不同,有的人能講經,就做經師;有的人擅於戒學,就做律師;有的人專於研究論藏,就做論師。那麼除了這些專長以外,出家人還有哪些專長?是否也有擅長書畫的出家人?

 答:為了度眾的方便,出家人應該先充實六度四攝的修養,並培養各種專長。出家的比丘可以做醫師、布教師、教師、教誨師、工程師、領導師;比丘尼可以從事護士、教師、音樂師、美術師、家政師、語文師、文教撰寫、編輯等。 

  佛教裡,擅長書畫的出家人很多。過去有許多出家人不喜歡以經懺維生,就往藝術弘法之路發展。有時他把畫掛在寺廟的牆上,信徒、觀光客來參觀,看上了,也會要求買下,那麼他這一個月的修行資糧就有了。或者有的人寫寫字,與人結緣,也是很好。 

  總之,與人結緣,你就有人緣。做一個出家人,最重要是要有慈悲喜捨的性格,你能慈悲喜捨,人家也會對你慈悲喜捨;你能廣結善緣,人家也會跟你廣結善緣。


 問(25):擔任一寺的方丈和尚,需要有一些特別的能力嗎? 

答:擔任方丈和尚必須具備的能力,並不是每一個寺廟都像少林寺,講究武功最高強的人,才能做第一把手、做領袖。既然我們都不是少林寺出身,不能談武功,那就要談道德,誰的道德最高,誰的慈悲最大,誰的智慧最究竟,誰的人緣最好,誰最勤勞,誰最公平、平等,誰就能得到大家的擁護。

   擔任一寺的住持,首要條件就是沒有私心。另外,要有叢林生活的性格,舉行各種法會的能力,能領導大眾鐘鼓法器、生活威儀,發心接待十方,具有解決事情的果斷力,弘法度生不倦不拒,對大眾關懷支助,能讓被領導者各得其所、皆大歡喜,對俗家保持距離,常識豐富,淡化恭敬、供養之心,堪為大眾楷模等。

   目前佛光山的住持是經由大眾投票產生。所有的出家人一人一張選票,因此,要想做住持的人,一定要擁有這許多票源。如果你平時對人不好,不得別人的信任,不得他人的尊敬,沒有選票,就不能做住持了。


 問(26):出了家以後可以還俗嗎?

 答:可以還俗,但是要經過正常的管道。佛教不是旅館,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沒有這麼容易的,真要這麼做的話,是有罪過的。就是在一般公司機關工作的員工,也不能這樣不負責任,他一定要對上有個交代,才可以離開,更何況是出家人要離開常住呢?總之,有了交代以後,也不是不可以還俗。

   有些人福德因緣尚且不具備,僧團的生活行儀和信心也還不夠,便急急忙忙出家,之後又急急忙忙還俗,這是佛教的缺失,也是青年人的悲哀。 

  出家又還俗,往往是因為自己不能體會佛法的妙樂,所以無法安心於佛道上。因此,一個出家人要努力從佛法中求證身心的安住。


 問(27):對於一個擅自出走、離開寺廟的出家眾,在家信徒可以收留他嗎? 

答:不可以。為什麼呢?出家人是寺廟的兒女,一定要歸還給寺廟。就如同鄰家的兒女跑到家裡來,你要勸他回家,不可以收養他;國家的軍人逃離軍區,你不能私自收留,一定要讓他歸營。軍人要歸營,那麼僧人當然是要歸寺了。 

  如果在家人收留出家人,在家裡的樓上闢一個空間,或者給他一間房子住,由你做他的後台,那麼你就犯下五逆之罪當中的「破和合僧」了。你讓原本和合的僧團有了漏洞,罪過是很嚴重的。 如需引用文章,請註明出處。 


本網站由 佛光山資訊中心 協助製作Copyright © 著作權 佛光山 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妙法蓮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