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水狗真的需要痛打吗?孙燕


孙燕-1325  07/24   18873  
4.6/10 

作者 孙燕

     我们那个特殊年代的人,对鲁迅先生那篇著名的文章“痛打落水狗”的记忆象毛主席语录一样深刻,我们把它当作真理熟记于心。
     “痛打落水狗”和“把他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这两句话何其相似,何其狠也。GCD的哲学就是斗争的哲学,就是把敌人置于死地而后快。
     SCA5 的事件刚刚平息,Bob Beckel 的言论又一次触动了中国人那敏感的神经。声讨,示威,我们赢了,Bob Beckel 道歉了。但似乎还没完,还要他辞职,或被辞职。
      自由之大莫过于言论自由,自由之国莫过于美国。我们一面享受着美国的言论自由,一面要求美国以言治罪。
      美国的脱口秀之所以精彩,就是因为他们敢说,他们敢拿名人甚至总统开涮,那才叫过瘾。官员和政客在全民的监督之下,他们稍有劣迹,轻则被拿来调侃,重则下课。
      Bob Beckel 的言论确实不妥,人家已经道歉了,难道非要痛打落水狗,砸人家的饭碗吗?如果FOX真的开除他,难道这不是以言获罪吗?我们真的希望美国这样做吗?是不是我们太敏感了。
      华人在美国的历史充满了屈辱,我们怕了,我们受够了,我们再也不能忍受了。中国有钱了,我们腰杆也硬了。我们觉得我们强大了,我们再也不能受欺负了。如果你够强大,难道还怕别人骂几句吗?奥巴马怕人骂吗?普京怕人骂吗?我怕人骂,因为我不够强大,求大家不要骂我。当初诸葛亮送妇人衣服给司马懿激他出战,司马懿收下了,忍了,这才有他后来的司马王朝。这是什么?是气度,是智慧。被一个人骂了,难道需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骂我什么了,让所有的人评理他骂我不对了,让他给我道歉。这样做我们是挣了面子,还是丢了面子?
       套句中国的老话“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得理不饶人。狗已经落水了,瞪他一眼走人,多有风度。何必再抄起棍子猛打,弄不好你也会落水的,至少溅了一身水。
       使自己强大,让对手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