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避债和避税!


香港投资理财-100825  10/22   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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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内地盛传会于短期内落实开征遗产税,所以,今年以来,很多内地人一批批地涌来香港买保险。

  文章刊登后,很多读者都对遗产策划这个课题很感兴趣,想我多讲一点香港的情况。我认为,将遗产规划这个课题放在这个一星期一次的专栏更适合,所以,稍后我会详细讲解一下遗产规划在整个财务策划中的角色,以及香港的遗产承办安排。

  不过,今日我想先谈谈内地人来香港买保险的大趋势,因为一来,内地人来香港买保险,足以令香港的理财策划行业持续蓬勃;二来,内地人涌来香港买保险,其实除了遗产税的诱因外,还牵涉其他特别原因,值得跟朋友们分享一下。

  首先,愈来愈多内地人来香港买保险,部分原因当然是,香港的保险产品保费较便宜,兼有汇率上的优势(等于再八折),以及保障范围较全面(尤其是危疾保险)。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对香港保险公司的理赔更有信心(赔偿准则比内地更寛松)。

  不过,来自内地的保单当中,又以大额保单是主要增长动力。原来,内地将会开征遗产税的传闻最近甚嚣尘上,内地富豪开始觉得,这个由2005年一直讨论至今,但迟迟未落实的税种,可能很快便来临。为了未雨绸缪,他们都想透过大额保险,去作为规避遗产税的一种工具,使他们的财富能够继续承传给下一代。

  我想指出的是,保险可以作为一种财务策划工具,尤其是遗产规划(Estate Planning),主要因为保险赔偿本身不会被视作遗产。另外,由于保险赔偿一般都可以在受保人离世后很短时间内发放。

  如果真的开征遗产税,受保人死后,资产便要冻结(就算没有遗产税,资产也要被冻结,只不过,这是遗产承办的一个过程。如果有遗产税,则是税局要求先冻结资产,以便计算遗产税),因此,该笔赔偿金一来可以作为家人的流动现金,另外又可以用来支付遗产税,故保险一向被视为是最低廉的遗产策划工具。

  除了作为遗产规划之外,原来内地的保险法也规定,保险的资产是“不抵债”的,因此,寿险本身也具备了“避债”的功能。

  内地有报导指,一些濒临破产的中小企东主,甚至把自己的资产抵押给银行,套取一笔资金后去买保险,因为即使最后公司被迫清盘,保险赔偿也不致于要用来抵偿债务,因为内地保险法的精神认为,保险赔偿是用来保障受保人家属的生活,而不是用来偿还受保人的债务!当然,如果这些投保人要“避债”,他们就只会帮衬内地的保险公司了!

  无论如何,保险本身已经是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因为我们透过买人寿保险,将可能早死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现在内地人来港或在内地买保险,更可以发挥“避税”和“避债”的功能,可见保险业的前景仍然方兴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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