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男女情


见微而知著-1347  08/05   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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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男女情】

作者:见微而知著 7/28/2014
微信号:victoriaoshiro

(作者前言:感谢阅读!最近我写的一些文章被在网上疯转。本人经常脖子上扛着大刀,冒着随时被剁的风险,一字一句滴码字,手都抽筋了,实属不易。希望亲们在转载时,注上作者“见微而知著”名字,不给剽窃者可乘之机。先谢了!)

前几天,朋友们就一大龄未婚女同学追求爱情和婚姻的茫然展开了热烈讨论。我半夜三更时喝了一杯浓咖啡,总结了自己三十多年的情感历程(图1 teen years,情窦初开),再加上旁观了众多亲朋好友的爱情婚姻的成功与失败,又应用了人大学的哲学辩证法,对男女情这个东西做了再一次谬论式的解读。

先说什么是“爱情”:狭隘的定义就是性爱,广泛的定义就是性爱+精神。再缕一缕爱情的层次。世间男欢女爱五种情(1-5,低至高):1. 朋友(就伴解闷,无性爱,有精神),2. 知音(有精神,可能有朦胧性爱偏向),3. 情人(以性爱为主,精神为辅),4.夫妻(战略合作伙伴,精神为基础,性爱可有也可无,),5. 灵魂伴侣(以精神为主,性爱为辅)这是最高一级。

如果你和你的伴侣同时具有全部五种感情,你们就是神仙,升华了。可惜这样的伴侣一般只有在神话或迪斯尼动画里才能找到。现实生活中一般比较美满的伴侣是1+2+3+4的组合,但世间美满伴侣又有多少?最普遍的伴侣是3 或4, 或3+4,不完美,但很现实。五种情很多时候是重叠的、可以变换的。情人可以上升为夫妻,很多夫妻也是情人;夫妻也可以是灵魂伴侣,这样的婚姻就很近美满。夫妻在五种情里又是最要求条件的。性格要相容,面有夫妻相,门当要互对,学历要相似,物质要基础。俗是俗, 但中国的千年老理有它的道理。夫妻就是“全面战略合作”,是默契,协作,灵感,对话,涵养。这样的婚姻也许不是刻骨铭心的爱,不是激情燃烧的岁月,但它是相看两不厌,它稳定,踏实,天长地久。情人和灵魂伴侣是不讲条件只看缘分。情人间有性爱的冲动就是缘份,灵魂伴侣间有高度忘我的精神共鸣就是缘份,其他条件都不需要。在五种情里,夫妻婚姻是社会性的,是两家社会的融合,它要求无私,理解和包容,以达到稳定性;而情人和灵魂伴侣是纯粹的个人行为,单一的,自我的,感情可以大起大落,是激情的热烈的,但多数是不稳定的。

其实人的真正欲望和需求是五种都要有。它可以是不同阶段,不同人;或同一阶段,多个人。然而社会的伦理道德约制人们不能在同一阶段拥有多种伴侣。这就造成了理想和现实总也不合拍,朋友come and go,知音难觅,情人成不了眷属,夫妻不和,灵魂空虚,出轨不断。古今中外,所谓刻骨铭心的爱情都是追求1+2+3+4+5在一个人身上。但都以悲剧而告终,因为它只是虚幻。完美爱情的追求就会把人逼到死路上,因为要一个人同时达到12345太难了,太不现实了。一夫多妻实际上是可以达到五种需求,但对女人太不公平。如果女人也能有一妻三夫,世界就和平大同了![呲牙][呲牙][呲牙][色][色][色]。

互联网的到来将会摧毁一定伦理道德的约束,改变传统的婚姻观。网恋让灵魂伴侣和夫妻可已和平并存;灵魂伴侣和情人可以合二为一。 爱情美满程度是期望值的选择。如果你的期望值是12345,你只得到123,幸福度就低。vice versa。说到底, “情”这个东西,真是难以预测。“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若问情缘,难寻难觅”(牡丹亭)。人生苦短,幸福只存在一时一刻一瞬间。无论你邂逅了哪种情,是在一人,还是多人,是今日还是明天,抓住,珍惜,享受,不可多欲,不可强求,随缘而来,随欲而去。(完)

作者简介:

见微而知著:美籍华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事务学院硕士。美国Bowdoin College 政府与法律学士。曾就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本科。曾就职联合国发展署负责媒体开发。海归北京创办私营传媒企业。北京电视台电视栏目主持人。现定居美国,全职“坐家”、“煮妇”;微信“愚政裙” 裙主,全日义务钟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