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和州法的讨论

anonymous-114  06/10   4834  
4.5/115 

叶帆 2:26 PM
[美国最高法院动态2013-2014(十):国会能比我们还聪明?_高分子怪物的博客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9450a80f0101pz73.html?tj=1&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叶帆 2:27 PM
居民7:2输掉了官司,最高法院给出了一个非常狭义的解读,北卡罗来州法Statute of Repose没有被联邦法覆盖(preempt),喝了几十年有毒的水,还是输掉了官司。

叶帆 2:27 PM
CTS的律师很强,if you can not argue the merit, argue the procedure.

Swann 2:32 PM
怎么会这样呢?联邦法为何没有覆盖Statute of Repose这个州法?最高法院给了什么理由?很奇怪。

叶帆 2:36 PM
因为联邦法字面上只是preempt了statute of limitation,居民的律师(义务劳动的学校师生们)说国会的原意是两个一起覆盖,但是最高法院reject了这个legal theory。

叶帆 2:38 PM
这个案子再一次地展示了:不能通过法官们在oral argument里的态度预测他们的判决。

叶帆 2:38 PM
CTS的律师在oral argument里被贬惨了。

Swann 2:44 PM
国会没有什么conceivable reason要给Statute of Repose一个exception啊。这是他们州的特产,应该都被联邦法覆盖才对。否则,每个州都可以现在立一个Statute of XYZ,名字不是statute of limitation,不是就可以暗渡陈仓?联邦法不是就形同虚设了?大法官们好像开了一个slippery slope. 

叶帆 2:47 PM
联邦法律可以preempt州法,但是联邦法必须explicit。就像你在这个案子中看到的一样,实践中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习惯法的传统是这些“漏洞”由法官们的判例法来弥补。

叶帆 2:49 PM
这也是为什么英美系法官觉得习惯法的优越性所在,你可以想像在中美这么大的国家怎么可以靠一刀切的法律,英美系的成文法可以刻意地保持含糊,由判例法主导司法实践。

Swann 2:52 PM
CTS的律师拿国会的记录说事儿。但国会不是judicial branch,他们的记录应该没有资格成为precedent,算不上是”判例”呀。这个案子真是太古怪了。

Vinnie 2:54 PM
这是在美国法律系统中 right and remedy 的区分。statue of limitations cuts off a remedy but the legal right remains. Statute of repose extinguishes the legal right. 

叶帆 2:55 PM
Well said 

叶帆 2:55 PM
你比斯卡利亚还懂这个statute of repose

Vinnie 2:55 PM
A statute of limitations is a procedural device that operates as a defense to limit the remedy available from an existing cause of action. Goad v. Celotex Corp., 831 F.2d 508, 511 (4th Cir.1987), cert. denied, 487 U.S. 1218, 108 S.Ct. 2871, 101 L.Ed.2d 906, (1988). A statute of repose creates a substantive right in those protected to be free from liability after a legislatively-determined period of time. Id.

In re Princeton-New York Investors, Inc., 219 B.R. 55 (D.N.J., 1998)

Vinnie 2:56 PM
但实际结果没有分别。

叶帆 2:56 PM
我也是最近才懂这两者的区别的。

Swann 2:57 PM
@叶帆 对,Vinnie比Scalia还清醒。[Smile][ThumbsUp]

叶帆 2:58 PM
必须的![Grin]

Vinnie 2:58 PM
说错了,还是有点区别的。在集体诉讼里,集体起诉的本身就可以把statute of limitations 停住。See American Pipe & Construction Co. v. Utah, 414 U.S. 538 (1974). 

Vinnie 2:59 PM
但是集体诉讼,根据第二巡回法庭的判例,不能停止 statute of repose. 

Vinnie 3:01 PM
In re IndyMac Mortgage-Backed Sec. Litig., 2013 WL 3214588 (2d Cir. June 27, 2013). 

叶帆 3:01 PM
你很牛!真心赞一下。

Vinnie 3:02 PM
这个案件现在也达到最高法庭了。

Vinnie 3:02 PM
谢谢。这些主要是在证券诈骗案里非常有用。

Vinnie 3:05 PM
因为我是做诉讼,所以procedure 比较清楚。

Swann 3:07 PM
@叶帆 关键不仅是这两个Statutes 之间的区别,而且是联邦法是否覆盖州法,in this case.大法官们对立法原意的揣测难以服人。除非CTS的律师们有充足证据能证明国会有good reason不愿覆盖Statute of Repose,否则最明显的解释就是国会没有将其列出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大法官们到现在都不清楚,国会当时怎么可能清楚?

Vinnie 3:22 PM
@Swann 在法律上还有一个概念叫 avoidance. 就是在一个法律可以被推翻可不可以被推翻之间,法官应该选择尽量不推翻。

Vinnie 3:24 PM
所以这里他们选择了不推翻州里的法律。

Vinnie 3:24 PM
这里是联邦制属下的一个妥协的产物。

Vinnie 3:32 PM
还有就是因为现在最高法院解释就是联邦法律,而不是宪法,他们的灵活度相对要高一些。

Vinnie 3:32 PM
因为如果国会不同意最高法院的解释,国会可以随时改变联邦法院。

Vinnie 3:36 PM
联邦法律。不是联邦法院。联邦法院是不能随便改的。

Swann 3:36 PM
@Vinnie 这个理解。就是感觉大法官们很偏心。敢情他们喝的水没毒啊[Grin]

Vinnie 3:36 PM
一般来说法官们都是没有倾向性的。他们主要是制定司法政策。现在这个政策好像最多也只能影响四个州。

Vinnie 3:37 PM
而且有很多政治程序可以改变这个判例。比如国会可以改变联邦法。州政府也可以改变州法。

Swann 3:41 PM
@Vinnie 这样说起来其实美国法律没有什么准绳,归根结底就是利益的不断斗争?法都是人立的,人都是有利益/代表利益的。

Vinnie 3:43 PM
说对了。这个法律哲学概念叫做 legal positivism. 是从二十世纪初期以来兴起的。

Vinnie 3:44 PM
他的主要理念就是法律是归根结底是人类发明出来的规矩。

Vinnie 3:44 PM
所以这些规矩怎么既定,归根结底还是要看人。

Vinnie 3:45 PM
所以这个概念也叫做 legal realism. 有些人开玩笑的说,法官吃的什么早餐比法律条款其实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