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全城譴責議會暴力 特首辦報警 重案組取證 CY批陳太誤導外媒礙政改

Johnson Choi-1008  07/03   5046  
4.5/21 

香港全城譴責議會暴力 特首辦報警 重案組取證 CY批陳太誤導外媒礙政改 



梁振英主動拾起散落在地的玻璃碎片。 



特首斥「癲」掟玻璃杯教壞青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擲蕉、擲雞蛋、撒溪錢,投擲玻璃器皿,議會暴力直線飆升。在昨日行政長官答問會上,反對派為求「做騷」拉隊離座抗議,激進反對派議員黃毓民更趁亂向特首梁振英方向投擲玻璃杯,幸無人受傷。梁振英昨日嚴正批評,個別議員屢次向官員作出侮辱性言詞,甚至眾目睽睽下拋擲物品,令議事廳已經出現太多的語言和肢體暴力。他三次要求全社會重視這事件,反省對青年影響及思考修改《議事規則》。針對反對派昨日暴力行為,香港社會各界強烈譴責。 

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甫開始,20多名反對派議員突然「離座抗議」,漠視議事規則,高舉示威標語要求落實「真普選」。其間,黃毓民及陳偉業更向梁振英投擲紙張及「紙星星」,黃毓民更乘勢投擲玻璃杯利器,玻璃杯從梁振英頭頂飛過,跌落在主席台前的地下被撞成碎片。搞事議員全部被抬離議事廳,梁振英亦主動拾起散落的玻璃碎片。



曾鈺成致歉:議員行為不能接受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隨即向梁振英及官員致歉,直斥議員行為不能接受,「我要向行政長官及各位官員致歉。在會議廳中,議員要遵守議事規則,作為主席要主持會議,保證出席議會官員,特別是行政長官受到應有尊重,剛才議員的行為不能接受。」

梁振英發言前主動提到,他與整個特區政府十分尊重立法會,並重視立法會的功能和作用,但是,屢次有議員在他與其他政府官員出席會議期間,不單有侮辱性言詞,且有越來越激烈的動作,包括剛才在眾目睽睽之下拋擲物品,包括打爛的玻璃器皿,嚴正促請立法會以至全社會重視事件及發展趨勢。

他批評,在這個議事廳裡面,已經出現太多的語言和肢體暴力,從幾年前擲第一隻蕉開始,到剛才看到的事件,認為社會應反省立法會議員對青少年發揮的作用,「到底立法會議員在我們青少年人當中起了甚麼作用?部分的立法會議員起到甚麼作用?」

梁振英直言,在過去兩三個星期發生在青少年人當中,和衝擊立法會有關;和網上欺凌有關的;在網上取得一些不正確的;或製造一些攻擊性武器物品,確實令他十分擔心,因此,希望社會能夠重視這件事,尤其是確保立法會議員能夠做好表率作用。

他強調說:「做好青少年人的全面培育工作,避免他們誤入歧途,避免他們在網上作犯法行為,是全社會應有的責任。學校、家庭、社區,以至是,對青少年人有一定影響能力、有一定示範作用的立法會議員,都應該做好這個工作。我希望全社會重視這件事。」

梁振英:少數議員騎劫社會發展

就反對派「全力護航」縱容「議會暴力」,梁振英批評,雖然立法會已經發生這麼多事,但《議事規則》至今仍未有修改、被修改的跡象,政府亦不能夠為立法會修改,敦促立法會認真考慮有關問題,「為何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可以被極少數的立法會議員利用,成為他們騎劫我們整個社會發展和經濟發展的工具。這是我們應首先反思的問題。」

梁振英再三強調,他與特區政府定會盡最大的努力、用最大的忍讓和克制,不破壞行政立法機關的關係,做到「罵不還口,扔東西不還手,不口出狂言」,「我們罵不還口,扔東西不還手,不口出狂言,我們仍然是好言相向、好言相勸、好言相對。我們的立場和理念是,繼續希望與所有黨派立法會議員,一起齊心一意,為香港做好服務。」

特首辦報警 重案組取證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鄭治祖)激進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昨日在立法會試圖將玻璃杯擲向特首,特首辦其後報警,警員於昨日中午派重案組探員到立法會會議廳搜證。

特首辦發言人證實,就有人在立法會投擲玻璃器皿,行政長官辦公室已就事件報警。警方也證實,接獲特首辦報案指有人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投擲玻璃杯襲擊他人,現將案件列作「普通襲擊」處理,由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曾鈺成:警入立會合法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在會見記者時表示,無人可以在會議廳做違法的事,亦不存在為保障議員尊嚴及權利而不被起訴的問題,警方是按照警隊條例賦予的權力,要求進入會議廳搜證,不存在警方不尊重或踐踏立法會的問題。

被問及特首辦是次報警會否破壞行政立法關係,曾鈺成表示,議員在會議期間的言論自由受法律保障,但議員倘涉及有刑事責任的行為就不受保障,任何人都可以報警。一般情況下,立法會會配合搜證,稍後會與警方商討如何履行。

CY批陳太誤導外媒礙政改

強調中央從無「搬龍門」 駁斥曲解基本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禍港四人幫」之一的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前日聲稱中央政府於香港政改問題上「搬龍門」,又曲解基本法稱政改方案須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同意後,要行政長官批准再向全國人大報告,「沒有說過需要中央政府批准。」特首梁振英昨日更正陳方安生說法,表示政改方案必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他慨嘆,部分在政改上有極大影響力的人誤解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如果好像陳方安生女士昨(前)日在那麼多的外國記者面前如此不理解基本法,我們的政改工作只會越來越困難。」

梁振英昨日在特首答問大會上,主動澄清陳方安生在香港外國記者會午餐會演講的時候的言論,「因為她的聽眾都是外國駐香港的記者,他們將陳方安生女士的講話在海外做廣泛報道是會產生誤導的作用。」

詳述基本法條文逐點駁斥

他引述道,陳方安生當時聲言「北京搬了龍門(Beijing has moved the goal post)」,稱基本法的附件一說在2007年以後,如果有需要去修改選舉行政長官的安排,就需要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同意(it has to obtain the endorsement of two-thirds of LegCo members),然後要行政長官批准 (secure the approval of the Chief Executive),然後就向全國人大報告(and be reported to the NPC)。她聲稱,附件一沒有說過需要中央政府批准(no mention that we have to seek the approval of Central Government)。
梁振英指出,中央政府是中央政府,人大是人大,陳方安生最後一句說話把人大和中央政府換轉用,另外是行政長官同意(consent)不是批准(approval),「最重要的一部分,因為她說到北京,她用北京二字,北京『搬了龍門』」。

混淆中央政府人大概念

他其後讀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款的中文全文:「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他指出內文是用「批准」二字,而不是陳方安生所說的「沒有說過需要中央政府批准」:「雖然她是混淆了中央政府和人大的概念,但是,用陳方安生女士的說話講,我們是需要北京批准的。」

梁振英直言,過去一段時間,無論是社會上示威遊行的人士,或是在政改問題上有極大影響力、十分活躍的人士,無論是本地或者在國際社會十分活躍的人士,對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基本條款都有所誤解。特區政府會繼續說明、解釋好基本法,「因為我們如果好像陳方安生女士昨(前)日在那麼多的外國記者面前如此不理解基本法,我們的政改工作只會越來越困難。」



港府:錯誤引述令人遺憾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出,陳方安生錯誤引用基本法的相關條文。發言人指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段明確提到「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條文自1990年以來從未修改。「陳方安生基於其錯誤引述基本法條文而對中央作出指控,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