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敢说资本主义宪政不是“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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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敢说资本主义宪政不是“正能量”

2013-07-16 06:35阅读:178
闵良臣
题目不够温柔,但一时半会儿想不出温柔的。反正所谓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领导者,且主持制定了1949年后中国第一部宪法并被某些中国人无限推崇的毛泽东有段语录在文革期间家欲户晓,很多人张口就来,而这段语录说的就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温良恭俭让。那革命是什么呢?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所以说,认真起来,取这种不够温柔的题目,还是毛泽东教的。文革刚开始时,像我这样当时一个不过十岁的孩子,在小学里也可以是“红小兵”,性质类似中国大革命时期拿着红缨枪站岗放哨查路条的儿童团员。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

不久前,互联网上有一篇署名为胡新民的文章,题目叫《“宪政”不是正能量》,而作者文章开篇就拉了一面“大旗”,据说是“我国著名宪法学家”,用他的话来证明中国的宪法如何好,西方资本主义宪法“那一套”如何糟,对中国而言不可能是“正能量”。可是,估计很多读者(当然那段话的作者许崇德和引者胡新民除外)读了这段话后,都有话要说。
先来看胡新民开篇是如何说的:
“新中国的宪政亲历者,我国著名宪法学家许崇德说:‘我们的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政。我们的宪政与西方资本主义的那一套毫不相干。’因此,笔者在标题中所指的‘宪政’是指包括多党制、三权分立之类内容的西方宪政。”
胡新民这段话是要对他的题目作解释。意思很明白,他很推崇这个“著名宪法学家”这样说。可对本人来讲,不管这个宪法学家再著名,只要他说的话明显有违常识,也还是免不了会受到别人的批评乃至指责,而胡新民所引许崇德这句话就恰恰如此。不信,我们来看看。
许崇德的意思很明确:1949年后的中国宪政因为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制定的“社会主义宪政”,因此,也就一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政”,也就一定与“西方资本主义的那一套毫不相干”,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宪政“那一套”由于不是在中共领导下制定的,不是社会主义的,因此也就一定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政”,一定不是“正能量”。
大家肯定已经看出来了,作为一个“著名宪法学家”说话如此不讲逻辑,实在会惹西方那些“不著名”的同行们耻笑。
世界上只有“社会主义宪政”才能称之为宪政,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制定的才是人 民当家作主的宪政,一说到“资本主义宪政”,就成了“那一套”,而一称之为“那一套”,必不是好东西。大家看看,这像一个“著名宪法学家”说的话吗?这样说话够严谨吗?人类真正的所谓社会主义历史也能与资本主义历史相提并论吗?
西方资本主义宪政自然不可能由中共领导制定,甚至也不可能是许崇德先生所定义的“社会主义宪政”,但如果由此就可以得出西方资本主义制定的“那一套”不是为了人民当家作主,而我们“这一套”才是为了要人民当家作主,因此,西方资本主义那一套对中国而言,就绝不是“正能量”。
你说谁信哩!不仅资本主义国家的人们不会相信,问问中国人,又有多少会信?
本人也不知胡新民这个逻辑是从哪儿来的。通读其全文,除了开篇拉大旗引的那几句话外,也没看到支持他文章题目的文字。这倒让人觉得很有意思。也不知道中国与那些实行的不是“社会主义宪政”的国家为何如此决绝。不过本人仿佛记得不久前习近平作为中国国家主席访美时还说,“中国梦……与包括美国梦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相通”。
既然各国人民的梦想也是“美好”的,中国梦又与他们“相通”,就意味着习近平主席代表中国人民向全世界表明:“中国梦”与包括“美国梦”在内的各国人民的梦是相通的,若是九九归一,完全可以理解成是一样的。可中国元首代表中国人民在西方在美国向全世界如此表达,到了胡新民这里,怎么就变了味呢?到底是谁说错了?是习近平主席说错了,还是这个本人不知为何方神圣的胡新民在信口开河,胡说八道?
近日又有报道,作为国家主席习近平特别代表、国务院副总理汪洋,7月11日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要结束时说,他与美国财政部长雅各布·卢已经成为朋友,并将争取“成为铁哥们儿”。可见,不论中共总书记还是中国政府副总理,都与美国甚至与全世界大多数国家是“一条心”的。
既如此,敢问:胡新民要做的是什么梦?胡新民做的为何就不是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人民要做的梦?胡新民为何就敢与中国国家元首所做的“梦”唱反调?胡新民为何就那么反对美国、反对西方“那一套”?为何红口白牙就敢诬蔑西方资本主义宪政不是“正能量”?
后来想起来了,只要读过胡新民别的一些文章,也就不难找出胡的“逻辑”。比如他在一篇谈反右派的文章中就大批那些发表“极端言论”的“右派”们,说他们不该对“硕果累累”的1949年至1957年进行攻击,顶多只应该像他那样:“笔者在想,如果当时有更多的像章伯钧罗隆基那样有影响的人物站出来,实事求是义正言辞地在肯定硕果累累的事实的基础上,向中共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该多好啊!比如可以这样说:新中国建设硕果累累,不容否定。我们要帮助中共整风,大胆建言,帮助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为建设一个强大的新中国而奋斗。”
看看,胡新民不仅要求那些“右派”们要说好听的,甚至具体到怎么说都替“右派”们想好了。这真可怕。如果胡新民有朝一日要是做了国家元首,中国就一定会更加暗无天日。
可是胡新民的逻辑站得住脚吗?比较翔实可信的历史资料早已经出现了,毛泽东为什么要打右派,全世界都知道是要“引蛇出洞”,仿佛只有他胡新民不知情。
即使退一步,不能说毛泽东要引蛇出洞,也是因为毛是一个翻手云覆手雨的人。参与见证制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郭道晖曾在2010年第四期《炎黄春秋》杂志发表文章《四千老干部对党史的一次民主评议》,其中提到毛泽东秘书李锐当年在民主评议会上发言:“毛泽东 7月11日找他和周小舟、周惠三人谈话,还比较融洽,承认1958年有些事他自己也有责任,如提倡敢想敢干,也有的是胡思乱想,引起唯心主义,因此不能全怪下面和各部门。否则人们会像蒋干抱怨‘曹营之事,难办得很!’”而毛在谈到他自己时,说“自己常是自己的对立面,上半夜和下半夜互相打架。”似乎有自省之意。可没过几天他就大反彭德怀的“右倾机会主义”。
因此,作者郭道晖认为:“1957年由鼓励鸣放突然转到反右,何尝是早有‘引蛇出洞’的预计和谋划,不也正是这种翻云覆雨、任性生变的‘权变’谋略吗?”
而用一位研究中国文革史的外国人的话说,“毛本人一开始很可能认为,靠1965年下半年开始的传统式整风运动就能强制推行他的意志,但当事实证明,反对派远比他想象的要广泛和强大时,他就只好诉诸于更激烈的措施了。”(【美】斯图尔特·施拉姆著《毛泽东》第295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外研究毛泽东思想资料选辑》编辑组编译,红旗出版社1987年12月出版)而这一点,与他在1957年夏季发动的反击右派的“猖狂进攻”一脉相承。正因此,中国一些善良的知识分子也就在劫难逃了。
现在可以说了,像毛泽东这样一个人,只要他“忧心”到一定地步,怀疑到一定地步,甚至哪怕只是“想象”到一定地步,他就要“下手”。因此,即使当年不搞打右派运动,他也还是会弄出一个别的什么名称的运动来。而虽然搞了打右派运动,没过几年时间,他老人家还不是又搞了一出狠抓阶级斗争的把戏,提出什么“阶级斗争要年年抓月月抓天天抓”吗?而这个运动还没真正结束,一七十多岁的老人,却又以《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掀开了“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序幕,也真难为这位“领袖”了!
说到这里,胡新民别说只有一张嘴,就是有一万张嘴,也无法替毛泽东进行狡辩。那些冤死的“右派”们也绝不会同意胡新民今天替毛泽东的辩护。
回过头说,我们知道,到了今天,中国尚未实行普选。一个连尚未实现普选的国度,有什么资格说西方“那一套”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中国的宪政就是当家作主的宪政呢?有什么理由什么逻辑证明资本主义宪政对中国人民而言不是“正能量”?
现在抛开所谓的“社会主义宪政”不说,改革开放以来,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多少政治文明不是从西方资本主义“那一套”学来?像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疑罪从无,等等等等,你看哪一条不是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学来?我甚至有理由说,如果将今天中国社会中已经接受或半接受的西方政治文明理念完全抽去,真不知中国与几百年前的“旧社会”有什么区别?正如有人嘲笑加批判的那样:一个强盗有什么资格去指责小偷?一个封建专制社会有什么理由指责资本主义社会?
难道“我国著名宪法学家”许崇德和这位胡新民先生都认为选举的圈子越小,有权利投票的人越少,越等于“人民当家作主”?就算许胡二人都不讲逻辑,也不能一点常识一点道理都不讲吧。

我当然不承认西方“那一套”就表明人民完全当家作主了。这是因为事实上,除了古希腊雅典城邦直接民主,人类在进入有政府的时代后,人民就从来没有完全当家作主过,也不可能完全当家作主,因为没有可操作性。这一点,哪怕只读过约翰·密尔的《代议制政府》也能明白。资本主义国家乃至他们被我们一些人包括所谓“著名宪法学家”所称之为“那一套”的宪政,只是在找一种更接近人民当家作主的方式罢了。
至于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只要读一读西方像洛克、卢梭、约翰·密尔等人的著作,就没有什么好争论的了。
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中说:“政权的一切和平的起源都是等于人民的同意的。”就像他们生活在自然状态下一样,“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就算是有了政府,同样“人民应该是裁判者”。邓正来教授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对此阐释道:“因为受托人或代表的行为是否适当和是否符合对他的委托,除委托人之外,别无他人可做裁判者。这一点至关重要。”(见《国家与市民社会》第93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第三卷中说:“……有人认为,人民服从首领时所根据的那种行为绝不是一项契约,这是很有道理的。那完全是一种委托,是一种任用;在那里,他们(指首领——引者)仅仅是主权者的官吏,是以主权者的名义在行使着主权者所委托给他们的权力,而且只要主权者高兴,他就可以限制、改变和收回这种权力。”
可见,在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卢梭看来,主权者即人民即主人要不要收回委托给政府包括国王在内的执政者的权力,并不需要任何理由,只看人民高不高兴而已。
再来看约翰·密尔在《论自由》第一章“引论”中所说的意思,几乎与卢梭完全相同:“他们(指国民——引者)看到,国家的各种官府若成为他们的租户或代表,可以随他们的高兴来撤销,那就要好得多。他们看到,只有那样,他们才能享有完全的保证使政府权力永不致被妄用到对他们不利。……现在需要的则是要求统治者与人民合为一体,统治者的利益和意志就应该是国民的利益和意志。国民无需防范自身的意志,无需担心它会向自身施虐。只要能切实让统治者对民意负责,可据民意及时撤换,国民就可以将能够自主行使的权力托付给他们。他们的权力即是国民自己的权力,只不过是经过集中并赋予了便于行使的形式罢了。”
如果西方宪政不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政,反而我们是,那么请问:洛克、卢梭以及约翰·密尔著作中这些话该作何解?
有时感觉很奇怪。像胡新民、李慎明、杨晓青们难道就只读马克思只读列宁斯大林?记得邓正来教授生前就说过也不知要算是批评还是笑话的话,我们学术界有人“一篇一万余字的论文居然除了马恩全集之外再无其他注释与参考文献”(见邓正来《我的学问和人生》)。
现在可以这样说,全世界都知道,中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由于后者实行普选,更能证明他们国家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程度比中国要高得多,甚至有本质差别。当然,这都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说法,甚至仅仅是一种比喻,事实上,不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不可能是人民当家作主。只是如果从美国法庭上有人民陪审团这一制度而言,美国确实有实实在在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内容,而中国没有。不然,也就不会出现一个又一个冤假错案,更不会出现仅凭以刑讯逼供得到的口供就判聂树斌死刑并匆忙执行,并且一拖八年,在我敲这篇文字时仍没有个结果。
当然,西方的政治文明一直在进步,甚至在强调人民当家作主的同时就已经意识到,与其说人民的统治,不如说法律的统治。在这方面,西方自古至今有大量的著作。绝不像我们,由于一直是专制制度,根本没有人能做到在那儿坦然地研究社会统治方式。
所谓法律统治,就是在人民统治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进行统治的不是人,而是法律。”(见哈耶克《自由宪章》第218页)甚至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就认为:“让法律治理国家比让任何公民更合适”;“应该只任命那些法律的捍卫者和信徒”去掌管权力,并且“那些关注最高权力的人应当相信最高权力掌握在上帝和法律手中。”在古希腊,甚至“法律就是国王”。
在这一点上很可能又给某些人钻了空子。曾几何时,我们学界有人对所谓美国新自由主义者批评美国社会包括民主,就像获得了什么宝贝似的,殊不知那正是人家追求更高级的文明更高级的民主。而像我们这样一个国度,连被美国新自由主义者批评的那些文明和民主都尚未达到,又有什么可高兴的呢?
回过头来说。本人可以毫不客气地告诉胡新民先生:人类没有资产阶级宪政和无产阶级宪政之分,只有相对比较文明比较进步的宪政与相对比较保守比较落后甚至胡说八道的宪政。所谓分资产阶级宪政与无产阶级宪政,这是一些“社会主义者”的发明。而胡新民现在特别强调这一点,也不过是为了紧贴所谓落后乃至反动的“主流意识”,最多只能表明胡新民还是念念不忘毛时代的阶级斗争,要人为地划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罢了。
可他不知道,1978年后,事实上在整个国家领导层,并非像他这般迂腐。尽管因为中国像胡新民这样的国民还不在少数,高层领导不得不把毛泽东旗帜把社会主义挂在嘴边,其实谁都知道,邓小平不用说了※,资本主义思想早已深入中国人心,就是眼下的中国政府,包括现在的李克强总理,又何不是恨不能一个早上起来,包括美国、欧盟在内的所有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都能承认中国是“完全市场经济”呢?一旦真的实现这一点,不论对中国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还是对国家外贸出口都是大大地利好。近日又从网上看到说,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曾有金融监管部门反对上海建立自由贸易区计划,但李克强力排众议,终令计划获批,此事说明新领导层决心推动拖延已久的经济改革。什么叫自由贸易,胡新民不会不懂吧。自由贸易,就是完全市场经济贸易,就是资本主义贸易。
连这些浅显的道理都没搞懂,还在那里煞有介事地鼓吹什么资本主义“‘宪政’不是正能量”,如果说不是在作贱政府,也就只能说是自己糊涂到家、迂腐到家了。
2013-7-14
注:
※ 曾任《炎黄春秋》杂志社社长的杜导正在谈到今天如何看待邓小平时,提到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对非洲领导人的谈话记录,还说其中有几句话,很遗憾,没有收到《邓小平文选》里。那么这是几句什么话呢,我们来看看:第一句,“我劝你们现在不要搞社会主义”;第二句,“我建议你们集中精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第三句,“只要经济搞上去,人民生活改善了,满意了,叫什么主义都可以!”
另外,前几天还在共识网看到有人在转载五年前的学习时报上的文章,其中告诉我们,1977年12月26日,邓小平在会见澳大利亚共产党(马列)主席希尔和夫人乔伊斯时,他尖锐地提出:“……人民生活水平不是改善而是后退叫优越性吗?如果这叫社会主义优越性,这样的社会主义我们也可以不要。”